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孙杨事件中,能找出哪些国际药检漏洞?

atubofisher


仅从国际药检组织条例上存在问问题不大,但是在管理方面问题很大:据揭露美国有几百个运动员因为治疗需要因为服药关系竟然免检,而中国等国家运动员享受这种优惠极少!这是极不公平合理的。


黄曾新


关于孙杨禁赛的裁决公布后,站在孙杨这边的网友都对DCA采尿助理的身份质疑,认为需要三个人每人一份授权才合理。实际上翻看去年一月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关于孙杨事件第一次听证及裁决报告中,当时就对这个DCA身份产生了非常大争议,反兴奋剂委员会并不是仅凭借这位并非主导人员身份而作出对孙杨有利判决。更重要的一点是,主检官及团队只有国际泳联给IDTM授权,但没有IDTM给团队授权。也就是说,作为样本采集机构(IDTM)派出的团队,不但要有检查机构(国际泳联)的公对公授权,还应该有本单位对个人的授权。

其实“授权委托”对于从事商务的朋友来说很好理解,一个单位去做类似投标的商务活动,参与活动的人员除了要有本单位工作证明外,还要有单位对本人参与本次活动的授权。

2018年9月4日IDTM药检团队提供了1、通用授权书,可以说明国际泳联同意由IDTM这个机构代表自己对运动员进行药检。 2、DCO的工作证明、身份证明。3、BCA护士证和DCA身份证。很多人现在聚焦是3的两个证件合理性。而我们主要看2,2 仅说明DCO是IDTM工作人员,并不能证明她可以带队负责本次飞行检查。因为1授权书是通用格式,那么在IDTM的工作人员都有可能拿到此授权书,而IDTM工作证是在该机构每个工作人员都应该有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专门授权,那么会增加IDTM普通员工冒充主检官为运动员药检风险,那么这支团队在程序上就存在重大纰漏。

不知道是19年1月孙杨律师抓住了该问题,还是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自查结果,在59页报告中提出质疑如果当检查机构与样本采集机构为同一单位时,是否会为检查官员授权。也就是问,国际泳联派自己官员为运动员抽检时,提供什么样的资质证明。反兴奋剂委员认为国际泳联会会给检查官员发必要授权文件,所以国际泳联官员并非凭借工作证明去参与药检。那么同时就可以证明IDTM在历史上所有检查都存在缺失授权的重大问题。

仲裁庭审中,孙杨团队被WADA各种带跑,甚至没人关注此问题,WADA那位制定规则的大佬也没有对此进行必要说明。究竟是孙杨团队忽视了此问题,还是他们根本没时间提问,就不得而知了。


巴布工程师SY


没什么漏洞,丢尽中国游泳脸面,一记响亮的耳光



无用书生之今生有悔


111.孙杨抗检

问问下次瑞士高等法院开庭是不是只需要一个有证的法官了,其他工作人员只要在大街上找个临时工就可以了?

全世界任何检测取样都至少有两个有证人员在场,包括警察取证,这是所有检测机构的常识,国际泳联也是共识,所以国际泳联也反对这种做法。

兴奋剂检测的规则应该是国际泳联来制定和监督才合理根,一个检测机构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检测,机构没有在册的正式检测执业人员,检测有什么公平可言,根本保证不了公平。不要说他们只是简单的去抽取血样、尿样,什么人都可以做。要知道抽取血样、尿样是检测行为的一部分甚至最重要的部分,都必须由两个正式的在册专业人员进行,并且是不能进行什么委托外人进行的,所有说这个国际兴奋剂检测机构是一个很不严肃的机构,根本就没有没有公平可言的机构。这个机构根本就是个骗子机构。


休闲220


与其说漏洞,不如说双方对规则的理解不同,观点不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坚持认为:血检官和尿检官不需要资质,不需要接受专业培训,甚至取样过程不需要严格遵守规范(比如ISTI的血样采集指南)。WADA坚持认为,不管血检官和尿检官是否有资质,是否出示证件,运动员都必须无条件配合检查。

孙杨不同意WADA的观点。国际泳联(FINA)也不赞同WADA的观点,所以2019年1月3日国际泳联做出裁决,认定2018年9月对孙杨的兴奋剂检测是无效的,孙杨没有兴奋剂违规行为。

正因为有这样的分歧,所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上诉到国际体育仲裁法院(CAS)。这次CAS支持了WADA的立场。


