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到了,我身邊的朋友都在天貓蓋樓領劵蹲點,摩拳擦掌的準備薅一把羊毛。
畢竟大家都是抱著“能省就省”的心態,可以理解。
薅羊毛薅到店主跪下道歉的事你聽過嗎?
B站的UP主路人A-上傳了一個視頻,聲稱發現了一家淘寶店的“漏洞”。
店家由於設置錯誤,將26元/4500克錯寫成了26元/4500斤。
路人A-發現了這一錯誤後,不但不提醒店家修改,反而帶領一萬粉絲,
以每單26元的價格購買了幾萬訂單,最終涉及700萬元金額。
事發後,店主農民小布因為無法發貨被投訴。
路人A在群裡發佈投訴截圖,投訴理由是店家虛假商品虛假宣傳。
這一次投訴成功獲取了432元賠付保證金。
這次申訴成功後,他信心大增。開始鼓動10個群的粉絲去投訴拿保證金。
並表示“各憑本事,先到先得”。
由於天貓店的保證金是10萬元,所以他的粉絲竟然爭相投訴。
每單賠付400元,商家的10萬保證金馬上扣完,被天貓原地關店倒閉。
店主無法支付這高昂的費用,無奈在店鋪首頁發表聲明。
事發後,網友又陸續扒出他不止幹過一次。
而且在4500斤之後,還有一個“皮鞋”事件。
然而,這家店的店主其實是借錢開的店鋪。
而店主的父母均有重病在身。
這家店是他們唯一的支柱,但是領頭羊路人A-不在乎。
更可怕的是,薅羊毛的群眾也不在乎。
01.薅羊毛這事兒,有個群
在電商開始興起各種折扣的同時,“薅羊毛”這個詞也興起了。
各種“1元購”“1分購”甚至於“0元購”。
我就曾經參加過某個APP的“1分購”活動,換購了一支他們家價值9.9元的牙膏。
商家使用這種“低價折扣”的方式做宣傳無可厚非,消費者跟著“薅羊毛”的心態無非也就是貪小便宜。
都可以理解。
只不過當這形成一種文化現象,甚至於一種產業鏈的時候,其背後被放大的貪慾卻令人毛骨悚然。
這些薅羊毛群的群主被稱為“車神”,號召群友買東西的時候叫做“開車”,群友選擇參與則代表“上車了”。
這些薅羊毛的人,目的只是為了“省錢”,很多時候他們通常是好幾票一起幹,幹完就走。
舉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參加完1分購之後立刻取消店鋪關注。
而這些薅羊毛群的群主和管理員通常是一個團隊,具備專業的技術和一線資訊。
可以薅的東西小到擺件眼罩,大到衣服揹包,什麼都有。
群主和群友們都樂此不疲,甚至於每天都全身心撲在這件事上。
02.薅羊毛的邊界在哪?
如果有真有人對摺扣不聞不問,那他就是大寫的人傻錢多。
就算是奢侈品牌,也會在黑五瘋狂大賣,不定期推出各種SELL活動,所以說薅羊毛這事兒很正常。
那麼薅羊毛的邊界在哪裡呢?
人類的本性是自私的,所以才需要道德作為約束。
在路人A-的事件上,有網友直接評論:
“這哪裡是薅羊毛?這是直接殺羊吧!!!!”
淘寶也在第一時間出來回應此事。
bilibili也做出回應,封禁了“路人A-(UID:755875)”的站內賬號。
這種不顧他人死活,只顧自身利益還因此洋洋得意昭告天下的行為,值得唾棄。
路人A-在事情被曝出後,在評論裡置頂認為自己被“針對”,並認為店家完全可以“不發貨關店”。
雖然最後低頭認慫表示“我會給商家道歉”,但行文通篇都在說“關我什麼事?”
是的,冷漠。
在失去了道德邊界的約束後,我們習慣於用利益說話,習慣於冷漠。
03.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民法總則》第147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誤解就是錯誤。
誤解指行為人無意之錯誤,若該錯誤系行為人有意為之,法律無救濟之必要。
在這個事件中,店家由於失誤將數量寫成4500斤,
屬於民法上的重大誤解,屬於可撤銷情形。
然而路人A-,利用他人錯誤傳播交易信息,煽動群眾購買和投訴獲取賠償金,
他是一個專業薅羊毛的50萬大V,對於這條發言所產生的煽動性後果應當是心知肚明的,
故而屬於明知故犯。
事後路人A-發佈五條說明,並且刪評論控制輿論發酵。
這種行為和吃霸王餐的小混混吃完飯,打了店家一頓後,還威脅其他食客說“說出去就要你命”沒有區別。
路人A-的行為,無異於暴力。
知乎有網友看到事件後表示:一般做群主都有返利的。
可是路人A-的操作模式是沒有任何佣金的,他單純只是起到有一個宣傳作用:
“這裡有頭傻羊,趕緊來殺。”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如果今天我們對小人以沉默和縱容,認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難保哪一天這把殺羊刀不會砍在自己身上。
縱觀歷史,危機都起於青萍之末,起於那些“不公平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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