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行动,防控疫情

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按照天镇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天镇县林业局、天镇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采取措施,强力推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积极行动,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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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行动,防控疫情

(附:)关于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行封控工作情况汇报

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按照天镇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天镇县林业局、天镇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各站和国营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2次,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各乡镇、村重点路口以及高速公路出口发放“禁止捕猎和交易野生动物的公告”2000份,在明显位置悬挂横幅100面,并通过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使用鸟网、投毒、下套等非法猎捕工具捕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三、强化部门合作。各乡镇林业工作队、各村网格化护林员、公安局食药侦、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统一行动2次,对我县乡镇农贸市场和延陵、小媳妇、天镇印象等多家饭店进行突击检查,签订告知书,写出承诺书,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四、全面清理整顿。对我县区域内农贸市场、农家乐、饭店酒店、花鸟市场、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实施隔离,及其产品经营、加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乱捕滥猎、盗猎、偷猎、非法经营、加工和运输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我县野生动物监管督查管控值守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正在有序开展中。

天镇县林业局

天镇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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