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借出去了,借錢人卻跑了。別急,下列3種方法讓你追回欠款

錢借出去了,借錢人卻跑了。別急,下列3種方法讓你追回欠款

有時候我們會遇到這種情況:把錢借出去之後,借錢人就消失了,那麼我們應該怎麼辦呢?該找他的家人討債嗎?

債務人失蹤後怎麼辦

(一)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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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作出判決。在判決生效後無法獲得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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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財產代管人主張債權

《債務》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同時《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以上就是對“找不到欠款人怎麼辦,欠款人失蹤債權人向誰討債”的解答。借貸關係中找不到欠款人是常有的事,或許是欠款人有意為之,也許是有其他事確實不知所蹤。但是不論什麼情況,對債權人的債權都是非常有影響的,遇到這樣的情況,債權人最好根據以上解答尋找合適的方法進行積極索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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