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那些足球俱樂部怎麼給球員發工資?

水槎山人


發不發工資給球員無需操心,一切交給市場,還有好多人操心中國的足球聯賽搞不下去了,其實也不必揪心,既然是市場經濟,那就交給市場吧,低質量的比賽,隨處可見的假球,沒有人看,沒有人關心,也就沒有贊助,後果就是沒有收入,最終也就維持不下去,我們不咋地的體育項目多了去了,也沒有影響我們的偉大復興,球員不踢球了可以改行幹別的,只要不懶,一樣有飯吃,以他們的身體素質,快遞,外賣,保安,建築工人等等,都可以掙錢吃飯,何必一棵樹上吊死呢?多關心自己的體育鍛煉和群眾體育才是正理。


回帖的精髓就是攪和


足球俱樂部給球員的薪酬水平應該是在平時基礎上保低發放吧,因為疫情讓比賽都無法正常開展,但球員也需要繼續生活,只有各方都有所貢獻,有所妥協才能共度難關。這應該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早在1月20日就已經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那麼相對於在疫情期內的薪資問題更是每個企業員工關注的問題,許多人想問“如果因疫情的原因,長期不工作,薪資還會發嗎?或者公司會因疫情期內上班時間減少就會減少薪資嗎?”相對於以上問題看法律如何規定的。

  一、關於薪酬發放問題

  1、被隔離和患病職工工資如何發放

  根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已經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實施隔離措施,並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即時作出是否批准的決定。

  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由上述條款可知,因排除患病嫌疑而隔離,導致的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等情況。此時,工資待遇計發,應當採用“視作出勤”的規則。故,該情況下,勞動者被隔離期間用人單位應按“正常勞動”計發工作報酬。

  對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治療的勞動者,一旦被確診,“隔離觀察”期間的工資待遇,則應當按照病假進行處理,由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病假工資。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企業可以以減少工作為由,降低員工薪酬嗎?

  首先明確一點,降薪是典型修改勞動合同的行為,若是企業不經協商單方向宣佈降薪,勞動者可以主張未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提出勞動仲裁。

  但是,在人設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中規定: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綜上所述,受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首先應當穩定就業,不可輕易裁員。可以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但是要充分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若是企業出現減產乃至停產的,在停工的第一個月時工資應當正常發放,但若超出了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而員工未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可適用各省市應當發放生活費標準發放工資。

  但在超過工資支付週期內勞動者提供了勞動地發放的工資不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企業內部管理問題彙總

  (1)用人單位可以拒絕曾經患過傳染病的員工返崗工作嗎?

  經確診無風險的,無權拒絕返回工作崗位。經治療後或隔離以後經確診無風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接受員工返回工作。

  當然有一些是在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以安排員工在家完成,如果員工拒絕在家提供勞動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報酬的。

  按照對《勞動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當中按勞分配的原則,若不提供勞動則可以不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且用人單位還可以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

  (2)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應認定為工傷?

  2020年1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2020]11號),明確規定:

  “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因此,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應認定為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依法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配置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生活護理費、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除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是全國統一標準外,其他待遇標準按照國家、省市標準執行。

  (3)《延長假期通知》應當如何運用?

  國務院本次假期延長屬於調整了《全國年節假日放假辦法》的臨時性調整,因此具有行政強制性,所有企業必須按照國務院的此次通知,將假期延長至2020年2月2日。

  另外根據國務院通知第三條明確:“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結合《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文件,我們可以理解為應當休息日加班的情形,那我們應該首先安排調休,無法安排調休的標準工時員工支付200%的加班費,綜合計算工時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支付150%的加班費。

  鑑於國務院本次通知明確了“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休假的職工”這一前提,因此用人單位若非因疫情防控需要如生產口罩、醫療用品、急救物資等,否則請用人單位暫時不要復工生產,這就是配合國家完成疫情防控作戰,也是對廣大職工最有效的保護。

  另外,國務院本次假期延長屬於春節假期的特殊延長,此休假期間不扣工資、不抵充未休年假病假等,一句話就是春節假期延長2天。








白水中國苗人風


疫情期間,足球俱樂部怎麼給球員發工資?這可能是從兩個方面來分析這個問題。

1.因為疫情的原因,足球聯賽延後進行,在沒有比賽的情況下,俱樂部是按照什麼工資標準來給球員發工資?大部分球員個俱樂部籤合同時,工資結構都是基本工資+比賽獎金+年賽排名獎勵。在疫情期間估計都是拿的基本工資。

2、因為疫情發生,沒有比賽,做為俱樂部就沒有收入來源,只有費用支出。而在中國,大部分俱樂部都是靠母體公司提供資金支持,在沒有收入來源的情況下,母公司實力雄厚與否直接關係到球員是否能夠按時拿到足額的工資。相對而言,中超俱樂部很少存在欠薪問題,今天的天海俱樂部例外。中甲的俱樂部欠薪問題好過中乙及丙級聯賽隊伍。

雖然中國足協每年都有註冊管理制度,杜絕俱樂部欠薪行為的發生,但是總會出現弄虛作假的事情。也希望中國足協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來保障球員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悠哉遊哉的閒雲野鶴


雖然新冠病毒的爆發帶來了全國性的影響,中超聯賽也因此推遲了開打,但各支球隊早已集結並完成了賽季前的準備工作,可以說是萬事具備,只欠東風。

從中超各個俱樂部的財務狀況判斷(除天津天海前途未卜),新賽季球員的工資發放,跟疫情並元無多大幹系,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該怎麼發就怎麼發,日子還得過下去。


護國大臣


全部解散重新開始,不知有多少國民談足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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