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胡红梅事件,你有什么看法?是单一现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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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梅事件弄得沸沸扬扬,其态势不亚于当年的“翟天临事件”,一个是因抄袭而荣誉加身,被捧上教育界的神坛,另一个因抄袭进入国内顶级名校,风光无限。

我们看胡红梅的荣誉榜,不难发现,她从2012年开始崭露头角,被评为”龙岗区劳动奖章“”广东青年教师阅读教学大赛一等奖“”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等称号。

按一般教育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的获得规律,很难一年内就拿下如此多的称号,但这也似乎说明,胡红梅在开始的教学上还是下了功夫,也是用了力的。

即使在教学大赛中,借鉴了他人的教学成果为自己所用,但这本身也是一种提高,毕竟老师们要想教好书,离不开不断的借鉴和学习,将自己的课打磨出光芒,能带给孩子无限的教育力量,这本身没有什么错,毕竟所有老师好好打磨自己的课的初衷只有一个,那就是更好的教书育人。

但是2016年后,胡红梅的荣誉似科进入快车键,大量普通老师穷极一生也不可能拿到的奖励和荣誉称号纷至沓来,让人眼花缭乱,而要支撑这些荣誉就只能不断地拿出自己的真本事来。

没有真本事,怎么办?抄袭就成了一条捷径。

而为什么胡红梅要走这条捷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名利的诱惑。

大家都知道,作为老师,一辈子为评职称而焦虑,因为只有评上职称,老师们的工资才会随之增长,但可笑的是,并不是老师们仅凭任劳任怨地好好教书,好好爱学生,就能评上高级职称,甚至教学成绩,学生家长口碑,这些似乎都和评职称没有直接关系。

要想评职称就要荣誉加身,有了荣誉才会为评职称加分,才能超越众多普通老师而青云直上。

胡红梅眼前正好有这么一条路,别的老师没有机会走的路,正亮堂堂地摆在眼前,有条件就可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能上。可惜的是胡红梅不是那个有条件的人,而是创造条件的人,而创造的这个条件就是抄袭他人的作品,他人的教学成果,他人的书籍为自己所用。

如果仅用这些获得荣誉,帮助自己顺利评上高级职称,甚至当上副校长,也就罢了,别人艳羡也是只有身边人知道,然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她还将这些抄袭来的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出版了,而且卖得还挺好。

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何况是越烧越旺的火,如此一来,最后胡红梅抄袭的事实被原创作者扒出,引火烧身。

要想弄清胡红梅事件是不是单一现象,我们就要先要弄明白:

一、胡红梅成为耀眼夺目的“名师”的道路是怎样铺就的?

二、离开这一渠道是不是还有别的路可走?

几乎所有的老师要想评上高级职称,没有荣誉是不行的,要想得到荣誉,就要想尽办法去参加活动,去证明自己,从县里的荣誉到市里的荣誉,再到省里的荣誉,缺一不可,无其它路可走。

本来这条路是给那些在教育方面有特殊才华的人准备的,但是没有这方面才能怎么办,像有的老师当着自己学生的面讲得挺好,但就是上不了台面怎么办?要么去抄袭借鉴他人的教学经验和成果,要么打通各个关系环节,要么就放弃。

如果不参加比赛,写论文,出书,搞课题等同样可以为评职称加分,而胡红梅们也只能走这条路。可惜的是这条路上抄袭的人居多。

这样看来,胡红梅似乎很可怜,这条路上走得人多了,只是别人走得慢了一些,她就被’枪打出头鸟”了。我们是不是该原谅她了呢?

不,我们不仅不能原谅她,更不能原谅铺这条路的人。希望名师晋升之路是一条真实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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