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和弟子曾参,都反对道德的虚高

家里有一套国学丛书,每晚临睡前都随手翻着看看,昨儿晚上临睡前,读到这样两个小故事,与读者诸君分享:


孔子和弟子曾参,都反对道德的虚高

吕氏春秋


1、子贡赎人的故事

随便翻到《吕氏春秋》,看到《察微篇》里有这样一则故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吕不韦讲完故事感叹说:

“孔子见之矣细,观化远也。”

孔子和弟子曾参,都反对道德的虚高

孔子

这一篇讲的是孔子的两个学生,子贡和子路的故事。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报销赎金。有一次,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知道后就说:“子贡你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将不会愿意从别国赎回奴仆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别人一想到要学你的样子,就没有人愿意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孔子和弟子曾参,都反对道德的虚高

子路受牛


有一次,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就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吕不韦因此称赞孔子见微知著,洞察人心。

的确,由这两个小故事,我们可以看见孔子对人性是洞察而且尊重的,并不提倡道德上的虚高。后世的儒生多有装腔作势之举,大有数典忘祖的嫌疑。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可行,又于自他两利……”

只有对自己和别人都有好处的时候,人们才愿意去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味要求助人的人做无偿的牺牲,就谁也不愿意去做好事了。高风亮节,乐于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的人,也不是没有,只是对那样的人,人们会往往会不吝赞赏,却不会效仿。违反常情,悖逆人性的道德是不会具有普遍性的,所以要想让社会风气变好,还是要提倡

无损于己,又有利于人的道德。


孔子和弟子曾参,都反对道德的虚高

不食嗟来之食


2、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

又翻到《礼记》,有个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

“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履,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这个故事讲的是齐国遇到了饥荒,有个叫黔敖的富人在路边准备好饭食,以供路过的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饿坏了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脚步拖拉,两眼昏昏无神地走来。黔敖左手端着食物,右手端着汤,说:“喂!来吃吧!”那个饥民抬起头瞪着眼睛看着他,说:“我正因为不吃别人施舍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说完就走,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他也不理。最后,终于因为不吃别人施舍的饭而饿死了。

恰好这时女儿过来,把这篇故事讲给她听,问她怎么想。小姑娘说:“人家都道歉了他为什么还不吃啊?一开始不就是因为别人不尊重他了么?道歉就表示开始尊重他了,为什么还不吃,宁肯要饿死自己?”


孔子和弟子曾参,都反对道德的虚高

曾子(前505年-前435年)名参,字子舆,鲁国南武城(今山东嘉祥)人。春秋末年思


其实不光孩子不理解,曾子和我也都不太理解。曾子说的话其实跟我女儿差不多:

曾子闻之,曰:“微与!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

“不食嗟来之食”作为一个成语,一直是用来形容人有骨气,《后汉书·乐羊子妻传》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日:‘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

羊子路上捡了一块金子,回家给妻子,妻子说,我听说有志气的人渴了都不喝盗泉的水,就因为这泉水名字叫盗泉,有廉耻的人不吃嗟来之食,你这样捡了钱,就拿回自己家,不是玷污自己的品行吗?

拾金昧下,当然是不对的,然而故事里赞美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还是有问题,为了标榜自己品行高洁,宁肯渴死,饿死,怎么想都算不得正常的思想和行为。以我们现代人的思维,人生的价值当然是看你创造了什么,做到了什么,为社会奉献了什么,如果只奉献了一个道德偶像供人膜拜,这样的人生应该算是走了歧途。


孔子和弟子曾参,都反对道德的虚高

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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