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首歌,他就被判处死刑

“一名知青,仅凭一首歌就被判处死刑,岂有此理!”

这句话是许世友将军说的。正是他的这句话,他才活到今天。

《我的家乡》一歌作出后当即被人拿去传抄,以惊人的速度在知青中间流传开来。夏收之后,任毅在回南京的轮船上听到有人唱这首歌,于是他走过去,故意问:“你们唱的是什么?”那些人很不屑地回答他:“看你的样子像是知青,怎么连这首歌都不知道,这叫《知青之歌》!”

当初他写这首歌时并不敢称《知青之歌》,因为这里既没有豪情壮志,也没有宏大理想,它只是表达了知青的一种思乡情绪,表达了知青作为一种非工、非农、非军、非学的特殊阶层强烈的失落感。这种情绪在当时是绝对不允许公开表现的,只允许歌颂上山下乡,甚至只允许表达欢乐。任毅这首歌之所以受欢迎,正是因为它以一种忧郁的调子表达了人的真实情绪和处境。

几天后,《知青之歌》引起江青、姚文元的重视,作出了“要抓紧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要查清作者情况,要对黑歌进行批判”的批示。

因为一首歌,他就被判处死刑

1970年5月24日,经过“群众讨论”,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作出《关于现行反革命犯任毅的结案处理报告》。其中认定任毅长期收听敌台,散布反革命言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编写反动黑歌《可爱的家乡》,流传甚广,危害极大,严重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罪大恶极。军管会的结论是:“经研究,判处任毅死刑,立即执行。请批示。”

1970年6月6日,南京市革委会在《处理案件呈批表》上签字“同意”。幸运的是,就在最后一关的江苏省革委会审批时,省革委会负责人许世友将军审阅案卷时拍案而起:“一名知青,仅凭一首歌就被判处死刑,岂有此理!”

老将军顶着“四人帮”的压力,硬是把任毅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当时与其一起接受判决的另外24人因犯反革命罪,均被执行死刑,唯独他一人死里逃生,被判刑10年。服刑近9年后终由法院平反,1979年1月4日,建邺区法院宣判任毅“无罪释放”。至此,他服刑还差45天就满9年了。

任毅退休后继续供职于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知青之歌》


词曲:任毅(南京市五中知青集体词曲)
啊~南京
啊~南京
我可爱的故乡
啊~南京
何时才能回到你的身旁 你身旁
蓝蓝的天上,
白云 在飞翔,
美丽的扬子江 畔,
是我可爱的南京古城
我的家乡
啊~长虹般的大桥,
叱咤云霞
横跨长江,
雄伟的钟山
凝聚在我的家乡。
告别了妈妈,
再见了家乡,
金色的学生时代,
已伴入了青春史册,
一去不复返。
啊~未来的道路多么艰难,
多么漫长.
生活的脚步,
深浅在偏僻异乡。
跟着太阳起,
伴着那月亮归,
沉重地修理地球,
是光荣而神圣的天职,我的命运。
啊~我们的双手绣红地球,

赤遍宇宙,
憧憬的明天,
相信吧, 一定会到来。
啊~南京
我可爱的故乡
啊~南京
何时才能回到你的身旁 你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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