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宋朝到現在,“貪野味”之人,一千多年的教訓還不夠

“國史浩瀚,公子拾遺”

本期概覽


要論吃,私以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比咱們中國更有心得了,更有甚者認為,與其說五千多年的人文歷史,倒不如說是五千多年的美食進化歷程。


然而,在我們品嚐各種美味珍饈的時候,意想不到的災難也會向我們襲來,如近日甚為囂張的“新型冠狀病毒”,而事實上,中國人對於“美味”和“危險”的抉擇已經進行了千年,譬如宋朝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今天我們就從宋朝入手,來看看古人所面臨的“美味”和“危險”到底是什麼?

從宋朝到現在,“貪野味”之人,一千多年的教訓還不夠


狩獵——採集——圈養:向食物鏈頂端出發!

肉食,自古以來就是人類飲食結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早在遠古時期,彼時還沒有五穀雜糧可言,我們的祖先就以肉類作為主要的食物攝入。

彼時的人類,沒有像現在這樣的工具可以使用,要想獲得食物就只能從野外獲取,這也就是狩獵時代的意識開端,從這一時代開始,男女的分工開始變得明確,男性因為天生的力量優勢,自然就成為了狩獵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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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缺乏先進的狩獵工具,在野外進行狩獵過程中,遠古人類其實一直在“獵人”和“獵物”這兩種身份中“無縫切換”,所以提升狩獵工具顯得尤為重要,而在提升狩獵工具的同時,女性採集水平也自然得到了較大的提升,野外的水果等也逐漸納入了人類的飲食結構中,不僅如此,採集時代的到來使得動物毛皮,天然建材等非食物材料也開始為人類服務,這不能不說是文明的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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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狩獵和採集的能力達到一定水平,人類不再滿足於僅僅獲得食物的需求,為了節約時間,人類將狩獵進化為了圈養,這樣不僅提高了食物獲取的穩定性,而且大大降低了獲取食物的風險。從圈養時代開始,人類解放出了大量的時間和勞力用於文明的發展,隨後分化而出的農耕文明和遊牧文明其本質上就是地理的自然選擇而已。

人類自此攀上了食物鏈頂端的地位,我們祖先的餐桌開始變得豐富了起來!


宋人到底愛吃什麼肉?

到了宋代,人類盤踞在食物鏈頂端已近千年,此時可供宋人消費的肉食品種類非常多。我們先來看看宋人獲取的肉品究竟有哪些?


羊肉

羊肉是宋人最為喜愛的肉類,沒有之一。宋代羊肉消費量之大,這一點我們可以從都城東京羊肉供應的壯觀景象中窺見一二:

“時京城每日其殺豬羊作坊,每人擔豬羊及車子上市,動即百數”

京城一天就需要消耗數百隻羊,一年的用量最少也在7萬隻上下,這還只是平均數,遇到特殊節日,其用量更是平時的數倍,以至於到了只能靠吃素來彌補羊肉短缺的問題:

“仁宗之喪,百官及諸軍朝晡皆給酒肉,京師羊為之竭,請給百官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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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宋朝為什麼有如此之多的羊肉消耗量呢?

其一、用作官員的伙食。

古代的官員俸祿可不像如今的薪水,在宋代官員的俸祿裡,就有羊這一項,以地方官而論,最少者每人每月2只,多者達20只。所謂:

“虎臣曰:‘龍者,君象;羊者,仕途祿料也。子必面君登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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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到羊就聯想到了朝見皇帝,這固然有點可笑,但是也從側面反映出了羊肉確實是官員俸祿的重要組成部分。另外,北宋宰相張齊賢在沒發跡之前也有過類似的經歷:

“布衣時嘗春遊嵩嶽,醉臥巨石上。夢人驅群羊於前,曰:‘此張相公食料羊也。’既貴每食數斤,猶未厭妖,健啖世無比者。”

其二、用作祭祀。

“士大夫及商旅過者,無不殺牲以祭,大者羊豕,小者雞鶴,殆無虛日。”

上述可知,宋代用羊進行祭祀是非常常見的,再比如供奉李冰父子的蜀道永康軍城外崇德廟,每當祭祀之時,用羊數量相當大:

“祠祭甚盛,歲刦羊五萬,民買一羊將以祭而偶產黑者,亦不敢留,並驅以享。廟前屠戶數十百家,永康郡計至專仰羊稅,甚矣其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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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宋代用以祭祀的祭品還有一個較為特殊的現象——祭品會被分食。宋代雖然經濟發達,但是和現在的生產力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分食祭品其實也是基於這個原因:

“慶元元年夏,浮樑北鄉桃樹村,眾戶買牛賽神。得一頭於淮西商人,極肥腯。享獻既畢,分昨而食之。凡七八十人,肉才下嚥,悉苦身熱腹脹,如中毒狀,經三日始愈。”


豬肉

在宋朝人的餐桌上,怎麼可以少了豬肉呢?

你問宋朝人有多愛吃豬肉?為了吃豬肉,不惜違背祖法算不算真愛了呢?

宋代“祖宗家法”規定:“飲食不貴異味,御廚止用羊肉”,宋太祖趙匡胤“嘗畜兩彘”也只是因為“彘血解妖術”,通俗來的說,就是宮廷貴族吃豬肉會降低自己的身份,如果不是因為豬血可以破解妖術,趙匡胤甚至都不會允許宮中飼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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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豬肉的誘惑很明顯還是要大於祖宗之法的。比如“張僕射齊賢體質豐大,飲食過人,尤嗜肥豬肉,每食數斤”,可見宋人食用豬肉是相當普遍的,畢竟連在朝官員都愛吃,更何況平頭老百姓呢?只要你吃得起,儘管吃就是了!

甚至,有宋一代,豬肉還成為”戲謔“的代名詞:

“顧子敦肥偉,號顧屠,故東坡《送行詩》有‘磨刀向豬羊’之句以戲之。又尹京時,與從官同集慈孝寺,子敦憑几假寐,東坡大書案上曰:‘顧屠肉案。’同會皆大笑。又以三十錢擲案上,子敦警覺,東坡曰:且快片批四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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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隨著時代的發展,豬肉的做法和種類也逐漸開始豐富,尤其是到了南宋,因為北方的領土淪喪,導致了宋朝畜牧業遭到重創,和金國的緊張關係,也導致了羊肉供應的缺口日益增大,豬肉作為羊肉的替代品一時間成為了宋人的“不二選擇”:

“杭城內外,肉鋪不知其幾,皆裝飾肉案,動器新麗。每曰各鋪懸掛成邊豬,不下十餘邊。如冬年兩節,各鋪日賣數十邊。案前操刀者五七人,主顧從使索喚刦切。且如豬肉名件,或細抹落索兒精、鈍刀丁頭肉、條攛精、竄燥子肉、燒豬煎肝、膂肉、盒鹿肉。骨頭亦有數名件,……肉市上紛紛,賣者聽其分寸,略無錯誤。至飯前,所掛之肉骨已盡矣。蓋人煙調密,食之者眾故也。”


牛馬驢肉

和上述的羊肉,豬肉相比,牛馬驢肉顯得較為特殊,原因其實很簡單,牛在古代社會是最主要的生產工具之一,而馬既是主要的畜力之一,而且在軍事上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宋朝政府明令禁止屠殺牛馬等勞力型牲畜。

說到這裡,和大家說一個題外話,想必大家都看過《水滸傳》吧,其中我們經常可見的一個鏡頭就是“小二,上一壺好酒,再上兩斤上好的牛肉!”,其實啊,要真是在宋代這麼喊,估計早就被官府抓起來了,而在小說筆法的修飾下,這種話就類似於接頭暗號,畢竟敢在明面上和官府作對的人,十有八九,也都是綠林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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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們言歸正傳,宋朝對於隨意宰殺牛馬的處罰有多嚴格呢?以淳化二年為例:

宋太宗下詔規定:“相聚蒲博,開櫃坊屠牛馬驢狗以食,私銷銅錢為器用,並令開封府嚴戒坊市捕之,犯者定行處斬,引匿不以幵與同罪。”

看見了吧,任意屠宰牛馬與私銷銅錢一樣,會被定為處斬的重罪。但是,俗話說的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牛馬就擺在那裡,只要膽子大,想吃總有辦法。畢竟我們國家也明令禁止吃野生動物,不照樣有人有辦法弄兩口嘛,不過我認為,這種做法真的是為人所不齒,大家應該堅決抵制!

