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题记: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发一篇与“妇女”有关的文学名著读后感,向女同胞致以节日的问候!


“陌生女人”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1881-1942)著名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主人公。正如标题所示,作品以书信形式讲述了“陌生女人”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给作家R写了一封凄婉的长信,诉说了她对他苦苦暗恋一生,但终于没有被他认出的悲剧。

“陌生女人”父亲早逝,从小与母亲过着贫困艰难的生活。十三岁那年,住房对门住进了一位年轻作家。作家的学问和声誉,在姑娘心里激起超脱凡俗的敬畏之情;作家漂亮挺拔、英俊潇洒,身上似有灵光,小姑娘悄悄爱上了他。

自此之后,她把全部精力用来窥视作家的一举一动。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与他撞了个满怀,他对她含情脉脉地微笑、说话,姑娘以为这销魂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激情燃烧的瞬间,姑娘感到自己已经是个女人,已经属于他、永远属于他了。激情化为动力,女孩原来学习成绩不好,此时一跃成为第一名。她废寝忘食读了上千本书,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就为了讨作家的喜欢。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两年,她拒绝和所有男孩子接触,一心一意要回到作家身边去。再次回到维也纳的她当了一名服装店的小职员。她一下班就到作家住地徘徊,为的是远远地看见他,最好是遇见他。

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她强烈渴望他能够认出她,但他没有认出她。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她终于激发了他的情欲,他们一起度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浓情蜜意的缠绵令她心醉神迷,刻骨铭心,但她出于自尊,没有说明自己是谁,她盼望他能认出她,但他还是没有认出她。

姑娘怀孕了,但她极端贫穷,只好在条件极差的贫民医院生下孩子,而后独立抚养。为了能让她和他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长大后像他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他身边。

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他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情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但她始终没能如愿。

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夜总会,作家被她的美貌所吸引,约她过夜。她完全置愿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而不顾,与他共度又一个风流之夜。次日清晨,她以桌上的白玫瑰作暗示,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每年在他生日悄悄送他一支白玫瑰),她的目光死死盯着他,似乎在大声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他只把她当作应招的妓女,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暖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她带着极度悲伤离开这个世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是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地在回忆中浮现出一个邻居小姑娘,一个夜总会的女人,然而印象总是闪烁不定,飘忽无形,构不成画面。

“故事”转述完了。不过,严格说来,茨威格的小说是不能转述的,因为,干枯的骨架无论如何无法复原作品柔情似水、风姿绰约的优美和韵味,所以想欣赏其艺术美的读者,必须亲自阅读原著而不能靠转述。

读完《来信》,笔者陷入五味杂陈的情绪状态久久不能自拔。作品写出了一个在爱情上绝对无私忘我,绝对百分百的付出而不求任何回报的女人;写出了一个身份卑微却无比自尊,受尽屈辱却毫无怨言,无论生活怎样艰难也不愿给对方增加哪怕一点点麻烦的女神。在爱情上,她实实在在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写爱情的汗牛充栋,但论爱的痴迷,纯粹,热烈,执着,彻底无私忘我,“陌生女人”要数第一。茨威格为世界文学史创造了一个纯爱的女神级形象。

“陌生女人”作为虚构的艺术形象,从审美角度看,可以说达到了极致。她对爱情的追求和为爱情所作的奉献已无以复加,她已经凝结为一个符号,一个典范。面对这样的审美对象,你可以唏嘘感叹,欣赏玩味,评头品足,但是,走出艺术,回归生活,我们又不得不说,“陌生女人”的爱是盲目的,糊涂的,不值得的。她把她的追求对象看得像神一般崇高和伟大,可实质上,他是一个不值得爱、不该爱的人。

“陌生女人”从小所爱的作家R,外表上风流倜傥,标致潇洒,有学问,有事业,有名声,可内里却玩世不恭,沉湎于游戏人生,喜欢寻花问柳,只愿享受女人对他的付出,而自己却不愿为此负哪怕是一星半点的责任。这样的人,骨子里极端自私,是精致的、优雅的利己主义者。这类人自恃是名人,自认为享有名人的特权,如,不受社会伦理道德约束的豁免权。对于女人,他无所谓爱无所谓不爱,只要他需要,来者不拒。如果没有主动投怀送抱的,只要他看上了就主动出手猎取,消受后随手打发,挥之即去。他对女人,表面上温文尔雅,含情脉脉,显得极有教养,其实这一切都是公式化、模式化、礼仪性的,居高临下的,实质上不含任何真情。所有女人,在他眼里,都是玩物,是供他享受的对象,从没有平等地把她们当人看。从他的行径看,他是典型的猎艳大盗,采花大师,正如“陌生女人”信中所写的:“你喜欢对所有的女人,像蜜蜂采花似的对世界滥施爱情,而不愿作出任何牺牲。”女人们像浮云一样,在他眼前飘过来又飘过去,他一概没有印象,所以他从来没有发现过“陌生女人”对她的痴情和付出,从来没有认出过她。

在长达十来年的时间里,作家R不止一次地和“陌生女人”同床共枕,共度良宵,但他一次也没有认出她。即使她拿他们共同的私秘生活作暗示,他仍然无动于衷,没有任何感觉。他不是感情细腻、感觉敏锐的作家吗?怎么没有一点感觉呢?原因简单,他身边女人太多了,他经历的风流韵事太多了,他对谁都是逢场作戏,所以对谁都没有印象。正如“陌生女人”在信中所说:“在你心目中,我算得了什么?只不过是数万个女人中的一个,许许多多不胜枚举的风流艳遇中的一桩罢了。你有什么好想起我来的呢?”

这样的人值得爱吗?当然不值得。但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陌生女人”在痴爱的迷局中,尽管她从一开始就看出他具有双重人格(既有光明、公开的一面,也有阴暗、隐蔽的一面),但正如俗语所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陌生女人”也不例外。所以,“陌生女人”的爱情既是感天动地、让人同情的,同时又是盲目、可怜、让人悲悯的。

“陌生女人”的爱情悲剧给所有恋爱中的女人提了个醒——爱情,既是非理性、没有道理可讲的,但又绝对离不开理性的指导和约束;爱情,只愿付出而不求回报固然是高尚的,感人的,但也不该低三下四,奴颜婢膝到完全没有了自己——自己把自己当空气,当仆人,甘愿受辱,甘当奴隶;爱一个人,固然需要包容他的缺点和弱点,但也最好不要无原则到包容乃至纵容他的极端自私——极端自私的人绝对不值得爱;恋爱中男女双方的感情投入,固然不必讲究一比一平衡对等,但一方百分百投入,生命的每一分钟都思念着对方,把生命的一切都献给对方,直至付出两个生命的代价,而一方毫无知觉,投入为零,甚至把对方当玩物,这样极端悬殊的反差似乎也太畸形,太离谱,太残忍,太反人性。

所以,恋爱中的女性,最好汲取“陌生女人”的教训,一定要长个心眼,及早识破外表光鲜、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内心冷漠乃至冷酷的优雅的利己主义者的真面目,及早远离他们,千万不要被他们迷住了眼睛,否则,吃亏,乃至被毁灭的只能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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