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初中升高中,指標生,直升生,特長生,推薦生,你都瞭解嗎?

長沙初中升高中,指標生,直升生,特長生,推薦生,你都瞭解嗎?

長沙初中升高中

一、2019年長沙市城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中招生多元錄取模式,推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發展,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發展,根據《長沙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學生自願的原則。

3.堅持指標到校、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指標生資格

1.在城區同一所公辦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子弟學校小學升初中對口升學且在該校就讀三年的子弟。

三、指標生計劃分配

1.市教育局中招辦將城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40%作為指標生計劃,分配到城區公辦初中和相關子弟學校。

2.每所學校原則上分配2所或2所以上省級示範性普通高級中學的指標生計劃,其中一所為師大附中、市一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四所學校中的一所,另一所為其他省級示範性普通高級中學中的一所。

3.師大附中、市一中、長郡中學、雅禮中學4所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初中學校符合指標生資格的畢業生數×(四所高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總數/所有初中學校符合指標生資格的畢業生總數),當分配到某中學的計劃不足1時,不下達指標;其他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分配辦法為:某初中學校符合指標生資格的畢業生數×(其他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總數/所有初中學校符合指標生資格的畢業生總數),當分配到某中學的指標生計劃數不足1時,不下達指標。

四、志願填報

具備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指標生志願。已被確定為直升生的學生,不得再填報指標生志願。

(一)宣傳發動

初中學校於4月底召開考生及家長大會,宣講指標生錄取實施辦法,校內張榜公佈本校的指標生計劃,確保所有考生和家長了解指標生的招生政策。指標生計劃屬於指導性計劃,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將被滾入學校劃線計劃。全市統一劃定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填寫、收取《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表》以及《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承諾書》

學生填寫《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表》(以下簡稱《指標生志願填報表》)以及《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承諾書》(以下簡稱《指標生志願填報承諾書》)(每生限填一所對應指標生學校,兩表各一式三份),填寫時間5月5日-6日,學校收取《指標生志願填報表》以及《指標生志願填報承諾書》(各二份)的截止時間為5月7日上午。

(三)張榜公示

初中學校須於5月7日-9日在校內公示本校初中畢業生指標生志願填報名單及志願填報情況。

(四)彙總上報

公示無異議後,初中學校於5月10日上午將《指標生志願填報表》(每生一份)、《指標生志願填報承諾書》(每生一份),以及《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名冊》(紙質、電子表格各一份)送交市教育局中招辦。

五、學校預錄指標生

(一)初中學校於7月3日上午到市教育局中招辦領取《指標生提前錄取排序冊》。

(二)初中學校根據學生填報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志願和《指標生提前錄取排序冊》,達到指標生最低控制線的按以下原則依次擇優,確定指標生人選:

1.比較學業成績等第;

2.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等第;

3.比較享受優惠政策的情況;

4.比較書面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總等第組合;

5.按照順序依次比較學業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單科等第;

6.比較學生初中三年語文、數學、英語三科五次期末考試總成績。

(三)校內張榜公示指標生預錄排序名單。公示時間為7月4日—7月5日兩天。

(四)彙總上報

公示無異議後,7月6日上午,初中學校將《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預錄花名冊》(紙質、電子表格各一份)、《指標生提前錄取排序冊》報市教育局中招辦。

六、審核錄取

中招辦根據各校指標生計劃、指標生志願填報表情況以及學生的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進行審核,確認指標生提前錄取名單。

7月10日市教育局中招辦將指標生錄取名單在長沙教育信息網(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已被錄取的指標生網上所填報的志願無效,不能參與其他高中學校的錄取。

七、工作要求

1.指標生的審核工作政策性強,牽涉面廣,社會特別關注。各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保證各項工作各個環節按時間、按要求完成任務。

2.凡已填報《指標生志願填報表》以及《指標生志願填報承諾書》,達到對應省級示範性高中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且符合指標生錄取條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放棄指標生錄取。未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不能被錄取。各學校只能在對口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和相應的指標範圍之內進行指標生的審核工作,不得擴大範圍和比例。

4.初中學校在審查確定指標生時,應嚴格審查學生的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等相關因素,嚴格按指標生擇優原則確認。

5.在指標生的擇優確認過程中,如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該指標生的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各縣(市、區)指標生確認錄取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九、本辦法由長沙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名冊.doc

