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二月份開始說發底薪1600,現在說只發500,合理嗎?

用戶8067794626540


如果是正規公司,你屬於公司正式員工,我覺得本來底薪1600,只發500,肯定是嚴重不合理的,我覺得一個好的公司,想要發展長遠,會把員工放在第一位,會為員工考慮,因為員工才是公司的根本,可能因為疫情,公司無法營業,員工無法為公司創造收益,但是換位思考,正是因為疫情,員工工資收入本來就會減少,員工也要養家餬口,如果連底薪也要剋扣的話,這不免會讓人寒心,讓人鄙視,憤怒,換言之,即使公司遇到困難,資金週轉不開,但是一個公司創立,本來就會歷經各種困難,老闆應該會考慮各種風險的存在,如果一遇到困難就剝削員工,這不是一個公司老闆或者領導的擔當,這樣的公司註定長久不了,(說白了你成立公司,人家到你手下打工,只要不是員工的原因,你就不能剋扣人家工資,沒有資金那是你老闆的事,你就是砸鍋賣鐵也不能減少員工工資,這樣的老闆也見過不少),當然了,你要看跟誰比了,像農民工,從來都是幹一天有一天的工資,沒幹活,一毛錢也沒有,這樣的情況也有很多

哈哈,希望能讓你寬心


未來是你的85


這個肯定不是合理的,勞動者付出勞動就應該獲得報酬 。如果一個好公司想聚攏員工,就應該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不能因為疫情讓工人連基本生活都保證不了,怎麼能讓工人有信心跟著你努力工作啊。當今社會每個人生活壓力都很大,公司也要體諒員工。如果簽訂有勞動合同,可以向當地勞動監管部門進行仲裁。


大劉鄭漂生活


如果是公司經營困難,在疫情期間,員工應當予以理解;如果是借疫情為由故意拖延或者剋扣工資,那是違法行為了。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