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參與天數量化薪酬的志願者,還是真正意義的志願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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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問題,我想到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撿到東西歸還失主後可不可以收點微薄的感謝費,我認為志願者得到金錢補助和拾金不昧收點小費很正常,並不能抹殺他們美德的一面,尤其在當下,別說是主動參與,就是有人拿著錢讓你幹,很多人未必就幹。

對於志願者而言,他們的自願行為也是有成本的,他們可以不計較自己付出的勞動報酬,但人家的生活成本總得考慮吧,在志願的路上人家也需要吃飯,也需要交通成本,人家本就放棄了自己的時間,為何還要付出其它成本呢?給志願者適當補助,照顧一下人家的生活、交通、時間成本不行嗎?這還像撿到東西歸還一樣,人家不昧本身就是美德,還要搭上路費搭上時間給送回來,收點小費是人之常情。

尤其像疫情期間的志願者,他們付出的何止是這些,他們是冒著被感染的風險,可以說是在拿生命做志願,這種精神就不是金錢可以衡量的,而且這些人的初衷絕非是為了那點補助,這一點我想任何人都明白。但是,志願者越是不要,我們越是不能忘了人家,越是應該主動關懷,拿點補助不但不能否定他們的高尚行為,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這更符合人之常情,更變的富有人情味。


元芳有看法


我是一個普通農民,不是黨員更不是幹部(連小組長都不是),疫情開始後,我見村裡防疫人手不夠,村幹部及部分黨員忙得焦頭爛額(我們村有近6千人口)。就在微信群裡招集三十多個年輕志願者(我是群主,群員4百來人),配合村幹部守卡防疫。然後在微信群以及在社會上公開為志願者募捐,向他(她)們提供口罩、移動房、取曖器、礦泉水、泡麵、麵包,還有三歺盒飯以及夜班宵夜。等疫情過去,再用剩下的錢為志願者們發放點補助和抗疫紀念品!所以,不管志願者最終有沒有拿錢,只要是在知道可能會沒有報酬的情況下參與,他們都算是志願者![贊][玫瑰]


我是鄉下男人


我曾多次做過志願者,談談我的看法。最早1991年7月遇上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澇災害,我利用自有掛漿船到當時的鄉政府運救災物資,開出去好多地方河跟田都分不清了,只能憑本能參照兩邊開在河道中。當時也沒想要報酬,跑了多趟,後來村裡補助了點來去的柴油。

近點是2016年7月群裡自發捐款後,去運送捐獻物資到受災單位、鄉鎮等地方,動用車輛吃飯都是自費。還有我們家族續譜出去尋親,義工也都是進出開車吃飯都是自費。給我補助油費我也沒要,因為是自願奉獻,不想收了油費而失了內心的那份美好。

我個人意見,原則上本人自願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利用業餘時間,以不求報酬為目的,助人為樂的行為,稱之為志願者或義工。

但你要像單位正常上班一樣(可能還沒有節假日),連續二個月參加防疫、檢查等活動。就有點超過了業餘時間的範圍。而且開始報名參加了,當時也不知道時間這麼長,也不好意思中途退出吧。雖然後來參加還是自願,但有點超出思想上自願的範圍。得到些金錢補助,毫無異議還是志願者。當然有人接受轉贈捐款或交作特殊黨費,也是種做法。不管如何,能站出來做的人,比躲在背後只會說的人要好過多多。


談昆明


這個話題想說兩句,我是初三確定上的一名滴滴司機,專職服務於所有武漢上下班的醫生護士,在封城前那會已經非常嚴重了,因為我有私家車封城後就有考慮做自願者,當時考慮沒組織,沒防護,就在家待著,也是第一批報的滴滴醫護保障,一起好幾個朋友都上了,著急為什麼一個老武漢,有二十幾年駕齡的沒人通知,找到我的租車公司領導才上,當時沒人說有報酬,我更沒考慮這一塊,然後我認為好多人應該不太瞭解那會武漢的危險程度,比喻為戰場有過而無不及,不想表達自己有多高尚,完全沒必要,因為我上有老下有小,上前線後跟老婆商量獨自去外面找地方住,保障隊有一大部分在外面住,有滴滴安排的,也有自己在外面住的,都擔心家人沒考慮自己,當時跟老婆商量時她在那邊哭了說,死也要回來,我也哭了,知道危險,當你面臨死亡才會有那感覺,被太多醫護的恐懼所感動,然後說報酬這塊,真心話有報酬,懼怕中你敢上你也是勇士,起碼你敢去承擔,我們隊說得最多的就是,儘自己能力,守護醫護就是守護武漢,我們也能承受任何褒貶,值得去做的一件事而不是因為報酬


寧靜74185336


我在哈爾濱。我和先生都去做了志願者,我在社區,連口罩都是自己準備的,沒有任何報酬,我先生是單位組織的志願者,去別的社區清雪,給發口罩,供午飯,也沒有報酬,我覺得能去做志願者的人都沒考慮過報酬,至於題主說的有報酬的志願者,我只知道機關人員下社區守路口有每天200補助,但其實他們不是志願者,是單位指派的。


路安琪


本人覺得志願者是應該有嘗服務的,我們很多人把“志願者"歸類於無嘗是不對的。記得08年奧運會,許多剛畢業的大學生通過考核才能加入志願者。志願者是八小時制,說土點就是“臨時工"。我們有時看到小區裡配著紅袖章穿著綠馬夾,那也算是志願者,但這1,2個小時幫幫忙。當然有吃一餐飯的有嘗補貼。這是本人的見解。


阿瑛30


本來就不發工資了,冒著生命危險,每天不休息,做“志願者”為啥不能發補貼?我老公做志願者最近很累,不是身體累,而是心累。有些人不聽勸非要到處走動,亂吐痰,瞎罵人。有些老人,沒文化就算了,素質還特別低。跟這些人打交道真是比“搬磚”還要累。


沙漠裡喝下午茶


給予志願者現金或者實物補助是應該的。

志願者,志願以己之長付出勞動,並不以索取回報為目的,這是正能量。所以我們必須支持和鼓勵志願行為。但是這和他們獲得勞動報酬並不矛盾。

我覺得志願者是可敬可愛之人,他們的付出類似於大公無私,是個人能力的延伸。這次疫情的防控與救治戰役中,許多志願者都在默默無聞地勞動,而社會關注度並不算高,他們也非常辛苦。支持給予他們補助。


星151226


請不要道德綁架!

給補助,應該,合理,必須要。

之所以稱之為自願者,

就是開始時不講任何條件。

他們值得尊重,更值得褒獎!

大難來時多自顧,

自願付出有幾人?

明星大腕盆缽滿,

何必小錢綁良心?!


突泉淡淡若水


我認為這不矛盾。

當然,國際定義有他的標準性,但這是前提,是志願者出發的目的。但是最後的補償,是體現被志願者的意願。志願者可以準備去無報酬的服務,但是被志願者不應該理所當然的去享受無付出的服務。尤其像這次的抗疫情戰役,被志願者的主體應該是一個國家,而不是接受服務的某一個患者。一個國家要體現它的大國擔當,一個政府要體現他的一心為民,尤其在面對生死抉擇的時候,只要一個人能義無反顧的走出去,衝上前,那麼他的志願定義已經成立。

每一個上層建築,它會面臨許多需要志願者的時候,但是一次運動會,一次廣交會,它和一次戰爭是絕對不可同日而語的。所以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在面對生死抉擇,你沒有勇氣去選擇毅然前行,就不應該拿著什麼什麼公約去逐字逐句的,去摳繁文縟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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