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支付下醫療服務價格定價的新思路


DRG支付下醫療服務價格定價的新思路

隨著醫改進入深水期,醫保、醫藥、醫療服務價格等改革舉措也越來越多。其中,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應當是整個醫療服務相關政策改革的具體體現,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作用。那麼醫療服務價格的改革,對患者、醫務工作者、醫療機構都有哪些影響?又是如何測算的呢?

對醫務工作者而言,醫療服務價格是其勞動價值的貨幣體現,也是其獲得補償的重要手段;對患者而言,醫療服務價格的高低直接關係到他們對醫療服務的實際利用程度,並最終影響消費者的基本健康保障權益和福利水平;從醫療保險組織的角度講,醫療服務價格的高低直接關係到醫療保險機構所承擔的醫療費用和利潤水平。

因此,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是發揮市場機制、優化衛生資源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引導患者需求的重要條件。由於醫療市場的特殊性及我國體制等原因,我國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定價情況比較特殊,醫療價格無法通過市場的經濟主體的充分競爭形成。因此醫療服務價格只能採用政府指導價。在制定醫療服務價格時,不僅體現價值規律的要求,還要考慮國家對醫療機構的補償水平及我國群眾的經濟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

為此,1月2日下午,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的通知》(簡稱《規定》),稱文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醫療機構內部價格管理暫行規定》(衛規財發〔2011〕32號)同時廢止。


DRG支付下醫療服務價格定價的新思路

2020版《規定》主要在“醫療機構價格管理部門”章節賦予了醫院在醫療機構內部價格管理上更多的話語權。

1. 醫療機構價格管理部門可對成本提出意見

對醫療機構價格行為進行內部管理,熟悉各價格項目內涵,組織協調並參與相關部門對醫療服務項目成本進行科學合理測算,提出改進管理、降本增效的建議和措施。

2. 參與藥品價格談判

參與藥品、醫療設備、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和價格談判以及新技術、新療法在進入醫療機構前的收費論證審核。

3. 參與醫保基金支付項目和病種的價格談判工作

4. 對新增病種進行成本測算和價格審核

對醫療機構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新增病種(含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以下簡稱DRG)等進行成本測算和價格審核,提出價格建議,並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對既有項目價格調整進行報批。

從以上四個職責的轉變,可以看到新《規範》在醫療機構內部價格管理上,更注重醫院的參與。醫院作為醫療服務價格的供給者,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的話語權加重。但如何對醫療服務價格去定價卻是困擾醫院管理者的難題。本文將從醫療服務項目定價給予各位一些思考。

醫療服務是醫療機構以病人和一定社會人群為主要服務對象,以醫學技術為基本服務手段,向社會提供能滿足人們醫療保健需要,為人們帶來實際利益的醫療產出和非物質形態的服務。

鑑於醫療服務的無形性、高風險性、公益性及醫患關係的特殊性都導致醫療服務定價的困難。

服務定價的影響因素主要有三個方面:成本、需求和競爭。與之對應的定價策略由此誕生,分別為成本定價法、需求定價法和競爭定價法。由於醫療服務的特性,需求定價法和競爭定價法不適合醫療服務定價,成本定價定價法是醫療服務定價的主要定價策略。本文主要基於成本定價法去合理定價。

醫療服務項目定價包括:醫生工作量+項目成本+責任或風險成本

需要參考醫療服務所需投入的三種資源:醫生的工作量(包含的工作時間、服務所需要的技巧和強度)、醫療項目所需要的成本(包括辦公室房租、設備折舊、水、電、人員工資等)、責任或風險成本(可能的醫療糾紛所造成的機會成本)來相對確定。

本文主要考量人力成本定價:

現行假設:某地區醫生月均收入10000元,護士月均收入6000元,技師月均收入6000元做成本定價測算。

醫師每工時收入:10000/22/8=57(元)

護士每工時收入:6000/22/8=34(元)

技師每工時收入:6000/22/8=34(元)

