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彭德懷曾向毛澤東建議,在八路軍新四軍中施行軍銜制


朱德彭德懷曾向毛澤東建議,在八路軍新四軍中施行軍銜制

1937年8月1日,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中國工農紅軍即將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之際,紅軍總政治部在《關於新階段的部隊政治工作的決定》中指出:“紅軍的改編在某些制度上有了原則上的改變(如採用官階制度等)。”所謂“官階制度”,就是當時軍銜制的別稱。

抗戰進入第三個年頭,鑑於部隊正規化建設的需要,1939年4月2日,八路軍總指揮朱德、副總指揮彭德懷致電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總政治部主任王稼祥並中央書記處,詢問“幹部之等級可否行施規定”,提出“部隊日益擴大,正規軍各種制度亟待解決。擬照國民革命軍編制區分,規定部隊中各級幹部之等級(三等九級制),這可興奮幹部,職責分明,於我軍傳統亦無損害”。同年5月30日,朱德、彭德懷和八路軍政治部主任傅鍾,以八路軍總部的名義頒發了《建立等級制度的訓令》。《訓令》對八路軍、新四軍建立等級制度的重要性及其特點,評定標準、辦法和批准權限等均作了說明。同時,為配合等級評定,還制定並公佈了八路軍編制表和各級職務的基準軍銜。《訓令》指出:“等級制度的作用,在於嚴明職責與賞罰,興奮部隊官兵的上進心,建立上下級的正確關係,以此增強部隊的紀律和戰鬥力。”《訓令》規定了三項評級標準,即:“歷史長而且革命意識堅強;能力強,工作熱情高;現任職務。”

朱德彭德懷曾向毛澤東建議,在八路軍新四軍中施行軍銜制

這次擬議的軍銜等級,是按當時國民黨軍隊的銜級設置的,為六等十六級: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朱德彭德懷曾向毛澤東建議,在八路軍新四軍中施行軍銜制

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駐武漢辦事處上等兵胸章。

《訓令》發佈後,中央軍委於同年8月20日又發出《重新規定部隊等級制度的指示》,要求在評級時,“不拘於一般軍隊的成規,不遷就國民黨的制度,按照我軍之特殊性質,以便於確立指揮關係和工作關係及增進團結為原則”;“戰鬥員不宜分等級”等。基於以上要求,八路軍領導機關和部分正規部隊曾進行了評銜活動,東北抗日聯軍也做了實施軍銜制的準備工作。但是,正規制度的建立與完善受當時的物質條件制約,與部隊的穩定、集中程度密不可分。艱苦而頻繁的作戰環境,使各部隊無法集中一定的時間和精力來完成評銜工作。因此,當時除了駐國統區八路軍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授了軍銜之外,整個部隊由於“敵後鬥爭日益艱難,遊擊性日益增強”,評銜工作進展緩慢。直到1942年2月3日,有的軍區在關於《精兵政策及等級制度的佈置》指示中,還在做評級評銜的具體要求。


朱德彭德懷曾向毛澤東建議,在八路軍新四軍中施行軍銜制

942年八路軍反“五一大掃蕩”作戰。

1941年和1942年的兩年間,是抗日戰爭中最艱苦的階段,授銜工作不可能繼續進行。1942年4月24日,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根據當時軍事鬥爭形勢,聯名給八路軍總部、新四軍軍部、一一五師、一二〇師、一二九師、晉察冀軍區、冀中軍區、山東縱隊,發出《軍隊中暫不規定等級軍銜》的徵求意見電,請各戰略單位領導同志發表意見。

各地:

關於軍隊中幹部軍銜等級(將校尉)問題,有的同志主張現在實行,有的同志主張暫不實行,我們認為等級軍銜之劃分,與否各有利弊。規定軍銜對軍隊正規化固有幫助,然而目前敵後鬥爭日益艱難,遊擊性日益增強,正規化是有限度的,超過現有物質基礎,而過分強調正規化,則有陷於主觀主義之危險,無益反而有害。加之軍隊分散,全軍等級不易統一規定,一地區自行規定以為不妥。再則,艱苦環境要求幹部同生死,同患難,等級之明白劃分,在缺乏長期深入解釋時,亦難免有礙幹部之間團結。因此,我們起草的內務條令之草案上暫時不劃分幹部之等級軍銜。你們意見如何?望告。

中央、軍委

1942年4月24日

黨中央和中央軍委的指示發出後,各部隊均作出反應,表示擁護中央不劃分等級的指示。如八路軍總部發給軍委並各兵團的電文《同意暫不分官銜等級》:

軍委並告各兵團:

關於軍隊幹部軍職等級問題,同意暫時不分官銜等級。各級幹部之津貼仍照前規定發給,以免生風波。

彭、左、羅

1942年5月11日

(彭、左、羅:八路軍副總指揮彭德懷、副參謀長左權、野戰政治部主任羅瑞卿)

新四軍軍部給軍委的電文《同意軍隊目前不劃分等級》:

毛、朱、王、葉:

關於軍隊中幹部等級(將校尉)問題,目前我們同意不劃分等級。謹復。

陳、饒、賴

1942年5月3日

(毛、朱、王、葉:中央軍委主席毛澤東、八路軍總指揮朱德、八路軍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八路軍參謀長葉劍英;陳、饒、賴:新四軍代軍長陳毅、政治委員饒漱石、參謀長賴傳珠)

