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民4起信訪舉報案件有了結果

  1.信訪受理編號:1539

  信訪反映問題: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保督察組反應的受理編號72、192號(1.白銀區銀光路甘肅銀光公司南門圍牆外堆放有化工廢棄物,自2016年底至今,無任何防護措施,酸水直接流入附近用於灌溉土地的水渠內,影響村民莊稼。2.每晚23:00以後,甘肅銀光公司廠區內工作人員焚燒堆放的化工廢棄物,造成空氣汙染。)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稱報紙上整改結果是:及時遮蓋做好灑水降塵措施,做好廢水水質監測,處理廢水達標後排出,儘快運轉清理暫存於聚銀公司電池渣,銷燬時間在白天進行,控制每次銷燬量,做到銷燬時不冒黑煙,但該廠實際未做任何整改。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汙染類型:其它

  調查核實情況:2019年8月2日現場檢查,聚銀公司灰渣場內堆放的粉煤灰和電石渣均採用防塵網進行了全覆蓋,電石渣堆存量沒有明顯變化。調查核實:舉報反映的“整改結果是:儘快運轉清理暫存於聚銀公司電池渣,但該廠實際未做任何整改”問題屬實。

  2019年8月2日,調查人員發現雙銀公司對電石渣堆場頂部採取覆土加防塵網覆蓋措施,防止電石渣流失、揚散;但部分露天堆放的電石渣由於含水量高,處於流體狀態易出現安全事故無法立即覆蓋,要等到電石渣晾曬水分減少才能覆蓋。舉報反映的“整改結果是:及時遮蓋做好灑水降塵措施,該廠實際未做任何整改”問題屬實。

  2019年8月2日,白銀市生態環境局和白銀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聚銀公司沙川滲水治理項目電氧化深度處理設施穩定正常運行,處理達標後的滲水排入西大溝。同時,白銀市環境監測站對聚銀公司沙川滲水治理項目處理後的水進行取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聚銀公司沙川處理站出水:氨氮2.04mg/L,COD48mg/L,PH8.47,苯胺0.03L,硝基苯0.2L;聚銀沙川滲水站排水:氨氮2.32mg/L,COD59mg/L,PH7.82,苯胺0.22mg/L,硝基苯1.0mg/L;均符合《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調查核實,舉報反映的“整改結果是:做好廢水水質監測,處理廢水達標後排出,但該廠實際未做任何整改”問題不屬實。

  自2019年7月16日後,銀光公司廢藥銷燬全部在白天完成,由於安全規定每次銷燬的廢藥不能有遺留,所以銷燬的廢藥量變化不明顯。調查核實,舉報反映“每晚23:00以後,甘肅銀光公司廠區內工作人員焚燒堆放的化工廢棄物,造成空氣汙染。報紙上整改結果是:銷燬時間在白天進行,控制每次銷燬量,做到銷燬時不冒黑煙,但該廠實際未做任何整改”問題屬實。

  關於“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態環保督察組反應的受理編號192號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問題,利亨公司已完成廠區地下水監測井設置,正在對地下水取樣監測;8月3日,利亨公司因發生安全事故已全線停產。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聚銀公司已停止向雙銀公司轉運電石渣,將產生的全部電石渣通過甘肅坤盛工貿有限公司運輸至甘肅東方鈦業有限公司進行綜合利用。雙銀公司對暫時不能利用的存放在聚銀公司灰渣場內和電石渣堆場內的電石渣進行了覆土並用防塵網全覆蓋,按照白銀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分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整改要求,雙銀公司已將土工膜防滲區域外的電石渣全部清理至防滲膜區域內,並進行了覆蓋,加快電石渣的綜合用進度;並在電石渣堆場南側和西側設置了雨水截流溝,將雨水引流至外環境,防止雨水對電石渣沖刷流失造成二次汙染。銀光公司對廢藥暫存場所混凝土擋牆裂縫進行修補。同時實施廢藥暫存場所整治項目,按規範程序進行招標、施工,對廢藥暫存場所搭建防雨棚設施。施工結束後,銀光公司內部對該項目進行了驗收,並及時將2處堆存的廢藥全部清理堆存至規範的廢藥防雨堆棚內。利亨公司完成廠區地下水監測井設置,並根據環評要求,聘請第三方對廠區地下水進行了取樣檢測。

