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沒有感情,有義務拿婚前財產給對方花嗎?

秋聆音


沒有感情了?我想沒有人會拿自己的去給對方花。不管對方是什麼樣的理由。更不可能去拿自己結婚前的財產了。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想都不要去想這個問題。感情在時,別說要這個要那個。就是要了自己的命都會給。愛你的時候會為了你做一切的事,愛著你的時候恨不得時時刻刻能保護你,怕對方會碰到危險。怕失去對方不知道自己一個人還如何活下去。所以感情在時,還愛著你的時候,我可以為你擋子彈,我就是你的防彈衣。死都願意,死都無悔,因為我愛著你…但是感情已經沒有了的話,請原諒我不會再為你做任何一件事情了。100度的開水都會涼,何況37度的人?心冷難再熱了。我也是個人不是神,請原諒我不會,哪怕是很小的事,哪怕是你真的很需要,我也不會了,愛沒有了就只有怨氣和恨了。被傷了心了。請原諒我說的這樣直接,我是人,我也有感情和情緒,我做不到那麼偉大,對不起。


盛探


夫妻沒有感情,僅以為了孩子和怕外人有看法而維持婚姻,有種說法把這叫做死亡婚姻,但這是合法夫妻。說是死了也不會傷心,我看不一定,說這話的大概是女人,我認為有刀子嘴豆腐心的可能。死了也不會傷心,那你還把考慮婚前財產用於對方需要幹什麼?這話矛盾,心理矛盾。

話雖然這樣說,感情是感情,法律是法律,有必要將你提的問題理順清楚。合法夫妻相互之間有扶助和贍養義務。合法夫妻的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理順就有可能為你回答這個問題。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對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t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有:(1)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付債務;(2)購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繕房屋以及支付家庭生活開支所付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4)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工商業個體經營或農業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5)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6)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其他債務。\t《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這樣看來,兩人的共同財產償還共同債務,保留必要的生活所需,償還共同債務就產生義務,一方的需要只要是列為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就有義務為其償還。共同財產不能抵消債務時,一方就有使用婚前財產償還1/2共同債務的義務。法律是這樣說,但法律在夫妻正常保持婚姻關係既未協議離婚,又未判決離婚,你們的財產民政局和法院不會主動給你們區分的,這個錢幫不幫,只能自己看著辦。當然你說的是否有義務 。我說了一番也是說共同需要的花費,就有這個義務。

一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不參與分割,原來是誰的還是誰的。但是如果是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婚前財產,如果無遺囑,就列為遺產走法定繼承,活著的一方就有繼承份額。先償還債務後繼承遺產,遺產不足以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不予額外再償還。


泰山木32140178


感謝您出題。

婚前財產是男女結婚前,屬於男女雙方個人的資產,從法律角度說,需要雙方公證過的。當然,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從法律角度探討。從題主的問題理解,婚前財產,應該是自己所認為的屬於個人的財產。

常理來說,有感情基礎才會結為夫妻。新婚夫妻,正是情真意濃的時候;沒有感情,也一般是結婚好幾年後,由於柴米油鹽醬醋茶,讓感情敗給了現實,夫妻漸漸形同路人。

結婚後,夫妻雙方一同為這個小家奮鬥。丈夫的軍功章,也有妻子的一半;妻子的辛勞本,也要記上丈夫的一筆。這個家的一磚一瓦,一針一線都是夫妻雙方共同創造,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夫妻雙方慢慢沒有感情了,但是這一切,都不能改變,夫妻雙方一同為這個家奮鬥過的事實。只要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即使名存實亡,只要沒有離婚,夫妻雙方就有互相贍養的義務。

當然,如果是特殊情況,成就的夫妻,雙方沒有共同的感情基礎,也就沒有傳統意義上夫妻的意義,要不要給對方花自己的婚前財產,當然取決於你本人。但,既然能因為某種原因,讓雙方成為了夫妻,並且還不能依據個人意願解除,還要婚姻關係存續下去。站在題主角度,為了讓自己能幸福下去,還是要和另一半慢慢培養感情,畢竟,先結婚,後戀愛的事情,我們也是經常見。

夫妻感情上,錢財只是身外物,不要看的過重!


