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刷《知否》,浅析古代婚姻制度下女子的心酸血泪

最近,重刷《知否》的时候,发现有一幕挺扎心。明兰的堂姐淑兰温柔贤淑,知书达理,但是她的秀才丈夫嫌她“没趣”,想要纳青楼女子为妾,淑兰不从,遭到婆母和丈夫的辱骂,盛家心疼女儿,决定和离,而孙秀才不同意,一定要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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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兰


到底,休妻和和离有何不同?逼得明兰不顾一切也要为堂姐拿到和离书?接下来,山竹就和大家一起扒扒古代“休妻”制度那些事。

一、古代的“休妻”制度

1、“七出”

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到的“休妻”,最早见于汉代《大戴礼记》中的“七去”。

汉代《大戴礼记》中有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

古代女子只要犯了其中一条,就会被夫家无条件休掉。《知否》中的孙秀才想要纳青楼女子进门,淑兰不同意,他就能以妒忌和无子的罪名将淑兰休掉,而淑兰百口莫辩,打碎了牙只能自己咽下去。

东汉班超休妻的故事更让人大跌眼镜。为了巩固朝廷在西域的势力,班超上书皇帝,建议联合乌苏,攻打龟兹。汉章帝派李邑出使乌苏,李邑到了西域,看到龟兹正在攻打疏勒,心中害怕,不敢上前,向皇帝诬告班超“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

班超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大惊,为了防止皇帝怀疑自己的忠心,立即把妻子休了。可怜他的妻子,没做错任何事,却因为别人的诬告成了弃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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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超出使西域


“七出”的制定,完全是为了维护丈夫及夫家的利益,女子的生死全掌握在丈夫

手中。丈夫想要离婚很容易,一纸休书即可,但是女子想要离婚就比登天还难。

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的第二任丈夫张汝舟不是良配,婚后觊觎她的珍贵收藏品,还对她家暴。为了能顺利离婚,李清照想了一个办法:向官府举报了张汝舟伪造履历,骗取功名的犯罪事实。

原来根据宋律:“在法:已成婚而移乡编管,其妻愿离者听。”丈夫犯罪送至他乡服役,妻子可以离婚。

李清照是当时的文化名人,人脉广,离婚尚且困难,更别提那些困在深闺大院中的普通妇女了。

2、“和离”

那么,盛淑兰一心要拿到的“和离书”又有何不同呢?

“和离”最大的特点就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而不是丈夫一方来决定。简单来讲,“七出”是丈夫强制离婚,“和离”是夫妻双方协商离婚。

《唐律·户婚下》:"若夫妇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如果夫妻双方婚姻不幸福,双方经过协商同意离婚,无罪。

敦煌莫高窟壁画上就有一封出自唐朝的《放妻书》: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

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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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被称为“最美放妻书”的最后两句: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常常被后世夫妻离婚时引用,寄托对对方的美好祝愿。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和离”更侧重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和个人的品行、身体健康没有关系,所以和离后的女子承受的压力会小一些,再嫁的几率更大,更不会对家族造成不良影响,算得上是古代想要离婚的妇女最好的选择。


二、古代失婚女子命运悲惨


古代女子如果被休,沦为弃妇,往后的日子就没有指望了。世俗会指指点点,认为该女子道德品行不好,家教不好,或者身体有疾病,很难再嫁,即使再嫁也难以觅得良人。

娘家也不是避风港,如果家族中出了个弃妇,会让整个家族蒙羞,女子回到娘家,会遭到家里人的责备或耻笑。

《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了五不娶原则:"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恶疾不取,丧妇长子不取。

这个“五不取”几乎已经断送了被休女子的全部后路,因此,很多女子即使在婚姻中受尽了丈夫的欺辱折磨,也只能默默忍受,不敢忤逆夫家,宁愿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诗经•邶风•谷风》就描写了一个弃妇的悲惨命运:男子家境困难,求娶女子时,立下誓言:“及尔同死”,意思是说到死都不会分离。夫妻齐心协力,共同经营,家中的日子逐渐昌盛,男子就忘记了自己的誓言,休掉了女子,再娶了她人。

女子哀叹道:“你们新婚有多快乐,我的痛苦就有多深。不再爱我也就罢了,但不要把我当仇人,家境一好转,就把我当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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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探知这位女子后来的生活,但是结局大抵能够猜到:不是在悲惨中蹉跎了性命,就是以死明志。


三、男权社会中的女子是男人的附属品


社会地位低下造就了古代女子的悲惨命运,在男权社会里,女子没有独立在人格肯话语权。那么女子的地位为什么这么低呢?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男强女弱是农耕社会的产物

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以小农经济为主,是典型的农耕社会,古语云:男耕女织。男子气力大,田里的农活基本依靠男子完成,一家人的生计需要依附男子,这是造成社会上男强女弱的主要原因。

《说文解字》:“男,丈夫也,从田力,言男子力于田也。”经济基础决定家庭地位,能够为家庭创造经济效益,保证全家人不挨饿的丈夫成了顶梁柱,他的地位自然要高。

即使在当今社会,男女平等的意识已经很高了,但是如果女子在家里承担家务和养育孩子,而不能挣钱,或多或少还会受到丈夫的嘲讽。

2、战争带来的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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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战争不断,即使在唐朝这样的鼎盛时期,战争也很频繁。战火一燃,糟糕的是百姓,特别是柔弱的女子。

《中国文化史》中有段话:“凡战胜他族,必系累妇女,以备嫔嫱,故取女必于异都。”

《礼记》记载:“言阳侯杀穆侯,劫其夫人,及其证。”

战胜者不仅侵占土地,抢劫财物,还会掳掠妇女,妇女作为战利品,地位和财物一样低下,战争不断,女子没有护身能力,只会被当做战利品不断抢夺,哪里还有地位可言。

3、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

西汉时期,为了禁锢百姓的思想,巩固统治者的统治地位,董仲舒将儒家思想确定会社会的正统思想,他还提出了“三纲五常”,其中的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臣子要顺从君王,子女要顺从父母,妻子要顺从丈夫。

不仅如此,儒家思想还提出了用于约束女子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即“三从四德”。

《仪礼·丧服·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周礼·天官·九嫔》:“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儒家思想从意识形态上把女性的地位踩在了脚下,因此古代女子一生只能活在丈夫和儿子的阴影中。

现如今,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再也不会有人用古代的那套准则来要求女性,束缚女性。但是回头看古代女子的血泪心酸,依旧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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