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對孫楊的這次判罰,可以談一下你的看法嗎?

致勝乘風


士可殺不可辱,我決定一死明志。向一切強權發出最後一擊。向喜歡我的女粉絲展示我最男人的一面,向討厭我的男人宣誓,誰才是真正的強者,誰才是曾經的王者,誰才是永遠不能被超越。我要向所有的媒體,所有的客戶證明,我連生命都能捨棄,還有什麼可怕的呢?如果一切可以從來,我絕不會讓這樣的結果出現,出大門的要麼是許文強,要麼是丁力。無論哪一個,都會被人記住,敬仰。


Shebo369


不冤,身正不怕影子歪,你為什麼要毀掉證據呢。就算你正常也要接受檢查呀,這是規則,不要和我說他不懂。比如現在我去北京,我體溫正常就可以拒檢嗎,我不但拒檢還把體溫計毀掉了,難到我就因為體溫正常所以可以不受任何處罰嗎,醒醒吧。誠實最重要


飛影之龍


這就是針對,中國游泳界的陰謀!!!!!這就是西方世界!全方位的打壓中國!這就是事實!回頭看一看,西方針對俄羅斯體育界的陰謀更厲害!造成俄羅斯國家隊運動員,大多數都參加不了奧運會!針對西方的打壓!我們要從多方位回擊他們!!!!!更要增加自己的實力!用實力打擊他們的臉!!!👍👍👍👍👍👍👍👍👍👍👍👍👍👍👍👍👍👍👍👍👊👊👊👊👊👊👊👊👊👊👊👊👊👊👊👊😄😄😄😄😄😄😄😄😄😄😄😄😄😄😄😄











梅蘭竹菊80950757


我認為這件事情從一開始以孫楊為訴訟對象就是錯誤的,理由:1.判決孫楊沒有服用違禁藥品,說明他在這方面是清白的,沒有個人應負的責任;2.1月3日國際泳聯已判決那次藥檢無效,從法律方面已否定了那次藥檢存在的必要性。3.庭審是圍繞著孫楊採用了違法手段對抗無資質人員參與檢測來判決,但是這次事件不是單獨的孫楊個人事件,當時孫楊是請示彙報了有關職能部門後決定血樣不被帶走(雖然方法有爭議,但這是支節問題),所以圍繞著檢測規範與非規範之爭表面上是檢測人員與孫楊之爭,實質上是檢測中心與我國職能部門在這一方面的爭論,以運動員為被告對他不公平,他不應該是被訴訟主體,訴訟主體應該是檢測中心與我國的有關職能部門這才公平合理。

所以我國有關職能部門也應該起訴檢測中心(據說也是由特殊企業承包業務)非規範檢測對運動員的傷害,對體育運動的危害。


凌波勤夢人


支持。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應該是比較公正的。

2020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中國游泳名將孫楊未能遵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同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裁決中表示,由於沒有證據表明孫楊在2018年9月4日抗檢前有任何服用興奮劑行為,因此孫楊在裁決之前的所有比賽成績仍然有效。

同日,國際泳聯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稱將執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的裁決。國際泳聯表示:“雖然還會有下一步法律訴訟(指孫楊上訴),但是國際泳聯將按照裁決結果,執行對該游泳運動員的處罰決定。國際泳聯也注意到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關於孫楊比賽結果的判定。”

現在看來孫楊能迴歸泳壇的可能性基本為零 。原因有二:

1、1999年11月10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在洛桑成立,這標誌著國際反興奮劑協調行動的開始。本案中WADA認為資質是一個整體,有一份證明文件就可以,孫楊說的所有抽檢人員都必須出示資質。只是行為指南,不是強制操作規範,因為這是很理想化的,在某些情形下按照該最佳實踐操作是不可能的,比如,檢測運動員若是根據大賽成績抽查確定,在決賽完成之前,檢測對象是不確定的,也就不可能提前準備寫明運動員名字的授權文件 – 這恰恰是本案的情形,因為孫楊被檢測正是因為他剛從雅加達亞運會摘取游泳項目金牌。

2、孫楊之前的檢測六十次都是由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通過出具和本案無異的授權文件執行,但孫楊卻僅在這一次,對該格式授權文件提出質疑。

