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挽留女友謊稱其確診新冠肺炎 男子獲刑7個月

3月9日上午,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就劉某某為挽留女友謊稱女友確診新冠肺炎一案,藉助騰訊小程序,進行遠程視頻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某某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獲有期徒刑7個月。

為挽留女友謊稱其確診新冠肺炎 男子獲刑7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26日19時許,被告人劉某某為阻止與其有戀愛關係的李某某乘坐飛機離開廣州,在明知其身體無恙的情況下,撥打廣州市白雲機場客服熱線電話,謊稱李某某在某醫院被確診患有新冠肺炎並私自逃離到廣州,導致街道、公安、疾控等部門單位啟動應急處置,到李某某入住的某酒店核實,並對李某某及酒店其他住客採取隔離措施。經檢測,李某某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其他人員亦不存在疑似症狀。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編造與突發傳染病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發生在舉國上下一心抗疫的關鍵時期,海珠法院嚴格貫徹“兩高兩部”出臺的《關於依法懲治妨礙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本著“從嚴從快”的處理原則,依法適用刑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簡易程序,由刑庭副庭長陳蔭亭獨任審判,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知情權、程序選擇權、辯護權的前提下,為劉某某指定辯護人,通過法院、檢察院、看守所三方連線進行網絡庭審並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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