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进一步加强境外来舒返舒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

致境外来舒返舒人员和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国家、省和吉林市坚强领导和广大城乡居民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无确诊病例和新增疑似病例。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十分严峻,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快速增长,疫情通过人员跨境流动传播风险加大。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境外来舒返舒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

  1.境外计划来舒返舒人员要主动报告。境外人员回国出发前,要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主动报告行程、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个人旅居史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境外来舒返舒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报告登记,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措施。境外来舒返舒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2.境外来舒返舒人员家属(单位)要提前48小时报告。所有境外来舒返舒人员的家属(单位)要提前48小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如实报告来舒返舒人员航班、车次、到舒时间等相关情况。同时,宾馆、酒店等场所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乡镇(街道)、村(社区)、接待单位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舒兰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新冠肺炎病毒是人类共同的敌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是我们共同的义务,战胜疫情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手合作,采取必要措施,化解疫情跨境传播的风险,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迎接春暖花开!


舒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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