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紅橋區委常委、副區長管興橋同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中工作不力,沒有較好履行崗位職責。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經中共天津市委研究決定,對管興橋同志進行問責,免去其紅橋區委常委、委員,區人大常委會已免去其副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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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8 19:22:52 北京日報客戶端
天津市紅橋區委常委、副區長管興橋同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中工作不力,沒有較好履行崗位職責。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經中共天津市委研究決定,對管興橋同志進行問責,免去其紅橋區委常委、委員,區人大常委會已免去其副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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