八路軍一二〇師給軍委及八路軍總部的《關於軍銜等級問題的報告》:

軍委、賀、並彭、左:

關於我軍軍銜等級(將校尉)問題,我們同意軍委廿四日電暫時不定。除軍委廿四日電理由外,我們補充以下理由:我軍現實在發展的過程中,有時擴大,有時縮小,部隊的流動性和幹部的流動性很大,猛烈擴大時司令遍天下,主任賽牛毛,通訊員馬上升為連長、營長,至縮編(縮小)時,剩下紅邊黃邊一大堆不好分配工作,又不得取消其軍銜。升官易降級甚難,現時不定等級,幹部對等級問題沒有什麼爭執,如定了等級則會爭執。故現時不定等級。利多弊少,如定了等級弊多利少,請考慮。

周、甘

1942年5月6日

(賀、彭、左:一二〇師師長賀龍、八路軍副總指揮彭德懷、八路軍副參謀長左權;周、甘:一二〇師參謀長周士第、政治部主任甘泗淇)

鑑於種種原因,我軍在抗日戰爭時期的這次評級評銜工作,於1942年上半年基本停止。

抗日戰爭勝利之後,國共兩黨於1945年10月10日簽訂了“雙十協定”,1946年1月10日簽訂了“停戰協定”。1946年1月31日,由國共兩黨、其它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代表舉行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政協決議”,國民黨接受了我黨和平建國基本方針。決議規定實行“軍隊國家化”。為了適應這一新的形勢,中共中央於1946年2月24日在《關於軍隊整編的若干問題的指示》中指出:“現在我軍各級幹部即須執行將校尉的正規制度,第一期我軍整編多少現尚未定,準備編成三十個至四十個師,恩來到各處時,請你們和他商量各區應編多少。這些師的幹部,均將由中央政府按將校尉加委,其他保安部隊幹部及其餘退伍殘廢軍官,亦可由政府按將校尉加委,以後即由國家按級一律待遇。中央認為:我黨軍事幹部應該請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銜,以便在將來國防部中佔有一定地位”。

因此時全面內戰還沒開始,八路軍、新四軍番號仍繼續使用。1946年3月7日,新四軍、山東軍區政治部發出《軍隊官兵階級說明與規定》,對新四軍軍銜設置、評銜原則和官兵階級(軍銜等級)作了明確規定:

一、國民黨軍隊的階級劃分

國民黨軍隊的階級,軍官分為將校尉三等九級,即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司務長介乎官兵之間為準尉。士兵分兩等六級: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朱德彭德懷曾向毛澤東建議,在八路軍新四軍中施行軍銜制

軍官的階級又分為現職與官佐兩種,一般是官位比現職低。

二、我們這次審訂軍隊階級原則:

①參考國民黨軍隊的階級區分;

②軍政首長官階平行;

③基本上按我軍現在職務併兼顧其資歷;

④副職一般比首長低一級,地方比主力低一級;

三、我軍軍隊軍官士兵階級區分的規定(根據原文及編制軍銜表整理):

新四軍軍長、政委為上將;

副軍長、副政委為中將、上將;

參謀長為中將;

參謀處長為少將;

情報處長為少將;

政治部主任為中將;

副主任為中將、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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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從軍長到新戰士的完整明確的編制軍銜體系。其中,師長、團長、營長、連長分別為少將、上校、少校、上尉,與傳統“慣例”相同。但是,按照這個評銜規定,新四軍的軍長陳毅,甚至副軍長張雲逸都可以評授上將軍銜。我們知道,軍長的軍銜,世界各國大都是中將。當時,國民黨軍隊的軍長一般也是中將,新四軍首任軍長葉挺也是中將。新中國成立後,我軍兩次實行軍銜制時,軍長一般為少將。那麼,為什麼當時新四軍軍長的軍銜定得這麼高呢?這要從部隊的編制規模說起。新四軍在組建之初只有1萬餘人,經過抗日戰爭的戰鬥洗禮,到抗戰勝利,已發展為下轄幾十個旅,總數31萬人的龐大軍團。儘管新四軍此時仍沿用最初的番號,名義上還是一個軍,但實際上已是相當於方面軍一級的戰略軍團,規模比當時國民黨軍隊的集團軍大得多。國民黨的集團軍平均不到10萬人,而集團軍總司令的軍銜一般是上將或中將。因此,新四軍軍長評授上將軍銜,比較合適。


朱德彭德懷曾向毛澤東建議,在八路軍新四軍中施行軍銜制

新四軍軍長陳毅、副軍長張雲逸。

八路軍、新四軍這次評銜工作剛剛開展不久,蔣介石便撕毀了《停戰協定》,發動了全面內戰,此項工作只得停止。新四軍軍長陳毅、副軍長張雲逸未能成為八路軍、新四軍的第一批“三星將軍”。不過,未出10年,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實行軍銜制,陳毅、張雲逸分別被授予元帥和大將軍銜。

雖然八路軍、新四軍歷史上這兩次擬議的軍銜制度最終都未能實現,但通過這兩次軍銜制的醞釀準備,為我軍日後的幹部工作制度化、幹部隊伍的正規化建設作了有益的探索,為新中國成立後建立軍銜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鑑作用。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勤指揮學院)

出自:中國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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