海不扬波C


一直都是这么认为。作为检测方规则,肯定要求二人以上,可以互相监督,防止被收买、失公正。那么授权二个人去,成本肯定很多,他们的费用肯定有核定的。他们授权一人,再派一无资质的助理。姓杨的以前做助理曾因没资质被投诉。现在更简便化,由杨自己去找。试想,如果由公司去找一护士,性质不一样,一是劳务关系,二是异地行医等。由杨去找,属私人关系,到时信息备案一下应付过去了。归纳:检测官及上级经理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简化操作。运动员应该都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损人钱财如害人父母。这种模式的漏洞是:1.主检官取样时一手遮天,失去监管。2.辅助人员无授权由主检官找,实质上不是检测方派出的检测人员,运动员当然可以拒绝非检查人员取样。除非检测方公告:授权主检人员自行挑选助理并可转授权检测取样权力。当然这不可能的,会给全世界人笑话的。


无田老农


不是要找别人的漏洞,而是要找我们自己的漏洞,在中国土地上,由三个中国人进行药检取样,却把一个中国最杰出的运动员,变成有口难言的污点,组织工作如此不堪,难道我们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运动员吗?


用户106819262020


(5)

  • 国际药检机构存在两点程序违规情况的漏洞。

第一,WADA指派不具有的检查资质的人员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这是WADA程序违规之一的执法主体违规。证据(1)国际泳联否定了WADA的投诉。洛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2020年2月28日裁决内容“2018年9月,在孙杨住所进行的一次反兴奋剂检测发生冲突,导致检测未能完成。之后,此事最初提交给了国际泳联兴奋剂检查小组(FINA DP),该小组发现,WADA据以进行兴奋剂管控的《检测和调查国际标准》(ISTI)并未得到正确履行。因此,FINA DP认为样本采集无效。由此,FINA DP认定该运动员没有违反反兴奋剂规则。证据(2)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公司(IDTM)兴奋剂检查官临时告知所谓的血检官(无资质、无授权、检查时属异地执业违规抽血)、尿检官(无资质、无授权、未经培训)参加检查。“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曾引述官方的调查报告指,当时3名药检人员当中仅有一人有正式的资格证明。”证据(3)附有孙杨和4名检查官的签名声明。第二,WADA没有对此次检查之前被投诉人员即本次检查官之一是否存在规避情形作出决定,也没有向当事人宣布该检查官是否应当规避决定结果,再次指派与运动员有利害关系的检查官行使检查权利对运动员进行检查,这是WADA程序违规之二的执法主体主观存在过错。证据有律师声明:“值得注意的是,兴奋剂检查官曾于2017年因不具备有效资质被孙杨投诉,该投诉至今未决……”,而且“在2019年1月,有关报告裁定,药检人员采样过程不符合正规程序,国际泳联裁决此次检查无效,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之后,WADA为什么不对自己指派的检查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不对自己指派的检查人员的行为进行审视,反而在各国运动员都在积极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之际,反复纠缠、起诉运动员,其目的何在?面对WADA的违规违法的侵害行为孙杨采取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全是正当的,更是严格遵守《检测和调查国际标准》(ISTI)的行为。

【本文部分资料来源网络】


贰零贰零111


理性看待,双方都有漏洞:

孙杨的漏洞:

1.身为知名运动员,孙杨暴力抗检,证据确凿,给人留下了不遵守规则、挑战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口实。

2.以药检团队资质不全为由,到底是合理维权还是急中生智,反应过激,授人以柄,不免让人怀疑动机。

国际药检的漏洞:

1.药检团队组成权威性专业性不足,成员门槛较低,有些是兼职,程序不够规范。


守望红魔


这个问题问的好,也许这个事件能推动wada这样的组织学会尊重运动员的利益,改进霸王条款。1、参加飞检人员门槛太低,以后阿猫阿狗都可以托有资质的朋友去接近运动员,甚至仇家也可以去,想想不可怕么?谁来保护运动员的隐私和人权甚至人身安全?2、可以不遵守当地国家的法律,护士没有走程序异地执业是不是合法?只有一个人有资质会不会存在猫腻?3、运动员之前投诉检察人员是不是应该给予重视?为何还要指派这个人?是没人了?还是不尊重人权?西方人不是鼓吹人权么?4、WADA到底是不是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是不是没有和政治挂钩?要知道梦幻熊早就揭露其斑斑劣迹,公信力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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