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承諾書.docx

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志願填報表.doc

2019年長沙市城區指標生預錄名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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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長沙市城區普通高中招收直升生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中招生多元錄取模式,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推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整體提升學校辦學水平,根據《長沙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關於進一步開展城區中學對口支援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學生自願的原則。

3.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直升生資格

1.對口直升生

(1)微機派位到受援學校且連續在該校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在同一所委託管理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本校直升生

在普通完全中學本校初中部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三、指標分配

1.對口幫扶類學校指標。市教育局中招辦對開展對口幫扶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下達對口直升生計劃,受援學校的對口直升生指標數為微機派位且連續在該校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的8-10%。

2.委託管理類學校指標。在被託管學校連續就讀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按3%—5%對口直升託管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委託管理滿6年的學校逐步減少對口直升生指標,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3.完全中學初中部直升指標。直升完全中學高中部的指標數控制在本校初中部連續就讀三年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的5%以內。

四、推薦錄取程序

(一)計劃下達

市教育局中招辦根據受援初級中學、委託管理學校和完全中學初中部符合資格的畢業生人數,按照對應直升類型下達其直升生招生計劃。

(二)宣傳發動

具有直升資格的初中學校於4月底召開畢業生及家長大會,宣講直升生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公佈本校的直升生指標數。

(三)綜合測評

各校根據初中畢業生三年在德智體美勞方面綜合測評的結果,確定直升生擬定名單。

(四)張榜公示

各校於4月28日—4月30日三天在校內公示直升生擬定名單。

(五)志願填報

公示無異議後,學校於5月6日下發《長沙市2019年直升生資格審查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查表》),學生及家長於5月6日填寫《資格審查表》,5月7日上午10點前上交學校。

(六)彙總上報

各校於5月7日下午5點前將《2019年長沙市城區直升生彙總名單》(含紙質和電子表格)和《資格審查表》報市教育局中招辦。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網上公示

5月18日—5月20日市教育局中招辦將直升生錄取名單在長沙教育信息網(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後,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辦發放直升生錄取名冊。已被錄取的直升生不再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書面考試,不能參與其他高中學校的錄取。

五、工作要求

1.直升生的推薦錄取工作是我市中招改革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牽涉面廣、政策性強,社會特別關注,各學校應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直升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保證各項工作各個環節按時間、按要求完成。

2.各學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市教育局中招辦下達的直升生計劃,在校內進行直升生的宣傳發動和推薦錄取工作。特別是民辦和子弟完全中學,除向學生和家長宣傳本校直升生政策外,還需讓其知曉高中階段的收費政策。

3.各初中學校在制定直升生推薦實施方案時,要全面考察學生初中三年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發展情況,既要考察學生學業發展情況,也要考察綜合素質和能力發展情況;不得在初中學校(或完全中學初中部)另行舉行直升生招生考試。

4.學校應充分尊重學生意願,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直升或放棄直升。凡違反政策,以承諾優惠等方式跟學生或家長簽訂的任何協議無效。

5.初中學校(或完全中學初中部)要科學制定直升生推薦錄取實施方案,於4月20日前報長沙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要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宣傳發動和推薦錄取,上報學校擬定名單應連同所有自願填報直升生的學生名冊以及綜合測評詳細情況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備案。

6.學生和家長按規定填寫《資格審查表》上交學校確定直升後,不得再作更改。

7.直升生錄取結束後,學校可以組織直升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和開展社會實踐等活動,但不得組織進行高中課程內容的教學。

8.在直升生的推薦錄取過程中,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該直升生的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於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學校,市教育局中招辦將取消或者削減其下年度的直升生指標。

六、各縣(市、區)直升生推薦錄取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七、本辦法由長沙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9年長沙市城區直升生資格審查表.docx

2019年長沙市城區直升生彙總名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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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長沙市城區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實施辦法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推行素質教育,推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開展,促進學生個性和潛能發展,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促進普通高中學校辦學特色的形成,根據《長沙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學生自願原則和擇優錄取原則。

2.城區各高中學校招收的特長生必須具備市教育局中招辦認定的特長生資格。

3.特長生應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網上填報志願,若作為特長生被高中學校錄取,則網上所填志願無效。

二、招生範圍

1.體育: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游泳、體操、健美操、武術、定向越野、跆拳道、攀巖等;

2.藝術:聲樂、舞蹈、器樂、繪畫(書法)等;

3.科技:發明創造、信息技術、機器人、航空航天模型等。

三、招生對象

初中階段在市教育局主辦或認可的體育、藝術、科技比賽中取得過優良成績,或經市教育局認可的具有某項發展潛能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1.體育

