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印刷史:殖民地印刷業為何受到約束?釐清美國印刷業的發展史

引言:當印刷機、鉛字、紙張和油墨必須進口時,當陸上交通很不發達而城市又很少時,誰也不能在不為政府所知和未經政府同意的情況下擁有或運轉一架印刷機。對印刷業的控制,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比在美洲殖民地的最初年代裡更為有效。

在這個遼闊的、尚未拓殖的地區,是找不到那些十七世紀裡在英國惹政府當局著急和惱怒的"秘密印刷機"的。

報紙能使任何人通過不負責任的指責來興風作浪,當局對此仍然印象深刻。歐洲的統治階級無意放任極易引起轟動的印刷品的印製,正如他們不會允許擅自制造火藥或招募私人武裝那樣。在美國是實行出版物控制的,有時採用這一種方式,有時採用另一種方式,是否需要實行審查制則隨事件的進程而定。但是有一點是清楚的,即歐洲那種壟斷新聞出版業以鞏固社會秩序的傳統觀念已成功地移植到美國沿海地區,美國的環境,使這種控制比在英國實施的更為有效。

美國史談:18世紀美國的印刷史,殖民地印刷業為何受到嚴格約束?

印刷品示意圖

17世紀到18世紀,美國如何審查印刷出版物?

1639年至1763年間,美國的出版物有一半以上來自新英格蘭,而其中極大多數是在波士頓及其附近的地方印刷的。因此,馬薩諸塞對於印刷出版的限制是在早期影響最大的因素之一。馬薩諸塞的第一家印刷所於1638年建立,此後二十年間並沒有一個官方審查機構,但是產量不多的坎布里奇印刷所沒有印過一種會使官員們不快的印刷品。社會內部雖有爭端,如安妮·哈欽森事件或以羅伯特·蔡爾德博士為首提出的法制改革要求,但在馬薩諸塞從未出過支持這些不滿者情緒的印刷品。坎布里奇印刷所受哈佛學院院長的監督。

1662年,馬薩諸塞議會由於對一些"共和政治的煽動者"的擔心,通過了一項法令,以"防止印刷所對本殖民地當局的違法和非禮行為"。該法令建立了一個委員會,對交付印刷前的全部原稿進行審查。

於是,殖民地時期馬薩諸塞的印刷業的歷史,就僅僅是以不同形式和在不同程度上實行控制的故事而已。大約在1685年以前,審查是嚴格的,此後四十年就有些放鬆。1723年後,殖民地政府不再採用付印前審查原稿的控制辦法,但它經常威脅將根據範圍廣泛的誹謗法提出起訴,以此來施加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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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印刷示意圖

在英國,這些年裡人口的增長、印刷所的增多和自由思想的興起,使政府難以實施對印刷業的控制。但是在馬薩諸塞,政府仍然有效地控制著印刷業。因為馬薩諸塞是殖民地政府,它是按當地法律行事的,所以英國審查法中的漏洞,從1679年至1695年英國所有的審查法全部終止,都未能在美國方面產生同樣的寬容效果。在馬薩諸塞海灣,審查制(即出版前的控制)雖然有所放寬,但仍繼續了四分之一個世紀。

因此,當美國第一份正規的報紙——《新聞通訊》於1705年4月24日在波士頓問世時,它還印有在英國早已廢除了的審查制標誌,即"准許出版"這個很能說明問題的詞句。總督參事會繼續保持一種公認的權利,禁止有所冒犯的印刷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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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印刷示意圖

18世紀的美國印刷業沒有“出版自由”

對新聞出版的有效控制一直繼續到美國革命年代。1770年,也就是在馬薩諸塞出現的革命鼓動的早期階段,英國殖民大臣抱怨殖民地政府未能懲處"煽動性和誹謗性的出版物"。馬薩諸塞的總督參事會答覆說,它在憲法範圍內實際上已比英國的上院取得了更多的成就。"為什麼不責備英國上院……在國內不禁止煽動性和誹謗性的出版物呢?如果我們有什麼過錯的話,那麼英國和我們這兒是五十與一之比。"

