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醫保多項改革交“答卷”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25年,醫療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等重要機制的改革任務。

讓人眼前一亮的是,《意見》還對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作出針對性制度安排。明確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同時,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有針對性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

業內專家告訴記者,《意見》對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的這些制度安排,不僅可以避免在重大疫情發生時患者因擔心付不起醫療費用,也能避免醫院因擔心收不到醫療費用拒絕收治,這對重大疫情發生時做好收治防控意義重大。

專家認為,在此次疫情防控中醫保發揮的作用凸顯,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醫保基金的運行不會造成太大影響。在“互聯網+醫保”背景下,加強對處方真實性的監管較為迫切。此外,專家建議,建立內外聯動醫保基金綜合監管體系,確保醫保基金運行平穩安全。

抗击疫情,医保多项改革交“答卷”

減輕患者後顧之憂

醫保是減輕群眾就醫負擔的重大制度安排。目前,我國已建立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基本醫療保障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超過13.5億人,覆蓋面穩定在95%以上。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為確保就診患者沒有費用顧慮,救治醫療機構不因費用而影響救治,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等部門出臺一系列措施。

1月22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和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5天后,《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印發,後者由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三部門印發。

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醫藥衛生法學副教授鄧勇告訴記者,前者只解決了確診患者的醫療費用問題,減少了這部分人群的後顧之憂,但是對疑似患者的醫療費用問題沒有涉及。事實上,疑似患者的人數大大超出確診患者,這部分人群的救治費用更需要得到關注,這就是為何官方僅僅5天后就發出補充通知。

鄧勇坦言,此次疫情支出用於支付確診患者、疑似患者救治的醫保數額雖然很大,但從中也能看出國家為打贏疫情阻擊戰所下的決心。

為應對此次疫情,國家醫保局動作頻頻。記者注意到,國家醫保局的一系列舉措,既包括有針對性的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和用藥量的限制;還有明確參保單位和個人可延期緩繳醫保費等。

“醫保在此次疫情防控中發揮的作用凸顯,減輕各方後顧之憂。”鄧勇說,不僅避免患者因擔心付不起醫療費用而拒絕治療,減少患者對隔離收治措施的牴觸心理。而且避免醫院因擔心收不到醫療費用而拒絕收治,為實現“應收盡收”目標提供了重要保障。

專家認為,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有針對性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限制等內容,這些舉措既是疫情期間減輕患者後顧之憂的醫保措施,更是一種有益的探索,《意見》將其固定下來,這將為今後應對重大疫情提供有效保障。

抗击疫情,医保多项改革交“答卷”

階段性減徵助企業復工復產

不止在疫情防控,醫保在助企業復工復產同樣功不可沒。

隨著防控形勢出現積極變化,各地開始陸續復工復產。為緩解一些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從2020年2月起,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可實行減半徵收。具體由各省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實際,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制定具體政策。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此前透露,經初步匡算,若全國普遍實施,減徵措施最大可為企業減負1500億元左右。

這對不少中小企業來說,無疑將是另一份大禮包。不過此時,社會上出現擔憂的聲音,近期密集出臺的系列舉措以及階段性減徵醫保費,是否會給基金運行帶來壓力?

“從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病例發病情況和醫療費用水平來看,疫情相關支出對醫保基金影響有限。”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從各地診療服務情況看,非疫情相關患者就診意願下降,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服務較去年同期明顯下降,降幅在20%左右。疫情結束後,疫情期間未就診患者的就醫需求將逐步釋放,但總體上對基金支出影響有限。

據介紹,目前,醫保基金總體運行平穩,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22.9個月。

“經綜合研判,實施職工醫保階段性減徵措施是具備條件的。”這位負責人透露,考慮到各地基金運行不平衡的實際,國家醫保局採取國家定大的原則、省裡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實際情況減徵的辦法,既能兼顧基金平衡,也不影響待遇享受,又能支持減輕企業負擔。

專家也同樣認為,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醫保基金的運行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這一舉措有助於穩定社會預期,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穩崗。

抗击疫情,医保多项改革交“答卷”

“互聯網+”醫保實現在線結算

3月2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於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要求疫情期間對符合規定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在線處方藥費等實現在線醫保結算。

讓中國非處方藥協會市場營銷專業委員會助理主任馬光磊印象深刻的是,這份文件不僅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還鼓勵定點醫藥機構提供“不見面”購藥服務,這些前瞻性的政策安排,滿足了疫情期間做好防控的需求。

馬光磊認為,“互聯網+醫保”在落地時要堅持真實性、便捷性、經濟性和合理性原則,而其核心是真實性。

“至於真實性,則包括在線處方及患者和交易的真實性。”馬光磊解釋說,何為真實的處方,即由合規的醫療機構在合規的醫療行為下開具的受監管的處方。

“如何確保在線處方及患者和交易的真實性,也是在線處方藥費在線醫保結算面臨的挑戰。”馬光磊建議,藉助大數據的力量,實現診療、處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實現信息流、資金流、物流全程可監控,以確保交易和處方的真實性。而對於患者的真實性而言,有電子醫保卡後,可以藉助人臉識別等技術來輔助驗證。

馬光磊認為,應當對線上線下醫療服務政策實行統一管理,不對互聯網+醫療有所歧視,給予同樣的醫保支付。

抗击疫情,医保多项改革交“答卷”

還應健全基金監管體制

專家認為,無論是階段性減徵,還是對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的制度安排,前提是做好監管,確保醫保基金運行安全。

令鄧勇擔心的是,為防止騙保現象,目前更多采用人工審核方式,但在海量參保人數之下,要麼人工審核力量不足導致審核流於形式,要麼人工審核成本過高導致醫保監管負擔過重。

“如何平衡審核成本和防止騙保是監管部門亟待解決的一大問題。”鄧勇建議,運用技術手段進行監管,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進行預審核,人工審核僅限於篩選出來的存疑醫保報銷行為。同時,醫保監管部門與執業醫師加強合作,細化診療和用藥規範,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同時設計特殊通道,以收集應對特殊診療和特殊用藥行為。

此外,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監管體制機制,建立內外聯動的醫保基金綜合監管體系,發揮醫保公共服務機構監管、部門協同監管、第三方力量監管和社會監督的作用。

原標題: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意見出臺 建立內外聯動醫保基金綜合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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