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消融,自新之路待少年”——考驗期滿,依法不起訴的未成年人重獲新生

“冰雪消融,自新之路待少年”——考驗期滿,依法不起訴的未成年人重獲新生

2020年3月12日上午,科左後旗人民檢察院對包某某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滿後依法作出了不起訴決定,並公開宣佈。

“冰雪消融,自新之路待少年”——考驗期滿,依法不起訴的未成年人重獲新生

2019年1月7日凌晨1時許,時年17歲的包某某與黃某某(另案處理)、敖某某(另案處理)一同到科爾沁左翼後旗甘旗卡鎮某招待所住宿,黃某某因到隔壁房間找人,而與住客王某某發生口角,黃某某便動手毆打王某某,包某某、敖某某聞訊後加入其中,三人共同毆打王某某,並致其鼻部受輕傷。案發後,包某某的母親主動賠償了被害人王某某的經濟損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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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至檢察機關時,受案件的影響,包某某輟學在家,對前途心灰意冷。其母親想讓他繼續讀書,卻不知案件走向如何,為孩子的未來發愁。承辦檢察官深入進行調查走訪,本著對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通過檢察人員的努力“挽救一個人,幸福一個家”。於2019年9月9日依法對包某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為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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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驗期期間,承辦檢察官多次以打電話和麵對面的方式關注和了解包某某的學習、生活情況,並耐心對其開展心理疏導。經過一段時間的跟蹤幫教,包某某的生活狀況、思想狀況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作出附條件不起訴後,包某某到北京一所大學上學,重返校園,且表現良好。

包某某在學校期間,特地交給承辦檢察官兩份親筆書寫的心得體會,表達了對檢察人員的謝意,表示自己從此次事件中吸取了深刻的教訓,日後,一定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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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包某某順利渡過考驗期。當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送到其手中,公開宣佈時,包某某激動地對檢察官說:“感謝檢察機關給了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因一時衝動差點鑄成大禍,學校的時光是多麼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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