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這類企業免徵5個月社保費!稅務總局正式發文](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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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文件公佈:免徵5個月社保!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各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
五、要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
六、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減免範圍和減免時限執行,規範和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減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據減免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各省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儘快兌現減免政策。各省印發的具體實施辦法於3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溝通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社會保險工作,確保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2月20日
根據三部門公佈的政策,其要點主要如下:
除湖北外各省份,從2月到6月可對中小微企業免徵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月到4月可對大型企業減半徵收;
湖北省從2月到6月可對各類參保企業實行免徵。
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在此期間對職工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公積金貸款,不作逾期處理。
實施上述政策,充分考慮了社會保險基金結餘等情況,可以確保養老金等各項社會保持遇按時足額髮放。
那麼,個人繳納的部分會減少嗎?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文章所提到的減免對象是各類企業,不涉及個人。接下來個人社保、公積金是否減免,還要看接下來是否有新政策公佈。
為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對企業的影響,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國家出臺了這個政策,不過關於社保減免,很多人還是有不少疑問。
即日起,申請社保退費!
根據社保按月申報的原則,政策從2月份所屬期開始享受,則我們2月份對應的稅費申報在3月15日截止日。
所以,從3月申報期開始,我們就可以在所屬稅費申報時享受這一政策了。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2月已繳納相關費款企業將按規定退抵。
在提到已經被自動扣繳了社保費的企業,可以在2月17日後登陸“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選擇新開設的“我要申請退回繳費”通道,要求退回已經扣繳的部分社保費用!
我們期待政策的儘快落實!
免交社保到底意味著什麼?
在這先給大家科普一下,社保包括哪些?免交失業、養老和工傷保險能給企業減輕多少負擔?
社保包含的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商保險、生育保險。
而社保繳費率是指僱員和僱主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總額佔個人工資的比例,通常用百分數(%)或千分數(‰)來表示。
社保費率一般是這樣:
① 養老保險:退休後按月發
繳費比例:個人8%,企業20%
繳費比例:個人2%,企業9.5%
③ 失業保險:失業領的救濟金
繳費比例:個人0.5%,企業0.5%
④ 工傷保險:工傷補償
繳費比例:個人0,企業0.16%
⑤ 生育保險:女員工生孩子用
繳費比例:個人0,企業1%
⑥住房公積金:買房租房用
繳費比例:個人9%,企業9%
可以看出來,企業比個人承擔更多的社保部分,因此免徵5個月社保對中小微企業來說是個巨大的福利!
免交社保中小微企業我們如何判定?
政策中著重提到了對於中小微企業的減免優惠,如何判斷自己的企業是不是屬於中小微企業呢?
如無特殊規定,中小微企業和大型企業的劃分參考《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具體如下:
(點擊查看大圖)
說明:
1. 適用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種組織形式的法人企業或單位。個體工商戶參照本辦法進行劃分。
2.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業須同時滿足所列指標的下限,否則下劃一檔;微型企業只須滿足所列指標中的一項即可。
舉個例子:
(1)某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11000萬元,人數290人,對比上述標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300人且營業收入≥10000萬元為大型企業,該企業只滿足營業收入≥10000萬元,人數不到300人,所以為中型企業。
(2)某物業管理企業,營業收入490萬元,人數120人,對比上述標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100人或營業收入<500萬元為微型企業,該物業企業人數120人超過100人,但是營業收入490萬元<500萬元,則為微型企業。
3.附表中各行業的範圍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為準。
帶*的項為行業組合類別,其中,工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交通運輸業包括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管道運輸業,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裝卸搬運,不包括鐵路運輸業;
倉儲業包括通用倉儲,低溫倉儲,危險品倉儲,穀物、棉花等農產品倉儲,中藥材倉儲和其他倉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互聯網和相關服務;
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房地產中介服務,其他房地產業等,不包括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
4.企業劃分指標以現行統計制度為準。
(1)從業人員,是指期末從業人員數,沒有期末從業人員數的,採用全年平均人員數代替。
(2)營業收入,工業、建築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其他設置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行業,採用主營業務收入;限額以下批發與零售業企業採用商品銷售額代替;限額以下住宿與餐飲業企業採用營業額代替;農、林、牧、漁業企業採用營業總收入代替;其他未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的行業,採用營業收入指標。
(3)資產總額,採用資產總計代替。
【例】明細賬有應收賬款也有預收賬款的甲公司,出報表是需要相互抵消,否則資產總額會“高”。
疫情之下,千萬別用這幾種方式規避社保
國家出臺了非常有利的社保政策,所以,小編在這裡奉勸大家千萬不要因為疫情,為了節約用工成本鋌而走險,用不規範的手段規避社保!
這8種規避社保的方式千萬別用!
