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都反对小区物业公司的存在,每月交物业费是不是成了一种负担了呢?你怎么看?

宁静致远1539826


居民都反小区物公司的存在,不单是物业费的多少问题?一是前期物业大都是开发商的后勤物业管理机构,他们没有独立法人资质,没有户口的物业来管理有户口的业主和有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业主,物业行为违法行为。二是发改委不会给无法人资质的物业,颁发收费许可证的。因此物业费的行为为乱收费。三是物业收的物业费上交公司,把物业费中百分之二十五的维修积金也上交。维修积金属专款专用资金,直接侵犯业主利益。四是地下车位是业主公共产权霸为己有,收取属业主产权的车位费和管理费。

物业应当具备独立法人。应当受业委会合同招聘的物业。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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