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公司李洪元“醜聞”事件和網易公司最近“醜聞”事件類似嗎?

最近,網易公司的“醜聞事件”人所盡知,最終以網易公司2次公開道歉並與受害人私下和解,而(暫時)結束。

昨日,網上由爆出華為公司李洪元“醜聞”事件。事件的大致內容是:工作達12年之久的王洪元,在工作合同結束之後離職,獲得了30萬元的“補償”。補償是從原部門秘書的銀行賬號中轉出的。離職之前,他曾經向華為公司高管舉報其所在部門領導違反華為公司規定(甚至涉嫌違法,但這僅是我的猜測)進行業務績效等造假。華為公司後來的公開發文,大概率驗證了李的舉報(僅僅是李的猜測,具體真相不詳,也可能難於被公知,因為這可能涉嫌華為公司的商務機密)。離職不久,李洪元被華為公司舉報,因為30萬元“補償”費被華為公司認定為不是補償而是勒索。

李洪元因此失去了251天自由。最終他在2019年8月22日被法院放棄起訴,獲得了10萬元的國家補償。李洪元失業至今。

華為公司李洪元“醜聞”事件和網易公司最近“醜聞”事件類似嗎?

個人觀點:

1、對李洪元的遭遇表示同情。希望暫時是一個悲劇,只是他(今年42歲)整個人生的一段短暫的旅程,最終是喜劇結尾。他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將不再打工而開始創業。衷心期望他創業成功,雖然這並不容易。

2、作為華為公司前員工和敬仰者,希望華為高管滿足李洪元在採訪中的願望(採訪中他稱為訴求):與華為高管作一次溝通。一一在我看來,這種溝通對雙方都有益。期待中。

3、以我的經歷和耳聞目睹,華為公司辭退員工的方式是較為友善的,任老闆對此也有專門的指示(網上可查),也相信現在仍然基本如此。只是華為公司目前員工多達19萬餘人,每年離職人員的絕對數量不小,偶而出現政策執行中的偏差也是可能的。這不是為華為公司開脫,而是基於數學概率,畢竟100%絕對的完美只存在於理論中。

4、竊以為,華為公司的此次“醜聞”(我對類似事件的醜聞一詞定義是:在事件中,有弱勢者受到事實上的深度傷害)與網易公司前不久的“醜聞”有根本區別:

網易公司動用的是非法、非人道的下三濫手段,而華為公司是動用法律手法。下面的事實,有必要與此次華為“醜聞”事件對照一下:任正非的大女兒孟晚舟正被加拿大刑事拘留受審,但任正非一再強調相信加拿加的法律,從未攻擊過加拿大,華為公司在此期間還加大了在加拿大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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