儘管如此,總督參事會還是打算控告有所冒犯的印刷商誹謗罪,以表明它沒有失責。到美國革命時期,禁止反對派的出版物已是一種既定的做法,出版自由沒有得到普遍支持,也未確立成為社會的習慣。因此,當革命精神在波士頓興起時,激進派用群眾恐怖行動來打擊那些敢於捍衛國王和英國議會的作家和印刷商。

1778年馬薩諸塞擬訂新憲法時,其中有一項贊成言論出版自由的聲明。然而,也許對於這種新制度的明智性還普遍存在懷疑,因而這項聲明詞句浮誇、含義不清。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凡不利於革命運動的出版物全都被禁止,實際上沒有出版自由。和平到來後,馬薩諸塞的政治領袖們所要求的不是"自由出版",而是回到"受到嚴格控制的"出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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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亞當斯畫像示意圖

例如,約翰·亞當斯一直主張"出版許可證不是自由的證明"。早在1774年,英國事業的一個辯護士論證說,革命派關於暴政的指責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形形色色的意見在馬薩諸塞都被允許出版,亞當斯就抱怨這個"可恥的親英派的出版許可證"。"世上沒有好得不會被人濫用的東西。……當人們變壞時,出版物可以被用作使他們徹底墮落的工具;現在無人不知,內閣每天都在利用它增添腐敗,認可腐敗,使道德徹底淪喪……出版自由只會加速自由事業的毀滅,而不會促進它。"

毫不奇怪,約翰·亞當斯和他那一夥在馬薩諸塞的聯邦黨頭面人物贊成1798年的關於處置外僑和煽動叛亂的法令,他們只擔心這些法令不會奏效。亞當斯在二十年後仍然警告說:"要是人類的狀況會有改善的話,哲學家、立法家、政治家和倫理學家將會發現出版業的管理是他們必須解決的問題中最困難、最危險和最重要的問題。照目前的情況,沒有它就不能治理人類,可是現在有了它,也不能治理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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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薩諸塞州

在殖民地時期的馬薩諸塞,一些佔據統治地位的牧師,如處於其權勢頂峰時的馬瑟兄弟,找到了法律以外的辦法來推行他們的準則。1700年,當英克里斯·馬瑟寫書攻擊由本傑明·科爾曼牧師和他的朋友們在該殖民地新建的一個教會所實行的做法時,被攻擊的牧師撰文回擊,但為了爭取出版,他不得不把原稿送往紐約。

科爾曼在小冊子裡解釋道:"請讀者注意,波士頓的印刷所如此敬畏我們所要答覆的作者大人和他的朋友們,以致我們在那裡找不到印刷商來承印下面的文字,這就是本書印刷困難、我們要把原稿送到那麼遠的地方去印的唯一真實原因。"波士頓印刷商巴塞洛繆·格林則解釋說,他拒絕承印是有充分的商業上的理由的,上一次他事先未徵得政府同意就承接了一批印件,結果被要求在出版前修改重印以應付官方的批評。

在所有的美洲殖民地裡,印刷業開始時是置於政府的主持之下的。印刷業被認為應是現存制度的支持者,一旦出現它可能服務於別的目的的危險,當局就寧可不要它。曾任美國弗吉尼亞總督三十八年之久的威廉·伯克利爵士於1671年誇口說:"謝天謝地,美洲沒有免費學校也沒有印刷所,我希望幾百年都沒有。因為學問把不服從、異端邪說和宗派帶到世界上來,而印刷品又把它們公之於世,傳播對政府的誹謗。願上帝讓我們避開這兩件東西。"18世紀的一些弗吉尼亞領導人物並不像伯克利那樣熱衷於不要文化,但在許多年中伯克利那關於弗吉尼亞的溫和的寄望至少在印刷業方面得到了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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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美洲印刷品示意圖

美國殖民地的印刷業為何受到嚴格約束?