  2.信訪受理編號:2125

  信訪反映問題:靖遠縣北灘鎮南灘村4社朱珍平養雞場距居民區僅20米,雞糞亂堆亂放,蚊蠅滋生,臭味擾民。

  行政區域:白銀市靖遠縣

  汙染類型:異味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該信訪件屬實:舉報件反映的朱珍平養雞場位於北灘鎮南灘村四社,負責人朱珍平,2009以來從事養雞行業,現存欄雞9000羽。核查中發現該雞場距離居民較近、雞糞露天堆放且數量較大、蚊蠅滋生、臭味擾民的情況屬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調查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出整改要求,責令朱珍平對養雞場存在的問題即知即改,限7日內對養雞場亂堆的雞糞、汙水徹底清理乾淨,糞汙清運至自家農田採用堆漚法發酵處理,還田利用,清理後堆放場覆土、消毒處理;清運期間,對堆糞場地糞汙暫時用乾淨黃土進行覆蓋,加蓋塑料封閉,防止滋生蚊蠅和產生臭味擾民,新產生糞汙力爭做到日產日清;同時要求對養雞場周邊環境進行消毒,加強雞場環境衛生管理。

  目前,朱珍平已對養雞場堆糞場糞汙用乾淨黃土進行了全面覆蓋,加蓋塑料封閉,對養雞場堆糞場地及周邊環境做了消毒處理,搭建了防蚊蠅設施。朱珍平已徹底清理乾淨雞場堆糞場糞汙,場地已覆土、已按要求對場地進行了消毒,根據近期巡查可以做到新產生糞汙日產日清,並將長期進行監督,要求朱珍平並長期堅持。

  3.信訪受理編號:2493

  信訪反映問題:甘肅銀光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含能分公司非法拉運、處理化工廢渣,作業時產生大量的粉塵和酸味氣體,嚴重汙染環境。另該公司將大量廢渣儲存在含能分公司南門外靠右有一條馬路直走,靠近原銀光公司垃圾場,馬路右邊一個藍色彩鋼圍欄的院子內。(來信)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汙染類型:其它

  調查核實情況:2019年8月12日下午,白銀區對含能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含能公司廢藥暫存場所內建成2套廢藥銷燬中試實驗裝置及煙氣吸收裝置,銷燬中試裝置焚燒爐有明顯煙燻痕跡,裝置表面灰塵明顯,廢藥暫存場所內廢藥散發出明顯異味。經詢問該暫存場所現場管理人員郭傑陳述,為儘快銷燬暫存的廢藥,含能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研究新的廢藥銷燬方法,於2018年5月在廢藥暫存場所東北角建設了2套廢藥銷燬中試裝置,並於同月投料試驗,廢藥銷燬中試裝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該廢藥銷燬中試裝置建成後,只試驗了2次,每次試驗持續1個多月,每天只在早上八點至晚上六點進行試驗,試驗產生的煙氣經煙氣吸收裝置處理後排放,在清理試驗後的殘留物時有灰塵產生。通過查閱《中國兵器工業集團甘肅銀光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環保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廢料未列入名錄中;且含能公司只是在廠區內將生產線產生的廢藥轉運至廢藥暫存場所和將廢藥從暫存場所轉運至廢藥銷燬場,按照環評報告中廢藥銷燬方式處置廢藥;因此,含能公司不存在非法拉運、處置化工廢渣違法行為。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含能分公司非法拉運、處理化工廢渣”情況不相符;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作業時產生大量的粉塵和酸味氣體”情況基本一致。

  執法人員在含能公司廠內東南角汙水處理站東側找到了舉報反映的“含能公司儲存廢渣的藍色彩鋼圍欄的院子”。現場檢查:該院內有2處四周設有混凝土牆圍擋的物料堆場,混凝土擋牆四周有裂縫,堆場內堆放大量灰白色固體物料,採用彩條布、塑料布、遮陽網進行了全覆蓋,現場有明顯異味。經詢問現場管理人員郭傑及該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孫鳳璽,該院子為該公司無法及時銷燬的經穩定處理後的廢藥專用廢藥暫存場所,該廢藥暫存場所採用底部鋪設防滲膜及抹水泥方式進行防滲,暫存的廢藥量不詳(保密);郭傑陳述2017年年底開始,該公司由於某專項任務繁重,某產品廢藥量大幅增加,該廢藥不易銷燬(銷燬時需要其他產品廢藥助燃),由於其他產品廢藥庫存消耗殆盡,致使該廢藥無法及時銷燬只能暫存,截至目前仍向該廢藥暫存場所存放廢藥。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將大量廢渣儲存在含能分公司南門外靠右有一條馬路直走,靠近原銀光公司垃圾場,馬路右邊一個藍色彩鋼圍欄的院子內”基本一致。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含能公司廢藥暫存場所混凝土擋牆有裂縫防流失、防滲措施不到位及廢藥銷燬中試裝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環境違法行為,白銀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分局啟動立案查處程序,對該公司處以9萬元罰款,該公司已將罰款如數繳清。銀光公司對廢藥暫存場所混凝土擋牆裂縫進行修補。同時實施廢藥暫存場所整治項目,按規範程序進行招標、施工,對廢藥暫存場所搭建防雨棚設施。施工結束後,銀光公司內部對該項目進行了驗收,並及時將2處堆存的廢藥全部清理堆存至規範的廢藥防雨堆棚內。該企業確保廢藥銷燬時間在白天進行,控制每次銷燬的廢藥量,儘可能做到銷燬作業時不冒黑煙。

