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鼠、蛇、牛蛙能吃吗?广东禁食野生动物名单来了

针对禁食野生动物

广东修订法条了!

隔壁福建人不用怕了,

“大吃省”的广东人要注意啦,

您不能吃的“野味”

有名单了!

3月9日下午,《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条例》)(点击最下“阅读原文”查看全文)在广东省人大官网挂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条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并对违法食用行为大大提高处罚力度,食用者最高拟可罚款1万元。

01

禁食范围:明确四类野生动物

《条例》明确禁食四类野生动物: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三、所有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四、禁止生产、经营使用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非食用性利用目的猎捕、人工繁育、购买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条例》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确定的禁食范围进行明确,未作任何扩大和限缩范围。

《条例》明确禁食的范围限于陆生野生动物,对于明确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条例提出适用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

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此前,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认为,就兽纲来说,某些品种的马鹿在《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范围内,仍可以食用;像果子狸和竹鼠并没有列在《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中,是不可以食用的;此外,不属于野生动物的狗肉虽未禁食,也未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但狗长期属于人类的宠物,也不提倡食用。

该负责人还表示,就鸟纲而言,乳鸽、鹌鹑都可以吃,但斑鸠不能吃,但并非所有品种的火鸡都能吃,具体也要参考《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名录》;而就爬行纲和两栖纲来说,蛇是不能吃了,至于被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9种爬行纲和两栖纲动物,需要等待国家进一步出台的解释。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日前,农业农村部紧急印发通知,中华鳖、乌龟、牛蛙等列入两个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按水生物种管理,这也意味着,它们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

对于对违法食用行为,《条例》新设处罚规定,要求包括对食用者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一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这比现行条例大大提高了处罚力度。

02

部分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或可药用科研

目前《条例》明确禁食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这是否意味着所有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使用?对此,《条例》征求稿开了一个“口子”,规定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后,纳入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

对于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条例》规定,可以凭合法来源证明,按照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这意味着列入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可以用以药用和科研用途。

但名录将严格管理“出入”,《条例》要求,

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省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实行专用标识管理

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部分人工繁育、人工饲养野生动物可纳入家畜家禽和经济水生动物管理,不受禁食范围影响。

03

哪些是不能吃的陆生野生动物?

此次《条例》征求稿明确了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那么哪些是条例中所谓的“陆生野生动物”,市民应注意在日常生活应避免捕猎食用?

对此,省林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根据资源调查:

广东共确认分布的陆生野生动物已有900多种(其中哺乳类约140种,鸟类590种,爬行类150种,两栖类60种);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114种(如华南虎、鳄蜥、黄腹角雉、林麝、豹、蟒蛇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9种,白鹇(省鸟)、黑脸琵鹭、穿山甲、猕猴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95种);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6种,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超过620种。

具体可见后文图谱

竹鼠、蛇、牛蛙能吃吗?广东禁食野生动物名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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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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