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疫情导致的合同解除或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人绝对免责吗?

因新冠疫情导致的合同解除或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人可以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但并非绝对免责。

根据一般常理,合同不能履行必然会给各方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未能按约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责任,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我国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系严格责任,并不以合同义务人的主观过错为前提。本次新冠疫情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并非当然全部免责。如因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而导致合同相对方损失的,法院一般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公平责任等角度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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