  4.信訪受理編號:2634

  信訪反映問題:甘肅銀光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含能分公司南門外靠近原銀光公司垃圾場的藍色彩鋼房院內,有人非法拉運、儲存、處理化工廢渣,處理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和酸味,嚴重汙染周邊環境。

  行政區域:白銀市白銀區

  汙染類型:其它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含能公司南門正對甘肅銀光聚銀化工有限公司,靠近原銀光公司垃圾場的藍色彩鋼房院內實際為甘肅銀光聚銀化工有限公司的汙水深度處理站,該處理站北面一牆之隔為含能公司的汙水處理站。該汙水處理站東牆外有一個藍色彩鋼圍起的院子,院子內堆有兩堆廢渣,現場有異味,該院子在含能公司東門外向南幾百米處。經詢問,該院子為含能公司廢藥暫存場所,場所內建成2套廢藥銷燬中試實驗裝置及煙氣吸收裝置,銷燬中試裝置焚燒爐有明顯煙燻痕跡,裝置表面灰塵明顯,廢藥暫存場所內廢藥散發出明顯異味。現場管理人員郭傑陳述,為儘快銷燬暫存的廢藥,含能公司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研究新的廢藥銷燬方法,於2018年5月在廢藥暫存場所東北角建設了2套廢藥銷燬中試裝置,並於同月投料試驗,廢藥銷燬中試裝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該廢藥銷燬中試裝置建成後,只試驗了2次,每次試驗持續1個多月,每天只在早上八點至晚上六點進行試驗,試驗產生的煙氣經煙氣吸收裝置處理後排放,在清理試驗後的殘留物時有灰塵產生。通過查閱《中國兵器工業集團甘肅銀光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環保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製造過程中產生的廢料未列入名錄中;且含能公司只是在廠區內將生產線產生的廢藥轉運至廢藥暫存場所和將廢藥從暫存場所轉運至廢藥銷燬場,按照環評報告中廢藥銷燬方式處置廢藥;因此,含能公司不存在非法拉運、儲存、處理化工廢渣違法行為。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有人非法拉運、儲存、處理化工廢渣”情況不相符;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處理過程中產生大量粉塵和酸味”情況基本一致。

  根據《中國兵器工業集團甘肅銀光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環保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銀光公司廢藥銷燬全部採用燒燬方式,廢藥燒燬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的煙氣,根據廢藥銷燬安全技術要求,銷燬場為露天裸地銷燬,因此無法安裝煙氣淨化裝置。由於煙氣產生量較少,並且銷燬時間短,經大氣稀釋後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很小。調查結果與舉報反映“嚴重汙染周邊環境”情況不相符。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含能公司廢藥暫存場所混凝土擋牆有裂縫防流失、防滲措施不到位,及廢藥銷燬中試裝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環境違法行為,白銀市生態環境局白銀分局啟動立案查處程序,於2019年8月20日對該公司處罰款9萬元。銀光公司對廢藥暫存場所混凝土擋牆裂縫進行修補。同時實施廢藥暫存場所整治項目,按規範程序進行招標、施工,對廢藥暫存場所搭建防雨棚設施。施工結束後,銀光公司內部對該項目進行了驗收,並及時將2處堆存的廢藥全部清理堆存至規範的廢藥防雨堆棚內。該企業確保廢藥銷燬時間在白天進行,控制每次銷燬的廢藥量,儘可能做到銷燬作業時不冒黑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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