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員工的工資,該怎麼辦?

穆1哥


先和老闆或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和談,找出不給工資的原因,看能否達成一致共識,如果不能,再按照勞動法走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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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社保問題: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社保將會損害員工的勞動權利,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你購買社保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單位為職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是他的義務,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的部分就由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關於拖欠工資問題。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對於勞動者來說是常減問題了,除非實力強大的用人單位。有的可能是經營不佳,經濟困難;有的是因為被人拖欠資金,資金週轉不開;有的那勞動者的工資留他用。但是不管什麼原因不發工資,都是屬於違法行為。

一般相對於此類問題大概有一下集中方式解決

1、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解決

2、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3、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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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擴展資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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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工資不給的,可以採取以下措施:1、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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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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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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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立即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並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可直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電話:12333】

由勞動行政部門

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工資,

逾期不支付的

責令用人單位

按應付金額的50% - 100%的標準

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BillieEilish1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其中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說實話,如果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我們也可以選擇離開公司,同時要求經濟補償。其實,公司沒錢發工資也屬於正常情況,我們也要多理解,如果惡意拖欠,那就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總之,我們要學會感恩,畢竟這個公司給你提供了工作的機會。


小吳鉤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和法律中的規定,及時足額的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工資報酬,不得有拖欠工資、剋扣工資的行為,但屬於合理代扣工資的則允許。員工遇到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先與單位進行協商。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舉報。若此時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提起勞動訴訟。


耗子7223


公司拖欠員工的工資員工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或者是提起仲裁、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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