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結合我市學校師資需求情況,決定組織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新任教師448名,詳見《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4年3月10日至2002年3月10日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南安市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2015年1月1日以後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南安市公辦學校在編教職工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並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後,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於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徵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於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並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研究生報考人員學歷類別不限。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註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註冊並可進行查驗。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2020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於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其中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於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5.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20年3月10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人員;(2)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的報考人員。

此外,2020年3月10日前取得泉州地區範圍內的《福建省居住證》(《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且現在泉州地區實際居住的流動人口,視同具備居住地戶籍條件。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在學期間獲獎情況及其他材料”欄中標註“*年*月*日取得泉州地區範圍內的《福建省居住證》”。

三、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福建省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進行,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一)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根據閩教師〔2020〕1號文件,省教育廳委託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承擔網絡報名、筆試命題、考試組織管理及評卷等考務工作,有關考務工作的具體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報考人員登錄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為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和繳費。網絡報名網址: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http://jszk.eeafj.cn/index.html)。

(二)報考資格審查。在網上報名期間,由市教育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考核階段時,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報考人員應及時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①小學語文學科崗位分設成三個招聘崗位,分別面向男性報考人員(招聘人數30名)、女性報考人員(招聘人數30名)、不限性別報考人員(招聘人數65名)進行分開招聘,報考語文學科的擬聘用人選合併選崗。

②報考“日語”、“專門職位”招聘崗位的,採取“委託考試”形式,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正確選擇“委託考試”模塊報名。

“專門職位”崗位是面向2020年8月31日前在南安(南安生源高校畢業生在南安以外地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高校畢業生進行招聘。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須於3月22日上午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認定。因未審核認定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因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取消崗位招聘計劃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繫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後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為“不通過”的,應認真查看審核“不通過”理由,並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筆試加分手續辦理

(一)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人員應於5月7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區新華大廈8樓806室)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於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並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於2020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最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二)加分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考生在報考平臺初審成功的《報名登記表》(A4紙自行打印1份)。

2.《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筆試成績加分申請表》(附件3)。

3.服務證明

①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入伍證》《退伍證》等服役證明;②“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相關文件、服務證書、考核情況材料(必須加蓋相關考核單位的公章)等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③“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報考人員(即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應同時提供《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證明》(附件4),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後再交由服務地所在村(社區)、鄉鎮(街道)黨委以及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蓋章。

4.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優秀士兵證書等);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其他事項

⑴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⑵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辦理加分申請手續,逾期一律不予辦理。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場辦理手續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代辦者需同時提供個人身份證。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後的筆試成績,考生綜合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後為準。

五、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南安市人社局研究後報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後方可開考。

考試採取筆試方式進行(不進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成績四捨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即為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其中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合格線為55分),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資格複審、體檢、考核、聘用對象。

(一)筆試

全省統一筆試,筆試時間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另行通知。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筆試原始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佔40%、“專業知識”佔60%的比例計算。

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筆試原始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公佈。

(二)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後,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其中小學語文學科崗位空缺的將不再分成三個招聘崗位,將面向該學科所有報考人員進行補充招聘),市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佈。參加今年全省統一筆試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但未被聘用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考生可報考1個崗位。按照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人選,開展資格複審、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資格複審

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複審人數1∶1的比例(小學語文學科第一輪招聘分成三個招聘崗位),在考試合格線上的考生中,從考試綜合成績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複審人選。報考人員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資格複審確認的結果為準。資格複審時,應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原件、證明材料,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如遇不符報考條件,或網絡報名所填寫信息不實導致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報考人員承擔全責。

若同一職位最後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皆相同,則由市教育局組織加試一場筆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在職人員在資格複審時應向招聘單位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經資格複審合格後,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複檢1次,複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並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合格後不得擅自棄權。

(二)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採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並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欄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先由第一輪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其中崗位代碼02、03、04小學語文教師的擬聘用人選合併選崗),再由補充招聘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後的任教學段及校區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若同一崗位擬聘用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則由市教育局加試一場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選崗後經南安市人社局核准,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報考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複審、體檢、考核等環節,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空缺人數,在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線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小學語文第一輪招聘分別按三個招聘崗位的空缺人數依次等額遞補)。考生在公示與聘用環節及以後因棄權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考生進入公示與聘用環節後棄權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南安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參加自主選擇任教學校後未經同意不按期報到的或報到後放棄崗位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南安市新任教師公開招聘。

(二)被錄聘小學科學、專門職位崗位的教師,職稱評聘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三)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招聘方案通過“南安市人民政府”網頁中“招考招聘”(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欄上發佈。招聘後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五)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六)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可通過報考平臺的“考生問答信息”欄目進行留言諮詢或發電子郵件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或撥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諮詢電話:0595-86367819(工作日上班時間)。

(七)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迴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迴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人社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86367869、86385345。

(八)考試有關事項按照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通知要求執行,公告其他事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變更的,市教育局將及時發佈補充通告,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九)未盡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2.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選崗學校情況表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南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


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附件2」


2020年南安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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