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跟NC粉講道理是很麻煩的事,如果是一般飯圈人士倒還好,畢竟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但是咱這是個搖滾號,所以碰到搖滾NC粉就是一件非常讓人煩惱的事情。


因為去年寫的一篇文章,最近一年我總是三五不時地遇到兩個《樂隊的夏天》的NC粉,動不動就“狗屎警告”,所以我今天寫了這篇文章,講一講我的一些看法。


當然了,對於NC粉我還是直接拖黑的,因為一如既往的,NC無藥可救,不必浪費口水。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在《樂隊的夏天》播出的一年之後,再回顧這個節目,其實可以得到一個比較客觀而全面的評價。


但當時寫《一坨包裝精良的狗屎》這篇文章的時候,《樂隊的夏天》剛剛播出第一期,當時誰也沒想到它後來能翻盤,因為很顯然愛奇藝在做這個綜藝的時候,整個節目組對樂隊文化,對搖滾文化幾乎一無所知。


但偏偏第一期節目還要刻意強調諸如“玩搖滾的就是愛打架”和“朋克就是簡單雷同”之類搞笑的觀念,甚至迫不及待地拿94搖滾樂勢力演唱會出來炒情懷。


一年之後,我依然得這麼說,我對《樂隊的夏天》第一季第一期的看法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依然覺得那是一坨狗屎。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一坨包裝精良的狗屎——《樂隊的夏天》


但是,我嚴重低估了米未團隊的製作能力,以及節目組知錯就改的決心和執行力。


在一年以後,即使我並不認為《樂隊的夏天》真正意義上給中國樂隊文化和搖滾文化帶來了多麼深刻的影響,我也必須承認,他們做了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好看的樂隊類綜藝節目。


《樂隊的夏天》整體上來說,是一個非常優秀的綜藝節目,即使是對搖滾也好,樂隊也好都一無所知的觀眾,也一樣能從這個節目中獲得樂趣,一樣看得下去,這才是《樂隊的夏天》真正獲得成功的原因。


至於價值和情懷,真的只是附加品。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可以理解那些希望某個綜藝節目就一定要絕對專業,絕對搖滾的人的心理,因為我曾經也那麼想過——直到後來我親眼看著口碑極好的《中國好歌曲》因為話題度不夠而停播。


而之後,因為打好了吳亦凡這張流量牌的《中國有嘻哈》,卻一舉成為了現象級成功的綜藝節目。


這讓我意識到,無論怎樣,一個“成功”的綜藝節目,都必須首先建立在商業成功的基礎上。上價值當然有bigger,但是如果連起碼的好看和人氣都沒有的話,一切全都無從談起。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中國有嘻哈》的爆紅,打好了吳亦凡這張流量牌是關鍵之一


這也意味著,其實我們應該對“商業套路”寬容一點,反商業當然很酷,但是“商業化”並不應該成為天然的原罪。


其實就算是很多人以為《樂隊的夏天》本身如何如何成功,也照樣離不開播出前幾期的爭議話題以及節目宣發買的那些熱搜,而等到最後收官結尾的大結局,節目組卻還是得請來李宇春拉流量。


但即使如此,即使在很多以搖滾高bigger自居的人看來新褲子和刺蝟這樣的樂隊已經“成名”了,但真的到了大眾的層面,你能看到的新聞依然是龐寬被火箭少女101成員楊芸晴的助理當狗仔拍掉手機;刺蝟在時尚芭莎演出上被飯圈粉絲群嘲這樣的新聞。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樂隊的夏天》並沒有很多人想象的那麼“成功”,甚至在造星這個層面,也完全沒有達到足夠的體量。


以我個人來看,《樂隊的夏天》真正的歷史意義在於,它證明了即使在中國當前,樂隊和搖滾都屬於亞文化,但同樣是具有獲得商業性突破的可能性的,也能夠在這個題材上做出來好看的綜藝節目。


它帶來的更多是信心上的作用,商業化的可能性會給更多贊助廠商以信心;而那些終於熬出頭的老樂隊和賺了露臉機會的網絡樂評人,則會給那些即將進入這個行業的新人們以信心。而這些良性的正面激勵,會在五六年後,才慢慢體現出來。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劉歡在朋友圈揭示《中國好歌曲》停播


最後,就像南京市民曾經說過,一個煞筆粉絲,首先是個傻逼,然後才是粉絲。一個《樂隊的夏天》粉絲,也首先是個粉絲,然後才是他支持《樂隊的夏天》。


本質上來說,我並不認為一個成為粉絲的人,不管ta支持的是某個飯圈偶像,還是哪個綜藝節目,有什麼根本上的不同。因為一旦一個人成了某種“粉絲”,ta所支持的那種東西,就獲得了天然的正確性。


對我自己而言,不管我批評或表揚什麼,我最終的出發點一定是希望中國的搖滾環境變好,哪怕只是一個不搭噶的綜藝節目裡出現了一點點搖滾樂的元素(比方《聲入人心》的選手唱了Nightwish)。


而對於某些“粉絲”,我也很清楚,你只不過想要維護你的“高大上的bigger”而已。


《樂隊的夏天》真的有那麼好嗎?


在“粉絲思維”看來,只要有人說了他喜歡的偶像(或者節目)的不好,就一定是拿錢黑;只要有人誇了他不喜歡的競品,就一定是恰飯。


事實上,可能要讓你失望了,滾堂唯一在這種節目上恰飯的一次,恰好是你支持的那個節目。因為滾堂的軟文收費真的太貴了,除了正常的稿費以外,我們還要額外收一個叫“噁心補償費(bigger損失費)”的東西,一般的綜藝節目都出不起那筆錢。這不是段子。


btw,後臺回覆關鍵詞“商業化”瞭解滾堂對商業化運作可能性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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