王山而頻道


我認為沒有義務。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並且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換句話說就是,要不要拿出來用,有沒有必要拿出來用,完全看個人意願。對方不得強求,道德也不會受到譴責,法律更不會干涉。

個人擁有絕對的完全的無條件的支配權。

在婚姻已經出現問題的情況下,你更應該保護好自己,留著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因為沒有說明花錢的用途,假想了一下,只有一種情況,如果是對方因病急需救命,建議看在是孩子爸爸的情分上,好好考慮,畢竟無論如何,你們曾經有過美好,而且現在還有孩子。

沒有義務,只有情分。





柚皮糖


首先對方如果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要求你必須拿出你的婚前財產來解決問題的話不用糾結,因為本身兩個人並沒有夫妻情分,有的只是維繫一種婚姻關係,所以不用拿自己的錢為對方買單。如果對方已經通過法律途徑要求你來支付,那麼你可以收集證據證明這筆財產不是婚內共有資產而是婚前財產。


因為外界的看法孩子的感受,而強捆綁在一起的兩個人有的只是互相提防互相猜忌。這樣的婚姻真的還有存在的價值嗎?1.在生活中確實容易被外在的看法所影響,因為每個人都不想承受被別人背後議論說三道四。離婚確實會揹負一些別人惡意的言論,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些負面而抹去心裡對美好生活的嚮往。越是害怕越是會活出別人嘴裡的模樣,只有直面它才能讓自己越來越好。2.不想讓孩子因為離異而受傷害沒有錯,但是生活在一個沒有愛的家庭裡更加可怕。好的家庭氛圍會養育出孩子積極樂觀內心陽光的性格。而生活在沒有愛的家庭只會讓孩子變得自卑內向。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鏡子,你們之間都沒有幸福可言又怎麼會點亮孩子心中的那束光。與其讓孩子在壓抑沒有愛的環境中長大,不如兩個人放手開始新的生活。多陪伴孩子讓孩子只是單純的感受父親或者母親的愛,而不是為了他勉強和對方在一起,讓孩子去承受這樣的壓力和痛苦,看著父母為了自己彼此煎熬。這樣做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方式。





希望你能收穫幸福,餘生可以和自己歡喜的人在一起。


小西講故事


夫妻沒有感情,有義務拿婚前財產給對方嗎?

你們夫妻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了,死了也不會傷心,這裡是你的情緒和情感表達,裡面有著一種憤怒,至於經濟方面的問題,我想你只要沒有離婚,經濟上很難說清楚,但這不是問題的所在,如果你們夫妻真的已經到了實在沒有感情修復的可能,離婚對於雙方來說是一種解脫,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好的結果,因為你們的感情破裂,夫妻沒有情感的溝通,兩個人都是冷淡的如同陌生人一樣,對於孩子來說這是一種很大傷害,

雖然我不知道你的孩子有多大,如果是在6歲以上這個時候的孩子正是他們性格的形成過程,這個時候你們的情感關係他是能感覺到的,是想一下,孩子在你們夫妻雙方冷爆力的情感上,他會得到怎樣的成長,也許他會開始懷疑你們感情的破裂是不是我照成的,開始對自我產生懷疑,或者內疚,同時他也會學會你們夫妻之間對於處理問題的行為模式,在以後長大成人後,特別是在情感上他會遵循你們的模式去處理問題,這就是我們心理學上講到的原生家庭帶來的影響,有很多人都在受到原生家庭的影響,比如你和你的老公也許也是其中之一,不拿孩子作為你們夫妻的感情藉口。


L大叔說心理


只要你沒離婚 你就有義務



阿木生活


婚姻,感情只是婚姻基礎,感情能為婚姻維護一年還是五六年?以這樣得想法和基礎,只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婚姻更多的是親情。



民間看世界


能結為夫妻肯定是有感情的,發展到沒感情的程度很遺憾。以前有感情的事實永遠都在那裡,磨滅不掉,俗話“一日夫妻百日恩”走進結婚殿堂那一刻,我想每個人都會想“以後的日子和這個人永遠相伴”你們就是一體。婚姻裡不止有“愛情”還有“恩情”及“親情”。至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內財產都是財產。所謂“義務”是指法律和道德層面的定義。在沒有越過這個底線怎麼做都不過分。一段婚姻走到必須結束的結局,雙方都有責任,都要為失敗買單。


不等


你所指的感情是愛情吧,你們之間沒有愛情但應該還有親情吧,怎麼能說沒有感情呢,只是沒有了愛情或者感情變淡了!

不管你們有沒有感情、不管你們是因為什麼沒有離婚,只要沒有離婚就應該各自履行雙方的責任。

義務好像還談不上,但是對方有難了多少會影響到你,或者影響到孩子,那麼我覺得還是幫一嚇吧。

但是你可以記個賬(最好是有他簽字承認的),萬一哪天真的離了,在處理經濟矛盾的時候你好有個依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