2005年前公司沒有全部幫工人買社保,2006年後,社保局強制公司全部幫工人買,現在買不夠15年了,該怎麼辦?

慶全979


樓主你好,如果你的社保從2006年開始購買的,那麼到今年2018年的話,基本上已經購買了12年了。當然,你在原單位工作不僅僅是2006年才開始工作的,而是在2006年之前就已經工作了,所以說你所在的單位應當替你補交這部分的年限和費用。

首先,因為國家《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單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要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那麼你所在的單位就應當按著你的勞動合同入職的日期,嚴格按照這個時間去替你購買社保。

一般情況,如果說你的社保建立的時間是從2006年才開始的,那麼實際上是很難補交在2006年之前的這些時間。因為畢竟不屬於補交的範疇了,而是之前你並沒有建立這個社保,所以說是沒有辦法補交進去的。

這種情況實際上你到今年為止交了12年,那麼也就說你在交三年的社保費用就具備了這個退休的一個最低繳費年限的要求。如果之前你曾經也在這家單位工作,那麼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工作單位給你一筆現金補償,也是可以的,因為畢竟社保是不一定補交進去。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2005年以前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幫所在的工作員工買社保,那麼從2006年開始,社保局才開始購買這個社保待遇,那麼現在退休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該怎麼辦?我覺得這個問題,只要是2005年之前你和所在的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係存續的話,那麼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是有責任和義務,來給自己的員工購買社保,這是責無旁貸的一個責任。

所以說作為員工來講,你應該要求所在的工作單位來補交在2005年之前的一個社保待遇,而且作為單位主體來進行補交這個社保費用的話,是完全可以進行補交的。你個人是沒有辦法補交,但是單位是可以進行補交的,所以也只能夠通過來單位進行補交。

那麼如果單位明確拒絕,補交你可以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由勞動監察大隊來出面解決這個問題,或者是申請一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也是可以解決這個爭議的,當然在申請勞動監察或者勞動仲裁之前你一定要提供有力的證據,也就是勞動合同書,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那麼這樣一來的話才會受理你的這個問題。


懂社保


2005年前公司沒有全部幫工人買社保,2006年後,社保局強制公司全部幫工人買,現在買不夠15年了,該怎麼辦?

養老保險繳不滿十五年這個最低繳費年限,肯定在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辦理不了退休的。根據您的情況,你現在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你目前的問題。第一,要求原來工作的單位補繳。第二,自己接著繼續參保,繳滿十五年。

1、單位補繳

按照重慶地區參保規定,單位應該是從員工入職之日起十五日內就應該給員工辦理參保的手續。單位2006年開始給員工繳費,那麼對於之前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員工是有權利要求單位進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補繳的。2006年到現在你已經交了12年,如果前面有三年的工作時間去不補繳了,那麼就滿足了十五年了。

2、接續參保

如果出現單位不願意補繳或者是員工礙於現在在單位上班不願意要求單位補繳的情況的,你也可以繼續選擇在這個單位上班,單位繼續繳納社保,滿十五年即可。

離開單位之後,未就業或者靈活就業的人員,只要尚未達到退休年齡,也是可以自己以個人身份接續參保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年限累計相加有15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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