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無證的中醫路遇急症病人,救是違法不救良心過不去該怎麼辦?

山中道人


偷換概念。

行醫有條件限制,救人是行醫嗎?你說說,遇到急症病人,你去救他,你違反了哪條法律?或者哪個法官判你救人有罪了?散佈這樣的言論,肯定不是一個有良心的人。

別說,你還學過中醫,就是啥也沒有學過,救人也無罪。但是注意,努力避免造成別人傷害。

突然想到了,你又是想說李躍華的事吧。李醫生自稱醫生(無證)、使用藥物(非法)、治療病人(非緊急情況,這一點有爭議)、收費,這是標準的“行醫”,不是急救。如果你有律師朋友,可以去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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