①在市教育局主辦或者由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共同主辦的中學生運動會中,田徑比賽甲級隊獲單項前八名,乙級隊獲單項前六名的隊員;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游泳、體操、健美操、武術、定向越野、跆拳道、攀巖比賽獲單項前六名的隊員;籃球、排球、足球比賽獲前六名的主力隊員。

②在省教育廳主辦或者由省教育廳、省體育局共同主辦的中學生運動會和錦標賽中,以上項目獲單項前八名的隊員和獲集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隊員。凡在2016、2017、2018年取得省級體育比賽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省運會集訓運動員為重點集訓運動員。2019屆重點集訓運動員的初中畢業生需參加統一學業水平考試,可作為體育特長生優先錄取。

③未達到以上基本條件而學生確具某項潛能,經高中學校專業測試擬入圍,必須參加長沙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資質測試,合格者具有特長生報名資質。

2.藝術

①在省、市“三獨”比賽和由市教育局組織的中小學生書法、美術比賽(含藝術展演活動書法、美術比賽)中,獲市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的學生;

②未達到以上基本條件而確具某項潛能,經高中學校專業測試擬入圍的,必須參加長沙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資質測試,合格者具有特長生報名資質。

3.科技

①在全國、全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獲獎,或參加長沙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長沙市青少年創客節競賽,有發明創造作品、信息技術應用成果獲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的學生。

②在省、市中小學機器人競賽和全國、省、市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市級二等獎(含二等獎)、省級和國家級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的學生。

③在全市中小學航空航天模型比賽中獲單項前六名的學生。

四、招生程序

1.信息發佈

高中招生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於4月4日前報長沙市教育局學生工作處和基礎教育處審定。方案審定通過後,高中招生學校於4月20日前在本校網站或校園內醒目位置公佈特長生招生信息,內容包括招生計劃(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5%)、招生範圍、招生條件、招生人數和錄取標準等。

2.報名時間

具備特長生報考條件的學生自主選擇學校,憑獲獎證書原件(複印件)在4月20日—4月28日到招生學校報名。同一名學生多校報名的,必須在報名學校登記原件在某某學校。

3.專業測試

學校在4月29日-5月12日之間組織專業測試,並於5月13日之前將通過專業測試、擬入圍但無相應獲獎證書的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處。

4.資質認定

5月18日,市教育局對通過高中學校專業測試擬入圍但沒有相應資質的初中畢業生統一組織專業特長測試並予以公示。(具體安排和測試地點另行公佈)。

5.特長入圍

招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特長生測試成績確定特長生入圍名單,並按特長專業和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入圍名單不得超過本校特長生計劃的200%。

6.審核公示

招生學校將入圍名單,按照《2019年長沙市城區具備特長生資格學生花名冊》造表,連同學生的獲獎證書原件(或複印件)和學校特長生入圍名單公示材料於5月22-24日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處進行資格審定(未按時上報者作棄權處理)。經審定無誤後,由市教育局中招辦於6月上旬在長沙教育信息網(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

7.學校預錄

高中學校特長招生可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及特長項目需要,確定專業測試成績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佔比,明確錄取標準,提前告知家長。中考成績下達以後,學校根據錄取標準進行預錄,與學生和家長簽訂《2019年長沙市城區特長生預錄承諾書》,並於7月4日下午5點前將《2019年長沙市城區特長生預錄花名冊》(紙質、電子表格各一份)和《2019年長沙市城區特長生預錄承諾書》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處審核。每名學生只能與一所學校簽訂《2019年長沙市城區特長生預錄承諾書》,不得重複錄取。

8.審核錄取

經審核無誤後,7月10日市教育局中招辦將特長生錄取名單在長沙教育信息網(http://jyj.changsha.gov.cn/)上公示。已被錄取的特長生網上所填報的志願無效,不能參與其他高中學校的錄取。已作為直升生和指標生錄取的學生不再參與高中學校特長生錄取。

五、工作要求

1.建立特長生招生制度是切實推行素質教育,促進課程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各高中學校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方案,明確招生錄取流程和條件,嚴格按要求做好這項工作;要按照“一校一品牌、生生有特長”的總體要求,結合學校傳統項目及特色發展目標科學設置特長招生項目,並保持穩定;要加大宣傳發動的力度,初中學校要利用班(校)會和家長會等形式將有關精神傳達到每一位學生及家長。

