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孩子由父親養大,母親未盡撫育義務也未出錢出力。孩子還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嗎?

兆中一隅


作為女人,母親,媽媽,應該盡心盡責,盡母親最大的可能,來維護做媽媽應有的責任與榮譽,讓孩子儘可能在溫馨中成長,在母愛中成熟,在希望中長大,如果缺乏這一領域,無論離婚多少年,還是多少年未見,孩子不承擔相應的責任,相應的支出,生,是一種責任,養,是默默無聞的付出,如果不能應盡一個女人或者是男人的義務,說的再好,寫的再精,無非就是紙上談兵,無愧做女人,或者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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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我的情況吧!

離婚一年多了,前妻在外面亂搞,離婚的時候她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準確的說俺們爺倆是被她拋棄的。

離婚後我從沒在孩子面前說過她母親一句壞話,只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長。

至於以後贍養的問題,我覺得還是讓孩子長大以後自己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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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有,兒女大多不管父母的事,在我老家農村,有丈夫出走,有妻子嫁了人的,走的時候而且兒女都還小,在我們生產隊有三家,二家都是丈夫硬起心,不要妻兒出走,差不多七十歲才回家,媳婦,孫子,有怨言可他賤婆娘要他,兒子也要他,女的也是六十歲才回家,老公不說要,也不說不要,媳婦吵,孫子鬧,兒子要她媽,見到長輩哭,把他媽不要他忘記了,這三家跑出去三個壞人,在外面都沒有子女,最後經隊裡(我兄弟的隊長)隊長宣判了他們的罪形,經雙方長輩的協調求得家人的諒解,堂而皇之回到家裡,當起了長輩,帶孫子,陳子,現在生活美滿,現在的農村,糧食吃不完,老人都是自給自足,親情說不清,多少兒女說絕,你個老東西,我小你養,你老了死在路上,只要不踩你就對的了,可真到了時候,看到了眼睛就綠了,所以說不養你,就不養他,多辦實現不了,當然也有把兒子當寶貝養起來的,到老了,兒女反而成了白眼狼,但少得很,屬於個案。(文化少有別字還不是之處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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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身經歷,孩子在3歲的時間我在國企下崗,外出打工又因生病,家中老房子因線路老化短路起火,燒完了,全家人只剩下身上穿的衣服。其餘全燒完了。孩子他們選擇了離開,沒給過兒子一分錢生活費。甚至那幾年都沒來看過孩子一眼。(因為那是家中只是在親朋好友幫忙下將燒了的老房子修膳了一下,勉強遮風擋雨),直到孩子十歲了。我重新建了房子,在城裡也有了房。車子也買了。他買了些零食和兩套小孩衣服來看孩子。我直接扔了出去了。現在孩子18了,馬上要高中畢業了。我不想他們聯繫。但揹著我孩子會同他媽通電話。雖然我希望孩子以後不要養她媽,但他願意養我也干涉不了呀!


勇哥81680467


我就是這個樣子,我跟我前妻是協議離婚的,說好的我兒子到工作之前一切費用一人一半,但是她沒有做到,我兒子讀大學五年現在又要讀研,她一分錢都沒有給,我覺得沒關係,我覺得今後兒子也可以贍養她,因為她畢竟是她的母親!


用戶91729171345


離異家庭的孩子,尤其是父親撫養和教育孩子長大的,既當爹又當娘,對於父親來說是非常難的。而題主所講的問題,孩子母親自離異之後,未盡撫養義務,這足以說明她的薄情寡義,孩子是孃的心頭肉,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成為原諒她對孩子不負責的行為。

當然,可能有一種假設,比如離異後,男方不允許前妻探視孩子,而前妻一氣之下就不提供撫養費,時間久後,乾脆就把孩子放棄了。雖然有這種可能,但是從撫養權歸了孩子父親,這裡必然有女方不可原諒的原因,如果女方不是過錯方,一般都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再說孩子長大後,是否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從法律上來講,確實有贍養的義務,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講,恐怕沒有人支持。因為孩子小時母親以離異為藉口,就已經拋棄了孩子,並未履行其法定的責任和義務。到老了還想著讓孩子盡贍養義務,孩子根本不可能接受,更不可能做到,因為心裡過不去那個坎,那個心結是非常難打開的。

除非這個孩子有寬闊的胸懷,能夠感恩於母親曾經給予過他(她)生命,放棄過往的恩恩怨怨,理性地承擔起對母親的贍養義務。否則,不贍養也不有人能挑出理來。


寒石冷月


看了這麼多的回答,真的有些無語!你們想到的只有自己,為什麼不想想孩子的可承受能力有多大?難道每個被拋棄了的孩子,都會像某某首富一樣,有花不完的錢麼?現在的金錢觀念的驅使下,一個孩子長大後,成家會有自己的小家庭,自己養家都是問題!

