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快評丨女大學生隱瞞出國遊被校方記過,“過”在何處?

東方快評丨女大學生隱瞞出國遊被校方記過,“過”在何處?

  3月11日,一則消息在網上迅速傳開:深圳某高校應用外語學院郭姓學生於2020年1月下旬隱瞞父母獨自出國,到達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等13個國家。3月3日郭某某回國後,在珠海口岸出現發熱症狀,被送往珠海中西醫結合醫院進行隔離,3月4日、5日,其核酸檢測結果均呈陰性。但由於違反該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規定,郭某某被學校予以記過處分。(3月13日紅星新聞)

  深圳某高校應用外語學院這位女大學生郭某某這次被校方記過處分,從報道里看,那是因為她違反了該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規定,既然犯規,那就是過錯,就應該被處分。

  就出國旅遊而言,郭某某這種過錯,多少還有些情有可原,因為,2020年1月下旬出國,那個時候,國門是開放的,國家沒有明令禁止公民去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等13個國家旅遊;要說過錯,那就是3月3日才遲遲迴國,當時新冠病毒業已蔓延到世界一些國家與地區,對於我國來說大有倒灌之勢,她應該早點回國才是;畢竟,因為她的這一趟遊遍13國回來之後,給大家的疫情防控帶來諸多麻煩。

  進爾,我倒覺得,郭某某,根本上還是“過”在為人不誠實。

  “她瞞著學校去的。對老師說回家了,對家長說在深圳打工。她被隔離後,我們才知道她去了哪裡。”現在有網友跟貼質疑郭某某本次旅行的費用情況及具體經歷,面對這個謎。雖然,郭某某在校內某平臺發了一段長文表示“有點愧疚”,但她並沒有言明為什麼愧疚。問題的焦點正在此,出國旅遊這種“行萬里路”本來也是一種學習的過程,但瞞著學校、瞞著家長,瞞來瞞去,這就有些不誠實,也多少涉及人品問題。對此,如果她不能夠深刻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今後走向社會,應聘去找工作,很有可能讓人“看不懂”,也有可能讓人“不放心”,最後吃虧的是她自己。

  至於本次記過處分是否會影響郭某某畢業,校方有關負責人說,“據我所知應該不會。”他稱,通常情況下“只要表現好,同時不是原則性的問題,一般在畢業前都會取消處分”——這裡,什麼叫“表現好”?最起碼,她應該向家長和學校坦白,這一大筆旅遊費來自何處,更應該承認自己說假話是錯誤的,今後應痛改前非才是。

  郭某某在珠海被隔離後,相關人員對她非常照顧,對於年輕人犯錯,我們當然應該寬容一些;但,作為當事人,應該嚴於律已,起碼要做老實人,應該拿出“過而能改”的實際行動來。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