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報告是否合法,需要查看其究竟有無評估師簽字?有幾名?

  在講述本文的內容時,大家首先便是要知道一個合法的徵地項目的評估流程是怎樣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對房屋評估程序進行嚴格的規定。大體程序分為以下幾步:

評估報告是否合法,需要查看其究竟有無評估師簽字?有幾名?

  選定評估機構→房屋徵收部門委託評估機構→房屋徵收部門調查明確評估對象→向評估機構提供徵收範圍內房屋情況→估價師對被徵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初步評估結果在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示→申請複核評估。

  在評估過程中,每一個步驟都關係著評估結果,關係到被徵收人的切身利益。在進行評估之前,被徵收人一定要了解選定的評估機構是否是依法設立的,對要評估的事項是否有評估資質,進行評估的工作人員是否有評估證書。最後還要檢閱最終的評估報告單上是否有兩名以上評估師的親筆簽名。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規定,不管是整體評估還是分戶評估報告,都應當由負責房屋徵收評估項目的兩名以上註冊房地產評估師簽字,並加蓋房地產評估機構公章。

  如果沒有相關評估師簽字或者只有一位評估師簽字,那麼此次評估報告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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