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復工我的崗位讓別人頂替了,單位讓我換崗我不同意,我咋維權?

福潤中國


公司是否有權換崗,取決於你與公司所籤的勞動合同。

一般工式上班後,都有一個勞動合同,詳細描述了你的崗位性質,薪資水平,工作地。

如果工作崗位一項比較模糊,如,在研發部,生產部,市場部,而沒有指定具體工位,如,軟件人機界面UI開發,工業設計,軟件測試等等,總之不是固定崗位,那你可能維權會存在問題,因為公司是有權調換你的工作崗位的。

如果合同有確崗位,而公司調你到其它崗,那公司顯然存在過錯,你就很主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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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涉及到三件事情:

  1. 崗位被頂替
  2. 單位要給你調崗
  3. 你想維權

你的崗位能隨時被人無條件頂替,要麼說明你不行,要麼說明崗位不行。

工作崗位能被人隨時頂替,只能說明要麼你有問題,要麼你的崗位有問題。

你有問題,或許你能力低,你可替代性強,你工資高成本高,甚至你的人際關係一般,領導不重視你,這些都有可能造成你被替代。

崗位有問題,或許崗位非常重要,領導一直想找人替換你,但一直沒借口,剛好這次疫情給了領導機會。或許崗位非常不重要,職責非常簡單,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勝任。

我們分析一下:如果你的崗位不重要,那麼誰來做都可以,既然誰做都可以,現在頂替你並給你調崗,那估計和崗位無關,是你本身出了問題。如果你的崗位重要,公司冒風險用一個生手頂替你並給你這個熟手調崗,那也說明是你本身出問題了。所以就本問題而言,大概率還是你自己的緣故。


單位復工,你的崗位被別人頂替。

這次疫情波及範圍比較廣,不少的企業停工停產,疫情受控之後,企業又科學有序的復工復產。

不過由於防控疫情所需,有一些防疫措施致使員工沒辦法按時到崗,比如交通問題,比如被隔離,比如被管控封控。

由於你沒辦法按時到崗,但你的崗位又比較重要,離不開人,所以公司為了不影響運作只能找別人頂替你,這是最常見的情況。

當然,這裡的頂替可以是短期臨時頂替,也可以是長期頂替。

短期臨時頂替說明公司就是為了應急,彌補你暫時不能到崗給公司造成的影響,等你到崗後工作還是由你來完成,這種情況應該是常規。

長期頂替說明公司肯定是有意為之,你也說了要給你調崗,問題就在這裡,因為疫情你最多也就耽誤工作幾周,讓一個對於你崗位而言是一個生手的人,替代你這個熟手,而讓你作為一個生手去做另一份工作,結果肯定是兩個崗位都是生手來做,兩個工作都會出問題。這樣的安排正常不應該出現,如果出現,只能是人為的。


你崗位被頂替,單位想要給你調崗。

既然你已經回到崗位,但公司不讓你從事你自己原來的工作,而是要給你調崗,既然是給你調崗,說明別人是要長期頂替你,也說明了你本身出問題了。

關於給員工調崗,律法規定公司必須要和員工達成一致。

正常來說,員工從事的崗位,基本都會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這樣才會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要給員工調崗,就要和員工協商一致,然後才能變更勞動合同中的約定。

勞動法中,有幾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崗位:

  1. 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調整。
  2. 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試用條件,經與員工協商,可以調整崗位;
  3.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 勞動者不能勝任原工作,可以調整工作崗位。對是否勝任原工作,由用人單位承擔證明責任。

你不同意調崗,你想維權。

你要明白一點,一旦你走到維權這一步,意味著你和公司可能會決裂。決裂意味著什麼,這個大家最清楚,最壞的結果就是一拍兩散。

迴歸本問題,如果你想維權,你要先做好三件事:

  1. 你要搞明白公司給你調崗的原因,這個非常重要。
  2. 你要找到你的勞動合同,看看合同中關於崗位的相關約定,同時看看有沒有調崗的相關約定。
  3. 與勞動合同法中關於調崗的細則進行比對。

上面提到過,調崗有四個情況:

第一種: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調整。

關於這一點,你要仔細看你的合同,你合同中如果沒有這類約定,你就可以直接拿著合同來維權。如果合同中有相關約定,那你就要判斷公司目前的做法是否與約定相符合,如果符合,那你沒辦法。

第二種: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試用條件,經與員工協商,可以調整崗位;

