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李志剛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公安局局長

3月13日,赤峰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七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代理主任程俊孝,副主任張華、邊中悅、黃彥峰,秘書長楊中新及委員共31人出席會議。

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李志剛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公安局局長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生效友,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張彪,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潘永如,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李建平列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彥峰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生效友所作的關於提請任命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職務議案的說明。會議審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李志剛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公安局局長

會議舉行了新任命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

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李志剛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公安局局長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0年3月13日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李志剛為赤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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