手術費測算1

以《全國2012年版收費目錄》中膽囊切除術(HQK75301)為例:

膽囊切除術(HQK75301)項目內涵為:逐層進腹,探查,解剖膽囊三角,膽囊動脈結紮,膽囊管結紮,遊離切除膽囊,處理膽囊床,止血,經腹壁另戳孔置管引出固定,慶典器具、紗布無誤,沖洗腹腔,逐層關腹。結合內涵可知,此醫療服務項目需要醫師和護理人員共同參與。按照作業成本法統計,每例膽囊切除術(HQK75301)需要4名醫師參與,耗費每位醫師3個小時,耗費總工時12個小時;需要2名護理人員參與,耗費每位護理人員3個小時,耗費總工時6個小時。

測算人工成本:12*57+34*6=888(元)

膽囊切除術(HQK75301)的收費價格僅為858元,在未考慮醫療項目所需要的成本(包括辦公室房租、設備折舊、水、電、人員工資等)、責任或風險成本(可能的醫療糾紛所造成的機會成本)的前提下,僅該項目的人力成本已經超過了現有的價格,意味著該項醫療服務價格被嚴重低估,需要做重點調整。

護理費測算2

以《全國2012年版收費目錄》中Ⅰ級護理(ACAC0001)、Ⅱ級護理(ACAB0001)、Ⅲ級護理(ACAA0001)、特級護理(ACAD0001)四類護理收費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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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護理收費為例,參照某地區收費標準,特級護理收費最高,6元/小時,III級護理27元/日,II級護理18元/日,I級護理最低,9元/日。但參照作業成本法測算,此類收費項目都需要1位護理人員專職負責,除特級護理外,每種類型的護理平均耗費每位護理人員2個小時,按照每個護理人員每小時24元的成本計算,人力成本為68元。相較於收費水平來講,該類項目價格被嚴重低估。

如果再參考風險程度和技術難度的得分,以III級護理的風險程度和技術難度作為標準調整參數,II級護理的人力成本為170元,III級護理的人力成本為272元,特級護理的人力成本為161.5元/小時。

化驗費測算3:

以《全國2012年版收費目錄》中EB病毒抗體測定(CGMS1000)、電腦血糖監測(CEFA8000)、糞便常規(CCCA3000)、鉀測定(CEJA8000)、氯測定(CEJC8000)五類化驗收費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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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目中的護理收費,參照某地區收費標準,EB病毒抗體測定18元/次、電腦血糖監測4.57元/次、糞便常規2元/次、鉀測定4.89元/次、氯測定4.89元/次。但參照作業成本法測算,此類收費項目都需要技師人員參與,按照參與的人數及時間來測算,可以看到各類型項目的成本都高於收費價格。如假設試劑耗材成本以現有收費價格50%測算的話,總成本會有部分的高提升,最後成本會明顯高於收費價格,需要做重點調整。

DRG支付開啟,如何做醫療服務的定價測算?

隨著國家醫保支付的改革推進,誕生了另一種醫療服務定價模式——DRG。那麼採取哪種醫療服務更合理呢?兩種定價模式之間有沒有結合點?筆者認為需要做到以下幾步進行推演:

01 要做好各個醫療服務項目的人力成本及風險程度和技術難度來管理,具體成本定價測算參照《全國2012年版收費目錄》中的人力消耗去進行調整。

02 責任或風險成本(可能的醫療糾紛所造成的機會成本)也是需要計提的,對於每個DRG病組,需要根據每例的權重或者《全國2012年版收費目錄》中風險程度和技術難度去計提不同的風險基金成本,以此來使整體的醫療服務價格迴歸正常。

03 在做好人力成本及風險測算的同時,還需要兼顧醫療項目所需要的成本(包括辦公室房租、設備折舊、水、電、人員工資等)的分攤,具體參照三級四類分攤法。

最後,通過兩種定價模式推演的結果,再結合實際的具體情況,商討出一份合理的醫療服務定價系統,以期達到患者、醫務工作者、醫院等多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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