離婚前,男女雙方不管是誰,是你自己放棄了養孩子的權力,不是孩子逼你走的!有些女性在說什麼生孩子這種問題上,總提醒人們生孩子多麼痛苦,但你想沒想過你走了孩子心裡又有多苦多無助?

話說回來,你拋家棄子,因為什麼家暴之類的苦衷,這個可以理解。但是現實,這種現象畢竟在少數。有的人根本沒有什麼苦不苦的,只是想自己再去找什麼天真的幸福,怕有孩子拖累找不到下家,狠心不要孩子。知道麼?你眼裡的幸福其實是假相!離婚的每個人心裡應該明白,當初為什麼離婚。也許在你沒離婚之前,就有那麼個人跟你說了些自己老公不曾或很久不再說的甜言蜜語,鬼迷心竅了!你不知道甜言蜜語是什麼話麼?這都能信?哄人的話就是騙人的話,記住罷!

還要記住,哄人的話不會一輩子總跟你說的。等你再聽不到哄你的話,你就明白了你撇下孩子是多麼愚蠢!俗話說的好,兒不嫌母醜。孩子多麼天真無邪!希望離婚了的又嫁出去的母親們捫心自問,你哪點做到對得起孩子了?既然選擇了再嫁,就放過孩子吧!孩子根本承載不了照顧多個家庭。

離婚了沒找人自己單過的不在此問題裡!這個百分百支持孩子給予養老!


初衷7078004115368


這種情況因人而異吧!要是有點志氣的女人,對孩子未盡養育之情,就算到了年老體衰也不會去打擾孩子的平靜生活,給孩子添麻煩。

要是沒志氣,厚臉皮的女人到老了,自己生活有困難了,肯定得惦記著那個自己曾經生過的生命,肯定用血緣綁架孩子多少的得幫助她養老。那她找孩子肯定不是為了愛,僅僅就是一個索取!

真正的愛,是在對方需要你時你出現了,在對方不需要你時,你悄悄的離開了……


生活掃描儀


你由父親撫養長大,母親沒有盡撫養義務,現在要求你贍養,可以理解你委屈的心情。憑什麼?

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子女和父母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解除。再說,尊老愛幼,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從法律上,從道德上,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如果拒不履行義務,情節嚴重的,就是遺棄。

不知你母親為何沒有盡撫養義務,是沒有能力,還是不履行義務。不管是哪種原因,你父親把你撫養成人,說明你父親有撫養能力。已經長大的你,不管經歷了何種困難和失落,請不要去和母親計較了,你的母親已經老了,不要等到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親不在,空遺憾。也許你母親也有難言的苦衷,天下的母親,沒有不愛自己子女的,極個別的除外,這世界,哪來十全十美。

以你的能力,贍養你的母親,經濟上供養,精神上安慰,生活上照顧。如果你的能力有限,不能履行贍養義務,還可以為你的母親申請低保,生活不富裕,但活下去,還是可以的。



小小小XIAO芝麻


這個問題我想知道你在幾歲的時候父母離異的,還有離異後父親有沒有在婚?

第一:如果父母在你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然後母親一直沒管過你,也沒給過撫養費。

第二:如果父母離婚的時候你已經很大了,那後面的生活都是跟著父親過,這個無可厚非,越濃於血,親情是在的,母親生你養你,雖然沒有陪你一直走下去,但是前面十幾年的付出你也不能無視。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父母在你很小的時候就離婚,然後你父親又再婚了,等於你就是你父親跟繼母養大的,這個你得拎清楚了,記住一句話,生恩不及養恩大!母親能在離婚後孩子那麼小的情況下做到不管不問,不出撫養費,說明你母親心也是夠硬的,你們有血緣關係是事實,但是她沒養你也是事實,所以你能做到不計前嫌去贍養她那是你的情分,如果做不到不願意贍養我覺得也能理解,畢竟她養你小,你養她老,無可厚非,不想拿道德綁架人。

但是記住了,別忽視了繼母對你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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