1682年,美國政府第一次受到了來自一家印刷所的驚嚇。這家印刷所的印刷機是由格洛斯特縣一位有錢的地主和商人約翰·巴克納進口的,他的罪名是未經授權擅自印刷殖民地的一些法律。巴克納被傳到總督及其參事會面前,勒令停止這種破壞活動,並被要求具結交保,"以防止可能由於出版自由而發生的一切動亂和麻煩"。1683年英王下令,為防止今後發生此類動亂和麻煩,美國弗吉尼亞總督必須下達所有必要的命令和指示,不準任何人在任何場合使用任何印刷機印刷。

一直到1730年,當威廉斯·帕克斯在威廉斯堡開店時,弗吉尼亞才有了印刷所。從那時起到1766年,弗吉尼亞只有一家印刷所,而且這家印刷所還是政府的官方喉舌。傑斐遜在許多年後回憶道:"我不知道弗吉尼亞曾經禁止出版報紙。一直到我們的革命鬥爭開始時,我們只有一家印刷所,它擔負著政府的全部印刷事務,獨享官方特權,沒有任何被總督厭惡的東西能通過它來印刷。"

除波士頓,殖民地的兩個主要印刷業中心是費城和紐約市。在這兩個地方,至少在革命前還繼續承認當局有權控制印刷品,即使不是通過事先審查,也可以通過控告誹謗或議會的譴責來控制它。在費城,賓夕法尼亞的第一個印刷商威廉·佈雷德福(第一次印刷是在1686年)不斷受到政府和公誼會的責罰,通常是由於一些無足輕重的輕率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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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示意圖

1693年,當他由於出版了一本支持貴格會教徒內部糾紛某一方的小冊子而受到控告時,他厭惡地離開了這個殖民地,在紐約成了英王敕許的印刷商。在此後六年裡,費城完全沒有印刷所。威廉·佈雷德福的兒子安德魯回到費城,於1719年成了官方的"本殖民地承印人"。他在使當局滿意方面,只比他父親略勝一籌。一直到革命前夕,審判"誹謗者"和壓制反對派的出版物,是那兒常有的事。

紐約的情況也大致如此,它直到1760年以後,才作為印刷品的印刷地開始與波士頓或費城競爭。著名的約翰·彼得·曾格一案(1734至1735年)——它肯定了陪審團在誹謗案件中有權既斷定事實又決定法律——無論在回顧方面和作為法學理論的里程碑方面都是重要的。但在這個城市的實踐方面,它並不是一個轉折點;即使在曾格案件以後,紐約的問題並不在於出版物應否加以嚴格控制,而在於控制權應由誰掌握。對曾格在這場審判——使其作為英雄而被載入出版自由史——中所作的辯白的回報,那就是他於1737年被任命為有壟斷權的"公文承印人"。

二十年以後,另一位印刷商休·蓋恩被帶到議會法庭,受到了申斥;他低聲下氣地請求他們原諒,但是仍被命令繳付訴訟費,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他犯了印刷議會一部分會議錄的罪過!"紐約議會承印人"詹姆斯·帕克於1747年服從總督克林頓的禁令,不出版議會對總督的抗議書;雖然第二年他在印議會選票時又冒險把它印了出來。不到十年,即1756年,議會本身因帕克的報紙上登過一篇批評議會的文章而宣佈他犯有"行為嚴重不端和藐視議會權威之罪"。從此,他的報紙也就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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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殖民地示意圖

美洲殖民地印刷業所受的約束,並不僅僅來自政府的控制、審查制度和被控犯誹謗罪的威脅。最初的印刷所多虧了殖民地政府才得以存在,這一事實不可避免地要影響印刷商及其印刷所產品的性質:政府的支持意味著政府的控制。在這些分散的殖民地社會里——在那兒人們對文學的興趣不大,從英國進口的文學書已經可以滿足他們——如果印刷業要依靠對於優雅的文藝作品的需求,那麼印刷機的引進很可能要推遲幾十年。

