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通報“春雷行動2020”暨疫情防控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典型案例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巴中市市場監管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 、市對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防控疫情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積極開展“春雷行動2020”暨疫情防控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等違法行為,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一批案件,切實維護市場經營秩序,有力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通報曝光巴中市“春雷行動2020”暨疫情防控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典型案例。


四川省巴中市通報“春雷行動2020”暨疫情防控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典型案例

圖為執法人員查獲的野生動物活體

四川省巴中市通報“春雷行動2020”暨疫情防控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典型案例

圖為執法人員查獲的野生動物醃製品

案例一:南江縣南江鎮海佬海鮮經營部徐某濤銷售大鯢案

2020年2月24日,南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南江縣南江鎮海佬海鮮經營部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於2020年1月從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大鯢養殖場進購鮮活“大鯢”15條(淨含量為34kg),貨值金額3400.00元。截止2020年2月24日,當事人以120元/kg的單價售出“大鯢”7條(淨含量為17.5kg),獲銷售款2100.00元,違法所得350.00元。當事人銷售上述“大鯢”未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所售“大鯢”也未取得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驗的專用標識。

2020年3月5日,南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作出處罰決定:沒收鮮活“大鯢”7條(淨含量為14.3 kg)、死體“大鯢”1條(淨含量為2.2 kg),沒收違法所得350.00元,處罰款32640.00元,共計罰沒款32990.00元。

案例二:南江縣長赤鎮好又來鮮魚店胡某軍銷售大鯢、中華鱘案

2020年2月10日,南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南江縣長赤鎮養生農貿市場團結路61號門市好又來鮮魚店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於2020年1月22日從巴州區洪坤種養殖專業合作社進購鮮活“大鯢”9條(淨含量為16.62kg)、鮮活“中華鱘”5條(淨含量為4kg),貨值金額共計1962元。截至2020年2月9日,當事人以120.00元/kg的單價銷售“大鯢”2條(淨含量為3kg)、以40.00/元kg的單價銷售“中華鱘”5條(淨含量為4kg),獲銷售款520.00元,違法所得54.00元。當事人銷售鮮活“大鯢”、“中華鱘”未辦理《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所售“大鯢”、“中華鱘”也未取得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驗的專用標識。

2020年2月22日,南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作出處罰決定:對當事人無照經營的行為處罰款5000.00元,沒收鮮活“大鯢”7條(淨含量為13.62kg),沒收違法所得54.00元,處罰款19389.60元,共計罰沒款24443.60元。

案例三:巴中市巴州區康榮醃臘製品行姜某林加工銷售野生動物案

2020年2月10日,巴中市、巴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姜某林的巴州區康榮醃臘製品行和平梁鎮相坪村四組的加工場地進行了檢查,查獲赤麂、狗獾、野豬等野生動物製品266.8公斤。經查,當事人分別於2019年11月13日、11月15日、11月20日從漢中周某安處購進狗獾死體45只160kg、野豬肉90kg,赤麂肉75kg,雉雞167對,貨值金額43736.00元。當事人將上述野生動物死體運至巴州區平梁鎮相坪村四組燻房內進行分割、熏製,加工成野生動物製品,其中:狗獾製品148kg、野豬肉製品77.4kg、赤麂肉製品65.25kg、雉雞167對。分別以狗獾肉製品70.00元/kg、野豬肉製品90.00元/kg、赤麂肉製品200.00元/kg、雉雞(公)45.00元/只,雉雞(母)每隻35.00元/只的價格對外銷售。當事人不能提供上述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購貨憑證、檢驗檢疫證明、進出品證明等說明合法來源的證明材料。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銷售赤麂肉製品4.85kg、野豬肉製品10kg、狗獾肉製品9kg、雉雞167對,獲銷售款15860.00元,違法所得8581.80元。

2020年2月24日,巴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九條作出處罰決定:沒收待售的赤麂製品60.4kg、獾肉製品139kg、野豬肉製品67.4kg,沒收違法所得8581.80元,處罰款437360.00元,共計罰沒款445941.8元。

王恭博 白煌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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