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私心…”,贵州这村原党委书记被处分没


“因为私心…”,贵州这村原党委书记被处分没

“因为私心,我擅自变更会议决定,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望谟县石屯镇包树村原党支部书记陆某东检讨道。

集体决定的会议竟私自变更,是有苦难言还是另有隐情?要解开这层“面纱”,还得从2018年的一封信访举报件说起。

2018年1月,望谟县纪委接到反映石屯镇包树村原党支部书记陆某东的有关问题线索举报信,对该线索进行研究后立即转由石屯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事情的因果来源于2017年的一次集体会议。

“活动室才有几张桌子,我们用今年剩下的工作经费购买会议桌,大家是否同意?”2017年12月,陆某东在村组干部会上提议购买会议桌事宜。经研究决定,大家均表示同意。

次日,陆某东带着村委会主任苏某锦和村委会副主任苏某平到石屯镇财政分局报完账后,苏某锦和苏某平就提议一起去订购会议桌。谁知陆某东却说,会议桌已订购好,发票也开具了。

村支书立说立干,这可是一村之福。岂料这样的“好事”竟被人举报,这当中必有蹊跷。

“支书安排人将会议桌送来活动室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变成了办公桌。”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村委会副主任苏某平如实回答,称将会议桌变成办公桌一事自己此前并不知情。

会议决定变更了,参会人员却不知情?带着种种疑问,调查组人员找到陆某东进行了深一步了解。

“陆某方是我侄儿,我想照顾他生意,他家没有会议桌,我觉得要办公桌也可以,之后就在他家定了10套办公桌和1个档案柜,共花了7500元。”陆某东向调查组坦白道,因个人私心,自己在未与相关村组干部沟通的情况下,私自更改了包树村采购会议桌的决定。

为集体着想本是一桩好事,但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集体资金使用不到位就是变相的违纪,已逾越了纪律“红线”。2019年3月,因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故意违纪,陆某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恋亲不为亲徇私,济亲不为亲撑腰。”在工作中,如果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即使不伸“黑手”,一样是违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扎紧制度笼子,严肃查处利用职权打招呼、开绿灯,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让那些顶风违纪违法者断念想。”望谟县石屯镇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