孫楊的體育生命應該終結了。退役是必然的。不過這樣的退役方式讓人感到有點可惜和遺憾。



伯樂公


作為一名科研人員,忍不住說幾句。我覺得除了我們的科學家發明了什麼東西,或者開創了某種學說,打破了國際壟斷,甚至拓寬了人類的視野,才叫提升了國家地位。靠唱幾首歌,打球好,游泳好,這些真的沒有必要跟國家綁在一起,尤其在目前的舉國體制下,一個人拿再多金牌也並不能帶動大多數人的運動水平。可以祝賀,實在沒必要綁架民族感情!


feidan


首先,支持孫楊上訴爭取合法權益。但是,通過此事也為以後的運動員在遇到這種事應如何處理提供了經驗,此事也提醒國家體育管理部門,應該向運動員們普及如何正確應對類似事件的相關知識。


慕榕1


首先,孫楊被禁賽8年並非國際奧委會的決定,當然了這次禁賽包括奧運會等所有國際比賽,這與對一個運動員判處死刑無異。

其他的都不想說了,各種說法都有,到底是誰的問題,孫楊上訴之後的判決就能說明一切。

我就想說一句,如果孫楊是美國運動員,這個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絕對不敢有這樣離譜的決定,個種原因誰都清楚。


寅弘


我覺得應該公平公正,客觀理性的去看待這個問題,檢測機構肯定是國際泳聯承認的,至於工作人員是否合規,這個在事後可以向泳聯提出質疑,所謂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沒問題,誰做檢測結果都是不會改變的,當然孫楊作為我們民族的英雄,中國的驕傲被禁賽8年是太嚴重的處罰,一個運動員的職業生涯或許因此就結束了,職業遠動員有幾個8年可以等,希望國家泳聯出面協調此事件,將此事件引起的負面影響和連帶影響降到最低


百為人生


2月2日,孫楊寫道:“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災難總是突如其來。。。"。從文中我們可以看到,孫楊已嗅到危機的氣息。然後,便是長久的緘默。2月8日,當得知國際體育仲裁法院的裁決結果後,孫楊第一時間表態:”我剛剛訓練完,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清白。。。”然而,一切已經晚了,塵埃基本落定。。。。縱觀本次孫楊風波。裁決呈如下兩大特點。一,孫楊被禁賽,直接導火索並非源於興奮劑,而是出於“抗檢”。二,此次禁賽,保留了一個尾巴,而是出人意料的沒有剝奪孫楊此前獲得所有榮譽。個人認為,這是多方博奕的結果,屬不幸之中的萬幸。。。為什麼?因為如果此次國際體育仲裁法院若以興奮劑處理孫楊,則中國游泳隊必被牽連,其後可能面臨多重處罰。現在,“鍋”全甩給孫楊,使各方均身處事外。並且,客觀來講,對孫楊的處分不痛不癢,依然保留下原有榮譽。。。這事怎麼說呢?個人談點想法。一,孫楊公關團隊處理危機能力近乎“白痴”,糟糕到“一塌糊塗”。尤其是其母,“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堪稱“豬隊友”,“坑兒”幾達極限。二,孫楊“驕橫跋扈”“任性草率”,終釀苦果。事實上,近些年,有關孫楊“一意孤行”“不服管教”“目空一切”新聞屢見報端。但是,由於孫楊成績太過顯赫,最終均被國人“容忍”了。。。下來說說孫楊,竊以為,筆者是相信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的,佐證有近年上百次抽查均呈陰性。但是,其還是有重大“缺陷”的。缺陷是什麼?其目空一切自以為是的性格。如關羽,終走了“麥城”。。。下來孫楊及其團隊該怎麼辦?一,該上訴依然“全力以赴”,死馬當活馬醫。二,下來需冷靜處理馬上接踵而至的各種危機,很多是突發的,要命的,要有各種預案,不能一錯再錯,陷入“萬劫不復”之中。最後講一句,本來,孫楊是可以成為中國體育的一個“傳奇”的。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現在孫楊成為一個“是非”人物,“悲劇”主角。其教訓當引發各方反思,今後引以為戒,不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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