2.特長生的報名、考核面試和錄取必須充分尊重學生的意願,學校不得拒絕具有特長潛質的學生報名。招生學校只能在市教育局中招辦審定的入圍名單內錄取特長生,不得突破範圍錄取。

3.學校特長測試應嚴格、規範,每個特長招生項目測試必須全程錄像,每個測試學生號牌和測試過程必須清晰、連貫,測試錄像要確保完整、流暢。測試完畢後,測試錄像由學校封存,與入圍名單、佐證材料一同交市教育局學生工作處備查。

4.招生學校要嚴格審查特長生的資格,確保特長生質量。特長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能有E等級。嚴禁任何學校或個人私自承諾錄取特長生,凡在特長生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該學生特長生錄取資格,並追究學校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市教育局中招辦建立特長生招生監控評估制度,對學校所錄特長生進行跟蹤調查。對特長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學校,將削減其下年度特長生招生計劃。

六、各縣(市、區)特長生招生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七、本辦法由長沙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9年長沙市城區具備特長生資格學生花名冊.doc

2019年長沙市城區特長生預錄承諾書.docx

2019年長沙市城區特長生預錄花名冊.doc

四、2019年長沙市城區普通高中招收推薦生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中招生多元錄取模式,根據《長沙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教師公認的原則。

3.堅持從嚴推薦、從嚴審批、從嚴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初中階段三年在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發展各方面特別優秀,在市統一組織的學業考試期間因家庭變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學業考試成績有明顯失誤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三、推薦教師資格及認定

享有推薦資格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師德良好,正直誠信,受到學生的愛戴和教師的認可。

2.在教學第一線的任課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具有五年以上的一線教學經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對被推薦學生的任教時間不少於一年。

3.積極支持和參與新課程實驗,並有一定的實績。是學校的骨幹教師、專業引領者或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

具備以上條件的教師,可向初中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認定後,報市(區)教育局審批備案。

四、推薦錄取程序

(一)核實選定對象

享有推薦資格的教師,出於對被推薦學生的瞭解和信任以及對教育事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願以本人人格和信譽作擔保,為符合資格條件的學生提供推薦的,可確定一名符合資格條件的學生為推薦對象。凡通過走後門、拉關係等不正當手段找上門要求被推薦的學生,推薦教師一律不得推薦。

推薦教師在確定被推薦對象的過程中,應仔細調查核實擬推薦學生的成長紀錄和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獲取學生初中階段三年的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原始證據。並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訪問、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學生初中階段的表現作深入全面細緻的瞭解。

(二)徵求意見

推薦教師在完成上述工作後,必須正式找學生本人談話,瞭解學生的理想、信念、性格、志趣,進一步核實考試失誤的原因,並徵求學生本人是否願意披露考試失誤原因的意見。凡不同意披露考試失誤原因或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的學生,推薦教師應終止對其的推薦工作。

(三)起草推薦信

推薦教師根據調查核實以及徵求意見的情況,實事求是地起草推薦信。推薦信必須客觀真實地反映學生初中三年各門課程學習成績、綜合素質的發展狀況以及個性特長等方面的情況,必須真實清楚地說明此次學業考試失誤的原因。推薦信必須有力地論證考試失誤的偶然性,並附相關證據材料。

(四)張榜公示

初中學校應將推薦教師的推薦信公示三個工作日,廣泛徵求學校教職員工的意見。

(五)核准上報

推薦信經公示無異議後,連同學生初中各學年的終結性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原始依據以及推薦教師的簡歷表提交學校核準後報市(區)教育局審定。

(六)審批錄取

市教育局中招辦根據上報材料的核實情況以及高中招生學校的錄取意向,將被推薦學生的檔案材料及推薦信轉交高中招生學校。高中招生學校在綜合考察被推薦學生的基礎上自主錄取。

五、工作要求

1.一名被推薦學生須有兩名具有推薦資格的教師同時為其提供推薦信。兩名推薦教師必須嚴格按照推薦程序進行調查瞭解,不得隨意縮減程序。享有推薦權的教師,一年只能推薦一名本校初中應屆畢業生。

2.凡推薦教師與被推薦學生是近親屬關係或有其他利害關係的,該教師必須迴避,不得推薦。

3.推薦教師必須簽訂誠信協議,不得濫用推薦權。

4.市教育局中招辦建立推薦生監控制度。凡發現在推薦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該學生推薦生資格,取消該教師終身推薦資格,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六、各縣 (市、區) 推薦生招生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七、本辦法由長沙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9年長沙市城區推薦生資格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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