可是在第一批移民來到後不久,每個殖民地政府都需要一架印刷機印行文告和法令,向總督參事會成員和議會議員提供辯論記錄、會議錄、決議文本以及選票,並供應每天都需要的法定表格。甚至在各殖民地建立初期——當時商務印件的銷路小,對當地印刷的書籍沒有需求,報紙期刊的市場也還未發展起來——政府也可以同任何能符合其需要的人簽訂年度合同,保證他們的收入。

總之,美洲殖民地引進印刷業的歷史就是這十三個不同的殖民地政府如何津貼一項公務的概述。在馬薩諸塞,最早的印刷業正如所預料的那樣,處於主要牧師和哈佛學院的嚴密監視之下;它同時為教會和國家服務。它的業務範圍和侷限性可以用它最早的三種出版物作為代表。這三種出版物是:最新修訂的《自由民誓約》(1639年)、為新英格蘭發行的一本曆書(1639年)和著名的《海灣聖詩》(1640年)——即《讚美詩》的新譯本,它由新英格蘭的三名牧師翻譯,一般認為譯文更為精確。英國殖民地的初期出版物主要是殖民地議會制定的法律和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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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傑明·富蘭克林畫像示意圖

本傑明·富蘭克林如何推動美國印刷業的發展?

本傑明·富蘭克林是位有事業心的事業家。他把被任命為賓夕法尼亞議會的秘書一事,主要看作是一條為其印刷所謀取政府印刷業務的途徑。富蘭克林在不到十二年時間裡(1739至1750年),收到的秘書薪金和承印法規上紙幣所得,共計二千七百六十二賓夕法尼亞鎊。

1729年,富蘭克林的《紙幣的性質和必要性》一書極力主張印刷更多的地方紙幣,用賓夕法尼亞大量可供拓殖的土地作擔保。"我的議會中的朋友們想起我曾有微勞,認為當由我承印紙幣以作酬謝;這是獲利甚豐的生意,對我大有幫助。此事也是由於我能夠寫作而得的又一樁利益。"在另一個場合,富蘭克林甚至因為銷燬久用而破損的殖民地貨幣得到酬金。就在這時前後,鄰近的特拉華殖民地也與富蘭克林籤合同,印刷紙幣、法令和政府會議錄。

1730年在弗吉尼亞開設半個世紀以來該殖民地第一家印刷所的威廉·帕克斯,僅在幾年前曾作為馬里蘭的官方承印人在安納波利斯設店營業。這個職務可以使他通過承印議會的辯論記錄、選票和法律得到有保證的年金,從而吸引了他。

威廉·帕克斯只是在弗吉尼亞議會向他提供官方的印刷任務並保證逐步增加年金後,才到威廉斯堡開設印刷所的。他的年收入開始時為一百二十鎊,到他去世前已增至二百八十鎊。並不是所有的殖民地都有這種好運氣的,有的殖民地把要印的東西送到鄰近的殖民地甚至國外去印。雖然南卡羅來納的議會早在1722年就開始以提供津貼來吸引印刷商,但過了九年才有一位印刷商被說服在那裡定居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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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印刷示意圖

結束語

在這些情況下,美洲殖民地的印刷業很難成為新穎的、驚人的或激進的思想的溫床。印刷商必須成為政府人士,必須是殖民地的統治集團所能接受的人。只有政府的業務才能使一個人有可能在殖民地以開印刷所為生。因此,政府的印件在一個穩健的印刷商的工作日程中居於最優先的地位。在那些被延期或以節本形式出版的私人資助的書籍中,表示歉意的前言就可對此作出證明。隨著每個殖民地的商業和人口的發展,政府印件在整個印刷業務中所佔的比例逐步縮小。只有在這時,一個持不同意見的或不落俗套的印刷商才有可能在經濟上獲得成功。


參考文獻:

《美國史》

《美洲印刷歷史》

美國報業《新聞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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