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到期了,領取的養老金沒有當初承諾的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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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的承諾是啥?

1.如果是白紙黑字寫進合同裡的,可以去銀保監會,消費者協會等投訴。估計你的養老保險不是這種類型。因為之前的商業養老保險以分紅型為主,不保證收益,合同裡是不會有的。

2.如果是業務員口頭承諾的,你當時有錄音嗎?或者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他曾經承諾過,有的話可以去保險公司投訴,要求賠償。

3.如果沒有如何證據證明當初確實有承諾,那就只能當交智商稅了。


番茄琦談


沒有任何辦法,當初做出承諾的是保險業務員,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是保險合同。雖然沒有當初承諾的多,據我瞭解 也不會虧損,只是收益不太理想而已。

舉例:15年前 我本人給兒子購買一份教育基金險,每年3600元,分期18年交清。孩子15 16 17 歲的時候每年領2000元,18 19 20 21歲每年領8000元,25歲領20000元。這樣算下來我總共繳納保費6.4萬,可是最終領到手裡的金額是5.8萬,也就是說不算分紅實際上是虧6000多。事實上不會虧的,從孩子15歲起 分紅已經累計到8000元,以後每年會增加800元左右,也就是說最後可以從保險公司拿到的總額度是5.8萬+1.6萬【估算】=7.4萬。總共我繳納了6.4萬 等於存在保險公司25年 得到1萬元的利息。想象是不是很憋屈, 就算是5萬元存銀行10年,也可以拿到1萬元,所以 是不是划算,你們自己心裡盤算吧。

我是這麼想的 如果有更好的理財能力還是不要購買保險,如果沒有理財能力,家庭裡又有個賭鬼或者不靠譜的吸血鬼,那麼選在購買保險還是可以避險的。哈哈哈 就分享到這裡吧。


A鷹狼信


保險到期了,而我領取的養老金怎麼不像當初業務員所說的那麼多呢?

尤其是我們所謂的養老性質的保險,等這個保險到期的時候,我們怎麼沒有領的那麼多呢?怎麼不像當初業務員給我們承諾的一樣的呢?這個問題是我們很多人投保年金性質的保險中所面臨的問題

在這裡澄清一下到期兩個字。關於到期我們有兩種概念,第一種概念是繳費到期,第二種概念是保障到期。

我們有的人投保年金性質保險,他說繳費十年,然後第十年繳費滿期的時候他去退保,這個時候我們所拿到的錢往往稱為滿期金,像這個一般分為分紅型和非分紅型的兩種,分紅型的這個分紅他是不確定的,而當初業務員所講的分紅的話,分為低檔,中檔和高檔,嚴格來講分紅低檔是為零的,而且分紅他是不確定的。另外一個方面,非分紅型的年金性質的保險,這種一般都會搭配萬能賬戶,而萬能賬戶的演示利益一般也分為低檔,中檔,高檔,有的業務員他可能只給你講中檔和高檔的,當然像這種年輕性質的保險,一般低檔是數稱為保底的。這個每個公司的產品會有所差異。

具體說到樓主的養老金,其實往往就是年金保險。而一般年金保險繳費到期,我們的滿期金確實不高,因為基本上年金保險它都會搭配萬能賬戶,而且年金保險最好是以複利的方式而提亮可領取保險金,而複利又是以複利利率和時間為增長標準的,說到這呢,有的人覺得會很拗口啦。簡單的說,也就是說複利率越高時間越長,我們所領取的養老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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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課堂劉生


不要聽承諾,保險是合同,所以你得看合同,承諾的都在合同裡~

如果你是養老金保險,那麼通常首頁都會有每年付多少,付多少年,什麼時候開始領,基本保額是多少這種的。

你在往後翻,可以看到領取方式,比如是月領還是年領,領多少

還有,就是能看到一張現價表,會用數字表格的方式把養老金的領取都體現出來的。


如果需要協助分析保單構成,可以再約~


以安易危


很簡單啊,直接起訴,拿著你的合同文書,直接起訴!



草根自媒體work


保險是以合同的形式體現保險責任的法律合同,代理人做的口頭承諾,只是個人行為,一切以保險合同為準,所以專業的代理人很重要,不誇大其詞,實事求是。


818congcong


保險是不保險的騙人的行當,沒有什麼好辦法,認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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