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茅藥酒案當事人已取保候審走出看守所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1月10日譚秦東在自家樓下被涼城縣警方帶走,距今已經過去98天。1月25日,譚秦東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被執行逮捕,羈押於涼城縣看守所。春節前,譚秦東及其家屬曾申請取保候審但未能成功。

4月17日下午,在內蒙古自治區檢方針對“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發佈通報稱,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17日18時許,譚秦東的代理律師胡定鋒律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譚秦東已經取保候審,走出看守所了。(北青報記者 戴幼卿 張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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