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縣:弘揚“楓橋經驗”化解矛盾促和諧“讓楓橋經驗”綻放異彩

——行唐縣革命老區 弘揚“楓橋經驗”化解矛盾促和諧“讓楓橋經驗”在魯家峪村綻放異彩

行唐縣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駐魯家峪村工作組積極弘揚“楓橋經驗”,從群眾中選拔威信高的人參加調解工作,充分發揮調解人員熟悉本村工作、群眾威信高的優勢,緊緊依靠群眾,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魯家峪村和諧穩定、在精準扶貧、鄉村振興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抓好調解人員培訓,打實工作基礎。只要幫得上,事事我都管,駐魯家峪村工作組注重發揮優勢作用,以建設一支素質高、能力強的解調隊伍為抓手,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村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培訓經常化,每月不定期對調解人員進行培訓。形式多樣化,改變過去關起門來搞培訓的單一模式,聘請法官、律師、包村幹部、村中有威望的幹部群眾,通過專題講座、座談交流等多種方式,為村民調解員講解法律法規知識和調解方法技巧,使村民調解員的法律素養和業務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制度規範化,建立健全魯家峪村調解工作制度和調解工作流程,做到保障有力,大大提高了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創新工作措施,及時應對化解矛盾,在魯家峪村調解工作中,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化解的工作方針,及時做好新時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做到案結事了。在調處糾紛時,把老區精神貫穿始終,讓人們以老區人而驕傲,不給政府添麻煩,極大提高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的力度,使人民調解協議的合法性、履行率大大提高,想方設法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人民調解服務,從速從快,促進了糾紛的合法解決,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當事人的充分認可和肯定,滿意度有了較大提升。兩年來,年均調處民事糾紛27件,調解成功率98%以上,未發生因調解不及時、不得力導致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或群體性事件,讓魯家峪鄉親們始終處於滿滿的幸福中。

堅持標本兼治,時刻牢記初心。在人民調解實踐中,積極介入,調處矛盾糾紛,促使當事人依法達成調解協議,督促當事人積極履行調解協議約定的義務,做好魯家峪村調解治“標”工作。通過抓好人民群眾、特別是當事人的普法教育來提高人民群眾的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不斷提高人民群眾遵紀守法、依法辦事、誠信待人的意識,時刻以我是老區人嚴格要求自已,有效避免或減少人民群眾矛盾糾紛的產生,做好人民調解治“本”工作。讓“楓橋經驗”在魯家峪村樹民調解工作中大放異彩,積極維護村內各項工作的穩定,得到了上級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眾的普遍認可,為建設和諧振興的革命老區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行唐縣:弘揚“楓橋經驗”化解矛盾促和諧“讓楓橋經驗”綻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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