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议,并集中学习《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

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议,并集中学习《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10月8日,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并集中学习《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本次学习活动由院长安锋主持,在职党员干部参加。

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议,并集中学习《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在集体学习中,马超领读了《习近平论党史和文献工作》中的《依靠学习走向未来》篇章,杨慧领读了《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结束后,全体人员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了专题研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党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全党加强学习、增强本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形势越是复杂,任务越是艰巨,就越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本领。只有全党本领不断增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梦想成真。同时,《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既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有益实践,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正式迈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会议,并集中学习《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学习结束后,安锋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今天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党学习的重要论述,我们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党学习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院同志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有加强学习的紧迫感,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另外,《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首次颁布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专项地方法规,党史研究院全体人员要充分发挥“排头兵”“领头羊”作用,增强文明法制意识和文明守法自觉性,知差距、明是非、重细节、强素质,带头学好《条例》,深刻理解内涵,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学《条例》、知《条例》、守《条例》,持续深化我院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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