牛馬不像野生動物,完全是可食用的,那應該怎麼做才能讓民眾自發地拒絕呢?

要說聰明還真是聰明,宋政府不斷對外宣傳食用牛肉會遭到報應,試圖從思想上控制人們宰殺牛馬的行為:

“封丘潭店有陳貴,屠牛為業,前後殺牛千百萬頭,一日病瘦,數日後發狂。走于田野間,食苗未,其家執之而歸。自此惟食會,經月乃死。死前為牛吼數日,死亦有尾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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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在我們現在看來十分滑稽的做法,在彼時卻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縱觀整個宋朝,敢隨意吃牛馬的人確實是少數。

而宋代能吃到牛馬肉的情況也是有的,那就是以官府的名義進行售賣,多以死牛,死馬為主,由官府親自派人進行一場“庖丁解牛”,將牛的的屍體拆分成肉,骨,皮毛等等以不同的價格進行售賣,這是宋朝為數不多地能合法吃到牛肉的機會了。


雞鴨鵝肉

和豬肉的普及率不相上下的是雞鴨鵝肉,宋代有專門以殺雞為生計的人,和屠夫不一樣,他們專以替人殺雞為業:

“都下馬吉以殺雞為業。每殺一雞,得佣錢十文,日有數百錢。前後所殺,莫知紀極。”

從文獻記載來看,宋代喜食雞肉的人家很多。例如,“張大夫士澄房兄士寧居鹹平縣,豪有力,性嗜雞子,日食十數以為常。”此外,宋代一些地方習俗中,雞鵝之類家禽的消費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項:

“婦產三日或足月,洗兒,作團油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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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只是地區性的消費習慣,但雞鵝鴨的消費量也相當可觀。因為雞鴨鵝的體型相較於豬羊較小,所以很容易造成供求的波動,如因戰亂、生產、供應等一系列問題,導致家禽的價格會大幅上漲,甚為誇張:

“張紘善滑稽,紹興初為金壇丞,適當物價踴貴,鵝每隻三千,野鬼每隻八百,戲為詩云:‘時見空中飛八百,每聞岸上叫三千。’”


為何那麼愛吃肉?因為“補”啊!

自打肉類進入人們的餐桌開始,“食補”一詞就開始盛行了。《太平聖惠方》記載:

“安人之本,必資於食;救疾之道,乃憑於藥,故攝生者須洞曉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療不愈,然後用藥。”

從《太平聖惠方》中記載可以看到,其主張食療為先,遇到食療無法治癒的疾病時,才訴諸藥物進行治療。按照中醫“以形補形”的理念,食療的首選當屬肉類,如糖尿病患者宜飲牛乳,消腫病患者要吃鯉魚粥。

對於食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羊肉,宋人視羊肉為“肉中之貴”,據唐慎微《證類本草》記載:

“羊肉,味甘,大熱,無毒。主緩中,字乳餘疾,及頭腦大風汗出,虛勞寒冷,補中益氣,安心止驚。’此外,羊髓、羊肺、羊心、羊腎、羊骨等也被宋人用作食療、食補的物品。”

他認為食羊肉對人身體有好處,對羊肉的滋補功能非常推崇。並且對於“羊腰子”是極力推薦,稱“忽思慧飲膳正要卷第一聚珍異撰灸羊腰:治卒患腰眼疼痛者。”,他認為燒羊腰肉對治療腰眼疼痛有很好的效果。

羊腰子到底有沒有這個功效,我還真不知道,但是我認為有這個說法在,宋代將羊肉上升到“御用”這個級別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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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補”,光有羊肉肯定是不行的。宋人除了研究羊肉的滋補價值以外,還研究過蛇肉的滋補價值。

“白花蛇,一名褰鼻蛇,生南地及蜀郡諸山中,九月十日釆捕之。……今醫家所用,惟取蘄州蘄陽鎮山中者。去鎮五六里有靈峰寺,寺後有洞,洞中皆此蛇,而極難得。”

當地人在研究過這種蛇以後,便認定其有藥用價值,於是將蛇肉作為入藥之用:

“土人冬月尋其蠻處而撅取之。夏月食蓋盆子者,治疾尤有功。採者置食竹筒中,作繩網以擊其首,剖腹乃死。入藥以酒浸煮,去首與鱗骨,三兩可得肉一兩用也。”