一、用“非全日制”代替“全日制”用工,規避社保
通過對勞社部發【2003】12號文相關規定的分析,我們不難發現,非全日制員工,並非不要繳保險,至少得繳納“工傷保險”,當然這需要符合“非全日制”用工條件。
如果將“全日制”員工按照“非全日制”用工處理,企業還會面臨員工向勞動部門投訴的風險。
二、改變員工的身份,讓“正式員工”變成“臨時工”
《勞動法》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員工而言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用工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於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福利,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所以說,想通過臨時工來規避社保,幾乎也是沒有可能的。
三、降低月度工資發放,增加年度績效支付
通過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文相關規定的解析,社保是以上一年度所以工資收入包括獎金在內、都計算在內核定基數中,而不是根據員工工資而定。
也就是說,通過降低月度工資發放來規避社保,實際上是不可取的。
四、讓員工簽訂“放棄社保繳納”承諾,規避社保繳納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以及代扣代繳,
是法定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因此,單位想通過讓員工簽訂“放棄社保繳納”承諾,規避社保繳納,根本不可取!如果員工到勞動部門投訴企業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還得支付經濟補償。
五、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增加員工費用報銷
通過對金三系統、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社保繳納基數相關規定的解析,企業想通過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增加員工費用報銷,也是存在巨大的涉稅風險與社會社保補繳的風險。
六、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員工另行開具勞務發票報銷“工資”
對於同一個公司的同一個員工,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不能並存,也就是說,員工不能既取得工資薪金又取得勞務報酬。
因此,企業想用這種方法規避社保,是有很大的經營風險的!
七、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從未入賬收入中另行支付工資
稅務部門要查出企業的假賬,未入賬收入、未入賬支出,也是分分鐘的事情,企業不要存有僥倖心理。
八、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增加員工福利支出
企業想通過增加員工福利支出來降低企業社保,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時期與特定的事項才能列支,並非企業可以全員常態化的列支。
也就是說,想降低員工“名義工資”,增加員工福利支出,實際上空間非常有限。
什麼人可以不用交社保?
規避了以上這些風險之後,會計人員還要明白還有一些人是可以不繳納社保的,這樣可以幫助企業在一定程度上解約成本。
以下這10種人可以不用繳社保!
1.返聘退休人員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
也就是說,公司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屬於勞務合同。
(1)勞動合同糾紛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調整範疇,要求採用仲裁前置程序。
(2)勞務合同屬於民事合同的一種,受民法、合同法及經濟法的調整,故因勞務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院審理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2. 聘用實習生
有些企業由於工作性質的原因,常會招一些尚未畢業的實習生。
《勞動法》規定:只有符合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與一定年齡的勞動者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不是由合同名稱和內容來確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質來確定。
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年滿16週歲且沒到退休年齡,而且與第三方不存在“歸屬關係”,雙方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即使沒簽,勞動者也受到《勞動法》保護。
實習生雖然年滿16週歲,但與第三方學校還存在“歸屬關係”,所以用人單位只能與其簽訂《勞務合同》或實習協議。
因此,企業聘用的實習生,屬於勞務合同(或實習協議),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3. 承包商派遣人員
在工程項目總包和分包中,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總包方為了便於工程項目監管,時常會派出幾名管理人員,如:技術總監、工程總監、項目經理、施工人員等現場管理人員,而這些派遣人員的工資一般都由分包商來承擔,同時,分包商也會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務合同》。
這類派遣人員,因為只能與分包籤商訂《勞務合同》,因此,總包方派過來的人員已經與總包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與總包方存在“歸屬關係”,分包方不需要為其繳納社保保險。
4. 停薪留職人員
所謂停薪留職,是指企業富餘的固定職工,保留其身份,離開單位。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
若某職工與第三方公司簽訂有《停薪留職協議》,那麼新用人單位在招聘該人員時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5. 協保人員
協保人員是指,與原單位、再就業服務中心簽訂保留社保關係的三方協議的下崗職工。
新單位招聘協保人員時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6. 非獨立勞動的兼職人員
非獨立勞務的兼職是指在不脫離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利用業餘時間從事第二職業,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支出。
兼職人員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均有工作單位辦理,和兼職公司無關,因此無需繳納社保。
7. 聘用勞務派遣人員
勞務派遣單位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若協議中約定,勞務派遣人員的考勤和工資發放跟自有員工一樣,支付勞務派遣員工相應費用,五險一金由勞務派遣方交,不論在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中均認定為工資薪金項目。
派遣人員已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企業可以不用為這部分人員繳納。
8. 個體戶外包企業業務
將生產線上的員工,以組為單位成立個體戶,員工工資轉為了個體戶經營所得,而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無需為其繳納社保。
由於個體戶是有限額免稅政策,同時個體戶也可以給公司開票,降低成本,便成為熱門的籌劃選擇。
9.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時計薪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平均工作時長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
10. 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
主要由以下3種:
① 自營勞動者;② 家庭幫工;
③ 季節工、勞務承包工、勞務派遣工、家庭小時工等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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