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故事】執行案件“雲”上辦 當事人足不出戶領案款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法院採用“陽光執行+移動執行+一案一賬號系統”的“不接觸”執行模式,“雲”上快速辦理領款手續,讓當事人足不出戶領到案款。


【戰“疫”故事】執行案件“雲”上辦 當事人足不出戶領案款

叮咚!3月5日,該院執行局楊著冰法官收到手機短信,“[陽光執行]留言提醒:[(2018)川1502執25**號]申某某案向您留言,請及時查看並回復。”打開“移動執行APP”,楊著冰看到一執行案件當事人申某某通過“陽光執行”微信小程序提交了留言,“法官您好,我是申某某,因為本人在外地,領執行款可以在網上辦理嗎?”考慮到當事人在外地,又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楊著冰決定採用“一案一賬號”系統辦理案款支付。


【戰“疫”故事】執行案件“雲”上辦 當事人足不出戶領案款


【戰“疫”故事】執行案件“雲”上辦 當事人足不出戶領案款

楊著冰通過回覆留言、電話聯繫、添加微信,與申請執行人進行“不接觸”溝通。將“當事人銀行賬戶確認書”拍照發送當事人,告知其填寫確認後連同身份證、銀行卡複印件拍照發回,電腦下載打印形成紙質材料。然後進入“一案一賬號”財務系統操作,填寫案款發放審批表,掃描上傳執行系統,發起網銀支付……經過一系列網上操作,案款發放快速完成,網上匯款信息到達申請人手機。“楊法官你好,我收到案款1399.94元,你們這個執行力太給力了,這點錢對於有些人可能沒那麼重要,但是我這個有癌症的病人確實是雪中送炭。”申請執行人申某某表示。

“一案一賬號”案款管理系統是依託銀行賬戶託管業務系統,在法院代管主賬號下為新立的每一個執行案件綁定唯一以個專屬虛擬子賬號。執行立案時,法院即通過立案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被執行人該唯一子賬號,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或執行人員扣劃、變現時,只需把款項打入相應虛擬子賬號,通過執行案款管理系統的智能化處理,即可實現案款、案號、當事人的一一對應,申請人還能通過手機收到執行款到賬的短信提示。

疫情防控期間,翠屏區法院採取線上查控、線上委託、線上詢價、線上拍賣、線上執行等“不接觸”執行方式,運用陽光執行+移動執行+一案一賬號系統“雲”上發放執行案款,有效防止病毒傳播,維護了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做到執行工作不停歇、公平正義不遲到。截至3月10日,該院通過“雲”執行結案234件,結案標的1.27億元,兌現案款2351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