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中心城區繼續實施家禽集中屠宰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新冠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傳染病傳播蔓延,防止人禽交叉感染,確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岳陽市農業農村局、岳陽市商務糧食局、岳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岳陽市公安局、岳陽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今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岳陽市中心城區實施家禽集中屠宰的通告》。

通告要求從全省新冠肺炎防控一級響應結束(即3月11日)起,在岳陽市中心城區繼續實施家禽集中屠宰,供應屠宰家禽產品。禁止在農貿市場(菜市場)、超市等公共場所進行活禽交易;禁止在非集中屠宰場所宰殺活禽。

定點屠宰場必須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做好動物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生產的家禽產品必須經過嚴格檢疫、檢驗,並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市場主辦方應當與經營戶簽訂食品安全保障協議書,督促經營戶守法經營。一旦發現經營戶在市場內販賣無證禽肉產品的,或販賣染疫、病死、變質、注水(或非法添加其他物質)禽肉產品的,市場主辦方應當督促其停止銷售,並主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否則,造成家禽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將依法追究責任。

進入岳陽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超市等銷售的家禽產品必須附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家禽產品經營者不得經營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禽肉產品,確保禽肉產品質量安全。

岳陽市中心城區內所有酒店、餐館和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食堂等不得購買使用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禽類產品,對違反規定的,視情節依法從重查處。

岳陽晚報全媒體記者還注意到,通告要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加強家禽屠宰場的檢疫監管;商務糧食部門負責畜禽產品保供、農貿市場規劃、改造與建設的指導監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經營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禽類產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擅自佔用公共場地擺攤設點販賣家禽及其產品等行為的查處。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所稱家禽是雞、鴨、鵝、鴿、鵪鶉等供食用的養殖禽類;家禽產品是指未經加工的禽酮體、肉、臟器、頭、皮、血液等。

與此同時,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舉報。監督舉報電話:0730-8627586(市農業農村局)、0730-822455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10(市公安局)、0730-8688332(市商務糧食局)、0730-8848255(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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