總結來看,宋人吃肉,絕不僅僅是為了增加餐桌上的食物種類,更多的是帶有目的性的去吃,哪些是具有滋補價值的,哪些是具有經濟價值的,哪些是具有藥用價值的,可見宋人對肉食的藥用和食補作用已經有了較為深入的認識。


貪嘴的另一面——”野味“的惡果

也許貪婪就是人類的本性,和”新型冠狀病毒“始作俑者一樣,正常的肉類飲食同樣滿足不了宋人的胃口,大量的野味和珍品肉食被人們搬上餐桌,例如蛇、蛙、兔、鶴、虎、野鶩、猜子、鳩、雀、野鬼、鹿、享鳥、狐狸、穿山甲、螺類等等。

更有甚者,竟然還不滿足於國內的野味,還貪戀國外的野味:

契丹國所產的毘狸,“形類大鼠而足短,極肥,其國以為殊味,穴地取之,以供國主之膳,自公、相下,不可得而嘗。常以羊乳詞之。頃年虜使嘗攜至京,烹以進御。今朝臣奉使其國者皆得食之,然中國人亦不嗜其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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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的大量食用,必然會對當時人們肉食的衛生與安全問題造成隱患。宋代不比如今,醫療手段相對低下,野生動物身上攜帶的寄生蟲與病菌不是宋朝人可以認知的,但是,野味的廣泛食用導致的死亡卻是實實在在發生的,而這一切,處於迷信封建思想之下的宋人卻歸咎為“鬼神說”,如嘉祐年間,有巨魚死在堰下,肉被人割走作燈油來照明,遂導致當地出現大疫,近乎一半的人死於此疫。

比這更為誇張的還有:

“南城田夫週三,當農隙時,專以捕魚整鰍鱔為事,而殺蛙甚多,至老不輯。淳熙十年得疾,不能名其證狀,初覺腹中一物往來胸臆間,漸痛楚攻劇,食飲不復入口。家人引手摩報之,隱隱若數蛙暢動於內。久之登侵,宛轉一榻上,跳擲簸頓,呻吟哀鳴,與蛙受苦時不異。凡一歲乃死。”

在我們現在看來,這其實就是寄生蟲感染,但是宋人又怎麼會知道呢?既然毫無根據,就只能歸結為“命數”,僅僅認為這是輪迴報應,而委過於鬼神,是並不能讓人信服的,所以,因為無知,野味的濫用並沒有引起宋人的注意。

野味,講究一個“鮮”字,所謂“鮮”,則莫過於“時鮮”,而時鮮之上品,莫過於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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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對河豚是情有獨鍾的,甚至蘇東坡曾盛讚河豚的味美,認為食用河豚“值得一死”,而河豚的難點在於,河豚處理不好是會毒死人的,古人很早就認識到,河膝的內臟有劇毒:

“餱,口飩也,背青,腹白,觸物即怒,其肝殺人。正今人名為河豚者也,然則豚當為飩。”

雖然古人處理河豚極其小心,但是中毒事件也並不少見:

“姻家張諫院言,南來無他快事,只學得手煮河飩耳。須臾烹煮,對餘方且共食,忽有客見顧,俱起延款,為貓翻盆,犬復佐食,頃之貓犬皆死。幸矣哉,奪兩人於貓犬之口也。”

張諫院用新學的煮河膝的手藝來招待親家袁裝,被貓打翻了食盆,意外地將吃掉河豚的貓、狗毒死,因製作河豚時沒有處理好,二人差點因此喪命。

可見,宋人為了追求一口“鮮”,真的是將命都豁出去了!


寫在最後的話

我們可以認為我們人類是食物鏈頂端的物種,但是這不代表我們可以無所不食,中國是美食大國,在“吃”這一方面的造詣,不是歐美人的麵包可以比擬的,但是,這也不代表我們可以無視物種的規律,為了貪求一口“野味”,而導致全民的災難。

這次的“新型冠狀肺炎”和2003年的非典何其相似!03年的果子狸,19年的蛇肉,這些,當真是非吃不可嗎?追求這一口“鮮味”的人到底是何居心呢?

願大家能在這個“不太平”的春節平平安安,祈願災病遠離我神州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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