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论中国文化


黑格尔论中国文化

中国人和印度人一样,在文化方面有很高的声名,但无论他们文化上的声名如何大、典籍的数量如何多,在进一步的认识之下,就都大为减低了。

这两个民族的广大文化,都是关于宗教,科学,国家的治理、国家的制度、诗歌、技术与艺术和商业等方面的。但相果我们把中国政治制度拿来和欧洲的相比较,则这种比较只能是关于形式方面的;两者的内容是很不相同的。

把印度的诗歌和欧洲的相比较,也有同样的情形。它的确和任何民族的诗歌同样光辉、丰富和有文化。古代东方诗歌的内容,如果只看成一种单纯幻想的游戏,似乎在这方面最为光辉,但在诗歌中重要的是内容,内容要严肃。甚至荷马的诗歌对于我们也是不够严肃的,因此那样的诗歌在我们里面是不会发生的。

东方的诗歌中并不是没有天才,天才的伟大是一样的,但内容却与我们的内容不同。所以印度的、东方的诗歌,就形式论,可能是发展得很成熟的。但内容却局限在一定的限度内,不能令我们满足。

我们也感觉到无论他们的法律机构、国家制度等在形式方面是发挥得如何有条理,但在我们这里是不会发生的,也是不能令我们满意的,它们不是法律,反倒简直是压制法律的东西。

常人们让他们自己为形式所迷惑,把东方的形式和我们的平行并列,或者还更爱好东方的形式时,内容不同这一点,在作这类的比较时,是值得普遍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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