本問題應該不是這種情況,這裡不用分析。

第三種: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關於這一點,就和疫情有關係了,你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比如你是否是確診病例,你的工作是否有相關的限定。如果你的工作有某種疾病的限定,那你沒辦法。

第四種:勞動者不能勝任原工作,可以調整工作崗位。對是否勝任原工作,由用人單位承擔證明責任。

關於這一點,你要讓企業證明你不行,否則企業不能給你隨便調崗。不過這一點企業可操作性比較大,畢竟企業要想挑員工的毛病,切入點會比較多,這個做員工的一定要注意。

總之,維權是一回事,自己本身有問題才是最關鍵的,所以還是要對自己進行一下反思,全方位的反思,從能力到人際關係等,即使這次維權失敗,也可以作為經驗教訓,避免以後再犯。


陪娃樂趣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勞動合同的內容,其中第(四)項為“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也就是說,工作崗位屬於勞動合同中的重要條款,雙方都要受勞動合同條款的約束,不得隨意變更。現實中,用人單位變更工作崗位的情形也確實存在,主要採取以下幾點方式:

1.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經過協商,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合法的。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約定單方變更。如果,在勞動合同約定了用人單位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情形,用人單位可依合同條款約定變更,這也是合法的。

3.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方變更。《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了兩種情形:(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勞動者出現上述兩種情形,用人單位可依法單方變更。

除此之外,用人單位無權單方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

單位復工你的崗位讓別人頂替,說明用人單位無法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之規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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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林律師


對於你的問題我有三點建議。

一是你要心平氣和地客觀理智地分析,找出你的崗位被替換的原因。把自身的工作能力與替換者進行實事求是的全面比較。

二是經過比較,如果你的工作能力不如替換者,那麼單位找一個比你更合適這個崗位的人替換你無可非議,理所應當。

三是經過比較,如果替換者的工作能力不如你,你要向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據理力爭,表達自己訴求。如果發現替換者採取不正當手段替換了你的崗位,主管領導以權謀私,你有確鑿證據,你可以向上級相關部門實名舉報,維護自身權益。



無憂樵儒


維權的要件是你的權益受到侵害,而你被侵害的權益是受到政策法律法規保護的,或是你和單位之間的契約保護的。如果不是約定保護範圍的,就談不上維權。因此,你首先需弄清勞動合同內容,對你工作崗位丶職責方面的描述,才能確定這次崗位調整是否違約。

如果不涉及違反勞動合同約定。你只能用商量丶溝通的手法去解決問題,向主管領導丶上級領導呈述想法丶要求,說服領導改變主意。也可找一些外界關係,幫助溝通。若改變不了決定,你只有服從。

如果崗位丶職責在合同上有準確界定,你在與領導溝通無果時,可先向工會反映,工會應出面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的。工會協調不成,你可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訴,尋求勞動仲裁,最後一招是用法律手段維權。

通常不建議你這樣做,一旦這樣做,勞資關係就難修復了,對你留在單位工作沒有好處。


雨後平山


用功單位是有權利調動員工工作崗位的,但是前提是合情合理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合適的理由,且沒有通過當事人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權向勞務執法部門提出申訴!但是風險就是你維權成功後,單位有可能辭退你,哪怕給你合理的賠償,一般單位也不會在用你!原因就是對單位的執行力的需要!


清澈花茶


轉崗屬於勞動合同變更,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中對此約定的條款屬於無效條款,不接受轉崗即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t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t \t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t \t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你可以先跟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就走法律程序,如果沒有什麼個人的過失的話,是可以維權成功的


fly哥講


可以公司違法調崗為由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因為公司調崗的兩個方式是:1.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同意調崗。2.公司單方面給員工調崗,這種情況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1)調崗是公司生產經營需要,(2)調崗不存在歧視性或懲罰性,(3)調崗後工資水平與原來相當。員工可以自行判斷判斷,當然如果公司調崗確實不是為了為難員工,建議互相多溝通體諒,疫情期間企業及員工都不容易。


Lawyer曾


收集相關資料到單位所屬勞動站去維權!

但是,最好還是在單位內部協調解決,畢竟你還要在單位上班!

這種問題,你問的太籠統,無法詳細給你解答!

1)單位為什麼給你換崗

2)換崗對你有什麼不利

3)是領導的個人行為,還是單位行為

5)單位內部能否協調解決,有沒有找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處理。


職深生活


這沒有什麼維權可言,工作期間調換崗位是很正常的事,服從工作調動是員工必備的基本素質,你有什麼權好“維”?如果你不服,可以按單位規定時間內提出辭呈,辭職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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