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1 举报箱里的“特殊”来信

3月28日上午,麒麟法院监察室干警在定期对举报箱里信件进行清理的时候,发现这样一封“特殊”的来信……


举报箱里的“特殊”来信


信里面这样写道:

尊敬的麒麟区人民法院冯洪芳法官:

在2018年9月我与杜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冯洪芳法官为我们秉公执法,心系百姓,公平、公正,专业地办案,为我们挽回财产损失,我及我的家人在心里十分感激,现特写信息(写信)感谢尊敬的冯洪芳法官,感谢您执法公平、公正,为我们挽回财产,冯洪芳法官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深感(为))贵院有这样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的好法官而骄傲,这不光是我们的骄傲,也是社会的骄傲,人民的骄傲,百姓的骄傲。

2019年1月25日

原来这是一封感谢信!感谢缘何而来呢?又为何投入了举报箱?事情是这样的。

2017年1月,被执行人杜某在申请人姜某经营的某陶瓷店里购买瓷砖,欠下货款8.9万元。2018年5月,经麒麟法院判决确认后,姜某于2018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8月30日,根据工作安排,执行局工作人员冯洪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院协商解决,杜某表示没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拒绝履行,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根据姜某的申请,麒麟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法对杜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拘留三日后,杜某的妻子主动缴纳了2万元案款,并用杜某亲属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杜某一次性支付案款2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每月支付3000元。麒麟法院也提前解除了对杜某的拘留措施,截止2019年3月还清案款,杜某一直按期履行。

感谢信正是申请人姜某写来的,想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尽职的感谢和赞扬之情,却羞于面对面言语表达,所以采取写信的方式,无奈因为执行局干警十分忙碌经常在外办案,在找不到冯洪芳本人的情况下,才误打误撞将感谢信投入了举报箱……

这只是麒麟法院执行干警执结的成千上万件执行案件的其中之一,一封小小的感谢信,代表了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满意,也看到了法院干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付出的艰辛和努力,麒麟法院执行干警以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感谢。

当前的执行任务依然繁重,前路依然艰难,麒麟法院执行干警也必将继续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群众守好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吴思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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